加强党对业委会工作领导的研究与思考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在一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业主物权利益的新型社会组织,在当前社区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加强业委会规范化建设,促进业委会组织健康发展,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善基层民主建设,构建“和谐社区”的目标服务,是我们推进社区党建和建设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去年5月以来,我们按照市委提出构建和谐社区的要求和“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的标准,通过加强党对业委会的领导,在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基层组织、规范自治管理、保障业主权益、促进安居乐业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一、临汾社区业委会现状分析

已组建的业委会有29个(其中待换届改选的有6个,正在换届改选的有1个,待合并的有1个),待组建的有4个。

通过对临汾路街道29家业委会组成情况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业委会主任年龄在55岁以上的有22人,占76%,55岁以下的有7人,占24%;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的有16人,占55%;大专以下的有13人,占45%;中共党员的有25人,占86%,群众有4人,占14%;退休的有16人,在职的有13人,分别占55%和45%。业委会副主任中年龄在55岁以上的有17人,占71%,55岁以下的有7人,占29%;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和大专以下各有12人,占50%;中共党员的有13人,占54%,群众有10人,占42%,民主党派有1人,占4%。超过任期等待换届或正在换届中的有7个,占24%;29个业委会中,党员委员超过3个的有16个,占55%。临汾社区业委会的成立和发展,在加强社区建设、扩大基层民主、改善小区环境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维护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如芳苑小区是由商品房、售后房、租赁房混合组成的小区,几年来,50多户售后房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如何交纳物业费上发生纠纷,物业公司强调按照服务同质同价的原则,理应按商品房价格收费,而售后房业主认为应按售后房标准收费,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业委会根据业主反映的问题,多次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邀请区物价部门专家和业委会研究会成员到芳苑小区进行专题调研,把研讨问题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终于使小区售后房业主和物业公司在尊重历史、着眼现实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采取“搁置分歧,预交过渡”的办法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维护了业主的权益。

二是改善了小区的物业环境。实践中,绝大多数的业委会注意虚心听取物业公司的意见并尊重其作出的决策,做到监督不替代,协助不添乱,维权不偏颇,与物业公司一起,最大限度地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如760弄小区长期以来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没有建立业委会,加上小区是由三个物业分别管理,小区的卫生环境、治安状况不尽如人意,居民的情绪比较大。去年业委会成立后,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关系,维修了影响小区居住质量和观瞻的部分房屋,拓宽了小区的道路,建设了小区的绿化景点,使小区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物业管理秩序也逐步走上正规,广大居民对业委会的工作普遍感到满意。

三是增强了基层民主参与意识。业委会作为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在发挥维权作用的同时,还起到了弘扬民主理念、拓展民主渠道、践行民主实践的作用。如有关小区的管理、维修、治安、绿化等方面,业委会发动大家共同参与,献计献策。去年12月,新上任的760弄物业公司在区房地局的关心支持下,落实了难得的房屋大修项目,业委会对这次大修寄予了较高的期望,希望通过大修能改变小区的面貌。但工程刚开始,各种议论就接踵而来,有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有反映调换水管后影响水质的,到业委会提建议和反映情况的人接连不断。怎样既要做实、做好“民心工程”,又要保护大家的参与热情,业委会广泛征求业主的意见,引导大家从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出发,对修缮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小区今后的规划进行协商,并协调召开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工程队负责人会议,反映业主的合理诉求,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那以后,业主参与社区事务、参与自治管理的热情不断高涨,推进了基层民主化的进程。

四是促进了安居乐业局面的形成。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委会的职责可以归纳为两个维护和两个监督,即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服务的同时,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业委会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起到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一方面代表业主依法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维护业主的权益,另一方面把物业公司放在工作中的平等地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体谅对方的难处,尊重对方的决定,理解对方的辛劳。通过协调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利益诉求,化解矛盾、谋求双赢。双方的利益实现了,心情舒畅了,社区也就和谐了,安居乐业的局面也就形成了。

二、业委会运作及作用发挥中的问题

在业委会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不少地方的业委会组织还存在许多倾向性的问题,有些问题在我们临汾社区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社区(街道)党工委对业委会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抓好业委会工作,以下几种情况必须值得重视:

一是有的业委会成员自身素质不高。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大多是退休的老人,他们虽有做好工作的热情,但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足够的精力,有些对自己在业委会及物业管理中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不太清楚;大多数的业委会成员存在着年龄偏老、能力偏弱、专业知识偏缺的现象。

二是有的业委会维权意识有偏差。大多数业委会只对物业管理公司能否满足业主在使用、占有私有物业的安全、方便、舒适及收益等方面感兴趣,而对物业管理公司为了维护公共物业而付出的劳动、采取的措施普遍不大关心。即当业主们在使用私有物业方面的权利受到损害时,业委会比较重视,而当业主在使用共有、公有物业方面的权利受到损害时,业委会往往并不关心。还有的业委会片面强调监督的作用,把物业公司放到自己的对立面,只监督物业公司履行服务、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而不维护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不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三是有的业委会利益协调难度大。临汾社区的许多物业小区是由商品房、售后公房、福利房等混合组成的居民住宅区,由于居住在同一物业内的业主的生活习惯、文化背景、消费层次等不尽相同,从这些业主中选择出来的业委会成员代表着各自不同的利益群体,而且他们的工作模式、办事作风及思想倾向也不同,这样就很难协调、处理少数业主与全体业主以及成员内部之间的利益冲突。

四是业委会的法律地位不明确。近年来,虽然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也出台了《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但有关业委会的内容只有3条(如第12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第13条,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第14条,业主委员会任期为三年到五年),至于业委会的性质、地位、活动机制等细节性的规定,一直还是法律空白,导致业委会难以取得应有的社会地位。

五是业委会监督体制缺失。一方面《物业管理条例》赋予业委会较大的权力,如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权、对物业公司的监督权、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权、重大维修项目的决定权等,有的业委会手中掌握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房屋维修资金支配权。另一方面,缺少对业委会监督的法律细则规定,如物业项目的公开、维修基金的审计等,导致有的业委会不通过协商或合法程序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问题,而又难以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六是对业委会的认识还缺乏广泛的群众基础。由于业委会在我国产生的时间还比较短,多数业主从认识到接受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目前不少业主既对参加业委会不感兴趣,也对业委会的日常工作缺少支持。在遇到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时,多数业主不去找业委会解决,而是要么忍耐(自认倒霉),要么自己解决(如拒交物管费等)。多数业主对业委会缺乏关注度、信任度,缺乏对物业管理的参与意识。

三、加强业委会建设应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要克服认识上的误区

业委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形态,它的产生对居民生活的改变是很大的。首先是业主们由被管理者变为管理者,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业主的自我意识明显提高。其次是业委会的成立加强了社区系统的平衡和稳定,在社区内起到沟通情感、规范行为、整合

功能的作用。再次,业委会的出现说明居民身份正在由单位人——社会人——组织人转变。鉴于此,我们既要克服片面夸大业委会的作用,如认为业委会维护了广大业主最切身的利益,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潮流,代表了民主建设的方向,甚至有人提出由业委会取代居委会或居委会、业委会合并。也要防止轻视或忽视业委会的作用,如认为业委会法律地位不明确、权力运行不规范、利益协调难度大、上级部门不关心,觉得业委会就是由一些退了休的老年人组成“松散型”的自治组织,可有可无、难管不管、无细则难操作。所以,排除和克服这些认识误区,就是要提高对业委会的知晓度、信任度、关注度;就是要把业委会建设放到是推进社区自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来思考和衡量;就是要真正认清业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重大作用;就是要采取积极的态度、科学的设计、严密的程序,加快建立健全业委会的组织体系。

(二)要强化业主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的管理权是通过选举业主委员会,并授予业委会相应的权力来实现的。但大部分业主主张权力而放弃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普遍较弱。主要反映在:业主对直接利益损失关注而对间接利益损失忽视,如对所拥有的物业的损坏要求责任者的赔偿的意识强,而对公共环境遭受损坏则不太关心;对明显的利益损失关注而对隐性的利益损失忽视,如对收费的多少比较关注而对维修服务质量则不太关心;对硬性的利益损失关注而对软性的利益损失忽视,如对物业的硬件设施维修较为关心而忽视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管理。加上前面提到的由于认识上和制度上的原因,业主的民主参与意识不高。因此,加强业委会建设,就必须强化业主的参与意识,激发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热情。同时,建议业委会成员专业化、薪酬化,这样,一方面可以促使业委会成员更好地履职,有效地维权,提高参与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清晰业主团体内部的法律关系,减少社区内矛盾,保障社会稳定。

(三)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把业委会定位为代表广大业主利益,接受业主大会委托的执行机构。从法律地位上来说,业委会没有其独立法人的地位,也没有任何政府机关(如民政部门)认可其为法人团体。因而业委会在行使其日常职能,比如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通过市场选聘物业公司、促进社区物业管理水平等的时候,存在着很多的困难,使得业委会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回避矛盾、回避工作。比如居委会和业委会一个作为“行政权力”的代表,一个作为“民间权力”的代表,但同时都作为社区自治的管理机构,职责上多有交叉,管理范围无清晰的界定。而且业委会在制度上也不够完善,如怎样对业委会工作进行审计和监督,业委会成员没有履行职责该怎样处理,均没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必须尽快确立业委会民事责任的主体地位,明确其法律责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晰业委会在整个物业管理关系中的责权利;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业委会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要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

当前,我们有些单位对业委会工作不重视、不关心、不信任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业委会的工作长期在低水平上徘徊。究其原因,一种是我们有的领导平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一些宏观的涉及到社会局面稳定和社会效益的事务上,把社区具体的日常管理事务交给行政职能部门和居委会来管理,对业委会的性质、功能、运行机制不太了解,当然也就谈不上领导和指导了。另一种是我们有的同志对业委会的发展存在一种复杂的矛盾心理,担心业委会组织发展后,业主的物权意识增强了,公共意识淡化了,社区的公共利益得不到保证,对构建和谐社区带来影响,主观上不愿去管,放任自流,致使部分业委会运行轨迹偏离和产生矛盾。因此,必须提高对业委会建设的领导能力和水平。在街道层面,建立加强业委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指导业委会的党建工作和物业管理工作,搭好平台,制定计划,提出课题,组织交流,提高业委会主任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在居民区层面,建立加强业委会工作小组,负责居民区业委会的建设和协调,确立居民区党总支对业委会党的工作的领导,确立居委会对业委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理顺相互关系,创新工作方式,发挥业委会的组织功能和作用。

四、加强业委会建设应理顺的几个关系

(一)党组织与业委会的关系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沪委〈2004〉17号)文件中指出的:“居民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充分形势职权,推进居民自治;支持和保证社区各类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成为居民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因此,对于业委会来说,居民区党组织是其领导力量,领导其建设和发展,同时也是其实现有效自治的重要政治基础。业委会党的工作小组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业委会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房管办与业委会的关系

房管办是区房地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工作的程序把关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业委会工作的监督指导;接待业主的来信、来访,了解处理居民有关物业方面的投诉,协调沟通业委会与业主、居委会、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使用人之间的房屋使用纠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序开展业委会组建工作,并加强对业委会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由此可以看出,房管办与业委会的关系是指导、监督关系,房管办在业委会组建过程中,通过落实政策法规,发挥程序把关的作用;在业委会实际运行中,通过政策培训,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在业委会与其他组织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通过了解情况、协调矛盾,发挥督促整改的作用。业委会在房管办的业务指导下,有序运作、依法维权。

(三)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

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办理辖区内居民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多项社区建设任务,是专门负责有关“人”的事务,工作具有综合性和严密性。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委托物业公司实施居民区物业管理,并对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工作具有单一性和松散性。居委会和业委会都是为了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水平,维护小区的利益服务的,只是他们各自的侧重点不同。居委会是通过调动居民的自主性来反映社区居民的要求,同时对社区事务发挥作用,侧重管理是小区的人。而业委会是通过经济产权的认同机制对社区事务发挥作用,所要管理和监督的是小区的物业。居委会与业委会的关系在《物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因此,居委会有权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两者的相互关系中,居委会居主导地位。

(四)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关系

物业管理公司是受业主大会委托,具有从事物业管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主要负责小区保安、保洁、绿化、车辆管理等有关“物”的管理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和企业化经营,为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方便、整洁、祥和的生活环境。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种新型的平等合作的契约关系,即通过合同契约的方式来确定物业公司同业主之间的相互关系,规范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委会支持管理,也有义务将重大管理措施提交业委会审议,经常报告、定期公布物业管理费的收支情况;业委会在行使监督权力的同时,有义务帮助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在法律关系上,业委会有委托或不委托某个物业公司的权利,物业公司也有接受或不接受委托的权利;在组织关系上,物业公司与业委会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它们是地位上的平等关系、经济上的合同关系、工作上的合作关系。五、加强业委会建设初步探索——构建梯形架构,规范业委会的运行所谓对业委会管理的“梯形”架构,即居民区党总支对居委会和业委会党的工作小组实行领导;居委会对业委会进行指导、监督;业委会党的工作小组发挥对业委会的政治领导作用;业委会对物业公司的选聘、监督;物业公司对业主、物业的管理和服务。近年来,我们在居民区物业管理的实践中,构建了居民区党总支部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梯形”架构的模式(如下图),这种模式的建立,对正确发挥业委会的组织功能和作用起到积极的作用。

(梯型架构图)

(一)正确认识党对业委会领导的意义。

一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需要。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以群众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变革时期,我们更要关注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各方面群众的关切,把群众的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加强党对业委会领导,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真正做到群众思想有人做,群众困难有人问,群众疾苦有人帮,群众需求有人应。二是实现党建工作组织化、全覆盖的需要。在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转型的过程中,由于传统单位逐步解体、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量出现,导致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空间和途径日益减少,从而对我们党的基层组织的政治动员、政治整合和政治参与的能力都提出全新的挑战。应对这个挑战,必须实现从单位党建、街道党建向区域性社区大党建的转变,就是要突破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党员隶属关系的局限,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主体,其他各类组织中的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党建新体制。加强党对业委会的领导,就是有效整合社区内所有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资源力量,把党的基层组织功能转向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强化党对社会、公民的关怀和服务以及凝聚人心的工作上来。三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业委会的工作与居民群众有着最紧密、最直接的联系。业委会工作的好坏,势必影响社区的安全稳定,影响到百姓的安居乐业。当前,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居民民主意识的觉醒,有关物业管理的纠纷呈不断上升的趋势,由于业委会在其他组织中相对处于弱势,导致业主的诉求迟迟得不到回应,业主的利益得不到切实保障,群体性的上访事情时有发生,影响到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加强党对业委会的领导,可以有效协调相互间的利益关系,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严密有序的组织工作、灵活广泛的协调工作,解决群众与其他组织的利益纷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和谐社区的实现。

(二)积极探索党对业委会领导的途径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认识到,加强党对业委会工作的领导,是促进业委会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是密切党同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也是创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组织形式、活动方式的有效实践。根据中共闸北区委关于加强党对业委会领导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我们在临汾社区29家业委会中,对16个超过3名以上党员的业委会,建立(拟建)党的工作小组,对13个不具备建立党小组的业委会,则派党建联络员进行渗透。党的工作小组和党建联络员接受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执行居民区党组织的决定,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在业委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工作方式是通过召开业主中的党员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研究讨论小区业委会筹建、选举、重大事项决定等,统一思想,掌握实情,落实党员“三先”和正确引导群众的措施;通过保证业委会依法运作和民主自治,努力做到业委会组建方案公开、业主讨论重大事项公开、居委会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督公开;通过健全党员责任区制度,为党员参加社会活动、参与小区自治管理、发挥党员作用创建工作平台,形成构建和谐社区的合力。去年,555弄小区进行业委会改选工作,要求由居民直接选举。个别居民无理取闹,对业委会主任郭某某的业主资格提出质疑,党总支副书记张玉梅和党小组长张平尧立即深入小区调查,查明真相,排除质疑,使小区顺利完成了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业委会中建立党建工作小组和党建联络员,巩固和拓宽了党联系群众的渠道,有效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增强了党对社会的影响力、渗透力、凝聚力。

(三)搭建发挥业委会的功能和作用的平台

我们街道被市委列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扩大试点单位之一,按照市委提出的“两化一覆盖”要求,为切实加强党对业委会工作的领导,规范业委会工作运行机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我们成立了以各业委会主任为主体,吸收部分党总支、居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参加的业委会工作研究会,其主要目的是要搭建一个交流经验、互通信息、探讨问题、依法维权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大家学习社区管理的新理念,研究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矛盾和困惑,探索在业委会中建立党的工作小组和党建联络员,发挥党员在居住区的先锋模范作用。研究会成立以来,围绕社区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就如何开展业委会工作、妥善化解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正确处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进行了多次研讨,研究会成员结合自己所在小区的特点和问题,选定课题,献计献策,共撰写研讨文章16篇。特别是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如555弄芳苑小区对历史遗留的开发商欠缴维修基金的问题,业委会依靠党组织,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追回维修基金上百万元。使大家感到,业委会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健康有序发展。通过研究会这个载体,各业委会感到工作有了方向,职责有了界定,活动有了场所,维权有了保障。

(四)规范业委会研究会工作

一是开展业务学习。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学习,邀请区房地局、区物价局、建设银行、市绿化局等专业部门对业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参观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不断提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的水平。二是开展工作研究。目前,发生在社区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比较多,业委会、业主对小区物业管理存有诸多不满,通过研究会这个平台,大家相互沟通信息、破解难题、化解矛盾、取得共识,发挥业委会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物业管理、保持社区稳定中的作用。三是制定工作细则。我们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在区房地局的指导下,制订了临汾路街道业委会工作细则。建立会议制度、议事规则、业主接待日、资料建档等规范化、制度化工作机制,使业委会工作有抓手,解决问题有办法。四是建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在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业主的自我管理意识,在事关小区居民切身利益、事关小区公共利益、动用较大维修经费、解决矛盾纠纷等问题上,各居民区党组织注意提前介入,全程引导业委会通过召开协调会、听证会、议事会、业主大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规范合理、公正决策,做到业委会讨论的重大决定公开、居委会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督公开。业委会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履职。

(五)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一是我们抓住社区党建全覆盖的有利契机,建立起社区党组织、楼组党小组和业委会党员骨干联手互动的工作机制,使楼组党建和业委会党建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要求,社区党组织在实践中要善于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善于兼顾业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民群众等各方利益,找到利益的共同点,使之成为推动工作的立足点;要善于引导业委会规范工作,依法维权,帮助业主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要善于发挥楼组党小组和居民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履行业主义务,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各种组织的资源优势,形成思想工作联抓、道德教育联手、公益事业联做、文体活动联搞、社会治安联防、困难群体联帮的生动局面,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使党对业委会工作的领导落在基层、落在实处。近年来,各业委会响应党组织的号召,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类活动,动员社区群众参与运动会、广场文艺演出、文体比赛、全民健身运动等。去年,我们街道被中宣部、上海市评为文明单位,其中也有业委会的一份努力。三是有关方面就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公共物业与公共权利等各个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对广大居民(业主)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居民逐渐成为“成熟”的消费者,进而关心、支持业委会,自觉参与小区的物业管理,使业委会的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加强党对业委会工作的领导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实践中也会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更新观念、理顺关系、大胆实践,在推进党建全覆盖的同时,加大党对业委会领导的力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上海市闸北区临汾社区(街道)党工委 施小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