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二点,虽然已经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大部分人都进入了梦乡,但是在夜店的门口还是灯火通明,来来往往的堕落男女络绎不绝。

“行了,你们哥几个别管我了!我先把孟庆雅送回去!”站在酒吧门口,王天佑领着连走路都有些摇摇晃晃的孟庆雅,冲华飞几人挥手说道。

“卧槽,那你晚上还回来吗?”潘军一脸鄙视地看着王天佑,邪邪地说道。

“废话,老子不回去还能去哪?你们先走,我一会儿找你们去!”王天佑瞪了他一眼,转身一拉孟庆雅,“孟大警官,你还知道自己的家在哪不?”

“家?”孟庆雅一脸的茫然,眼神有些发直,“我有家吗?”

“靠!”王天佑顿时有些郁闷,看来这个小虎妞真的是喝了不少,否则哪会这么听话。不知道现在要是一亲芳泽的话,她会不会反抗呢?

不过王天佑也就是在脑子里YY一下,还真不敢这么做!万一她还没醉彻底,那自己千辛万苦在她心里树立的良好形象岂不是毁于一旦了?不行不行,得不偿失!

“咱俩去哪啊?”孟庆雅拉着王天佑的手,憨声憨气地说道,红扑扑的小脸在灯光的照耀下异常诱人。

王天佑看着孟庆雅那娇艳欲滴的小脸,心中不住的狂吼,“去宾馆吧,去宾馆吧!”

“咳咳!”王天佑使劲咳嗽了两声,摒弃了心中的杂念,一本正经地说道:“你连自己的家都不认识了!咱俩总不能在外面冻一晚上吧?”其实王天佑话里深层次的意思就是:这大半夜的,咱俩总得找个地方睡觉吧!你既然找不到家,那咱俩就去宾馆好了!

可惜孟庆雅现在醉的连家都找不到,哪里能听出他话里深层次的意思。只见孟庆雅皱着秀眉,沉思了片刻,随即使劲打了一根响指,“有了!”

“啊?什么?”王天佑心中一动,满脸希冀地看着孟庆雅。

“既然咱俩不能在外面冻着,那咱俩就在大街上溜达吧!至少走起来还不冷!”孟庆雅一字一句地说着,一双大眼睛充满了喜悦,竟然拉着王天佑的胳膊撒起了娇,“咱们这里的夜景还是很不错的呢!好不好嘛?”

“我擦!”王天佑一头的黑线,心中无比郁闷,难道现在这才是小警花的真面目?

孟庆雅看王天佑不动,顿时不干了,小嘴一撅,一把甩开了王天佑的手,转身就走,“哼,你不陪我,我自己去!”

“别呀,我跟你去!”王天佑看着孟庆雅那深一脚浅一脚摇摇欲坠的样子,连忙跟了上去,顺手脱下了自己身上的外套,披在她的肩膀上,紧紧将她搂在怀中,语气中满是柔情,“喝了这么多久,出来肯定冷吧!”

“嗯,冷!”孟庆雅轻轻应了一声,依偎在王天佑的怀里,小鸟依人,哪里还有半点彪悍女警的影子,完完全全是一个处在热恋中的幸福小女人。

王天佑高过孟庆雅一头,搂着孟庆雅一点都不费劲,还显得颇为般配。俩人就这么互相依偎着,在这个夜深人静万籁俱寂的时刻,缓缓地行走在某条大街上。俩人相对无言,但却能清晰地感受到彼此的体温和心跳,任何的甜言蜜语在此刻都显得苍白无力。

你的衣裳今天我在穿未留住你却仍然温暖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间望不穿这暖昧的眼爱或情借来填一晚终须都归还无谓多贪犹疑在似即若离之间望不穿这暖昧的眼似是浓却仍然很淡天早灰蓝想告别偏未晚。

夜的绚烂,生如夏花。王天佑并不认为自己是什么正人君子,也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柳下惠。花心,没有哪个男人不花心。但是花心也要有花心的底线和原则!

“暧昧,这只是暧昧,仅此而已。至少,现在我并没有做任何对不起雪晴的事情。”王天佑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

王天佑的脚步很慢很慢,紧紧的搂着孟庆雅的娇躯,感受着孟庆雅身上散发出的气息。

他不知道,天明之后,孟庆雅还能否记得起今夜发生的事,还能否记得起和自己走过的路。甚至,在天明之后二人会处在何种立场上对话!

毕竟——王天佑要踏上的征程,是怀中这个女人警察生涯中的宿敌,势不两立的宿敌!

“过了今夜,是否还有明天?”孟庆雅依偎在王天佑的怀里,抬头看着王天佑那如刀削般刚毅的脸颊,眼神有些迷离。

孟庆雅虽然虎,但这跟她的聪明并不冲突。正因为有了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虎妞性格,才让她更加可爱。如果没有这一点的话,孟庆雅只是个聪明女人,强势好胜,生人勿近!

其实刚才孟庆雅一直处在半醉半醒的状态,她的理智一直在和她心中不愿意承认的那个事实做着激烈斗争。是的,她喜欢王天佑,但她从不承认!在她的心中,这只是个错觉!虽然现在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但是孟庆雅还是没法接受这个现实,王天佑的身份证,她是看过的。孟庆雅的理智告诉她,你是绝对不能喜欢上这个比你小五岁的孩子的!他只是个孩子,孩子!

可惜,理论终究是要经过现实的验证的!王天佑的言行举动和“孩子”这两个字,根本搭不着边际。或者说,王天佑的外表与心理,都不是一个不到十七岁的孩子可以具有的!王天佑的雷厉风行,王天佑身上的铁血阳刚,嫉恶如仇,这些硬汉性格无一不在深深吸引着孟庆雅。

因为孟庆雅的父亲,她最敬佩的男人,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一名缉毒干警,早年死在了穷凶极恶的贩毒分子枪口之下,为国捐躯,壮烈牺牲。那年,孟庆雅才十岁。在孟庆雅的心目中,自己的父亲是一名顶天立地的铮铮铁汉,嫉恶如仇,从不向罪恶低头!家里始终放着父亲从当上缉毒干警时就写好的遗书,孟庆雅清楚的记得遗书后面最后一句话: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孟庆雅才立志要当上一名警察,来替他的父亲完成那未了的心愿:抨击罪恶,弘扬正义!而孟庆雅之所以那么天不怕地不怕,表现的那么虎,多少也是遗传了她父亲的性格。

其实这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从王天佑身上,孟庆雅找到了父亲当年的影子,甚至对王天佑产生了一种依赖感。和王天佑在一起的时候,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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