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千凝高高兴兴的拉着封启泽走在大街上,此时此刻还在为刚才的事开心偷笑。

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居然说她的衣服会影响他的食欲,他那恶心的样子还影响她的心情呢!

烂人。

果然有钱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她还是不要跟有钱人打交道的好。

封启泽任由她牵着走,看到她开心的笑着,他同样也很高兴,尤其是她那双小手牵着他的感觉,很美,手掌的温度传到心底,暖暖的,很舒服。

她现在对他似乎已经慢慢的习惯,没了之前那种强烈的排斥和警惕。

看来他已经走进她的生活里,成为她的一部分了,用不了多久,就能走进她的心里,完全的占有那个世界。

等着吧,她的一切都属于他的。

“你这样的得罪人,不怕他日后找你报复吗?”他宠笑的问,根本就不担心这个问题。

有他在,谁敢来报复她?

“怕什么,他又不知道我是谁,怎么报复?再说了,是他自己答应帮我们付账的,又没人逼他,对吧?有钱人就是讨厌,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就欺负人,这种人死后一定下地狱,哼。”她牵着他的手,俏皮的回答,还带着一点娇柔的可爱,小女人味十足,一点也没察觉到不对劲。

如果再稍微的给她的外表整改一下,她绝对比谢明珊还要美。

封启泽盯着她的脸看,看出了神,着迷了。

谢千凝转过头,对上了他那双着迷的眼睛,这才感觉到异样,即刻的甩开他的手,气鼓鼓的训人:“你干嘛牵着我的手不放啊,想趁机占我便宜吗?色狼。”

“是你牵着我的手不放,不是我牵着你的手不放,要说占便宜,好像是你占我的便宜吧?”他幽默的把话打回去,跟她开玩笑。

斗嘴,其实很有乐趣,有时候还能斗出感情。

“我,我什么时候牵着你的手不放了?”她死不承认,但心里很明白。

的确是她牵着他的手不放,是她把他从餐厅里拉出来的。

其实不是她不放手,只是她忘记了。

和温少华在一起的时候,她都没主动牵过他的手,而且他们也很少牵手,几乎都是并肩走而已。

偶尔牵手一次,她会很害羞,低着头不敢看他。

可是对封启泽,她却没有这样的感觉,牵着他的手,感觉好像很不错,让她觉得很放心,似乎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他只是她的假男朋友而已,她对他是不是太随意了点?

凌乱了。

“好了,不管是谁牵谁的手,反正都已经牵了,再说这个也没有意义。我先带你去把美发店,把头发搞一搞。”封启泽说完,主动牵着她的手,然后往前走。

“为什么要去搞头发?”谢千凝跟着他后面走,简直是一头雾水。

他们今天是出来购物的,怎么变成来搞头发了?

再说了,她的头发很好,自然的长到现在,几个月去修理一次发尾,现在还不需要修理。

“我要把你从头到脚的改造。”他停下脚步,面带微笑的看着她,宣布自己决定的事,而且不问对方同不同意。

“我干嘛要从头到脚改造?”她没好气的反问,不想随随便便弄自己身上的东西。

从小到大,她已经习惯了这种硬性的生活,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定型的框架,突然的改变,的确是不能接受。

“你不是想要赛过谢明珊吗?如果想赛过她,就必须从头到脚的改造。”

“这样会不会太夸张了点?为了争一口气,就大费周章的搞那么多事,感觉太浪费了。还是算了吧,我昨天只是太生气,气糊涂了,所以说的都是气话。再说了,我有自知之明,比不过谢明珊的,就好比是凤凰和麻雀,不管麻雀在身上插了多么美丽的花朵,还是没有凤凰漂亮。”她一脸的尴尬,这会真的不怎么想斗气了。

不是她不想,而是她没那个信心。

谢明珊大学毕业之后都没有参加社会工作,每天都有时间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经常去美容店,保养皮肤,每个月都买很多漂亮的衣服,还时常去参加什么宴会,和很多有上流人士交集。

相比之下,她的生活就枯燥得一点味道也没有,每天一大早起来,随便拿件衣服穿,简简单单的梳理头发,有时候太赶,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去上班了。闲空的时候就帮温少华打理事情,把他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让他不用为生活琐事烦恼。

现在离温少华和谢明珊的婚礼就只剩下九天而已,只有那么几天的时间,不管她怎么做,都无法比过谢明珊吧。

“你没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谁说麻雀就比不上凤凰的?”封启泽将谢千凝拉到自己的面前,摆弄了一下她的头发,温柔一笑,点点头,带着赞美,像个哲学家一样的说话:“凤凰并不能代表美丽,它只能说明华丽,但有华丽外表的东西,不一定是美丽的。麻雀虽然没有凤凰华丽的外表,但是它小巧玲珑,可爱动人。如果在麻雀的头上加上一顶花冠,那么它的光彩会把凤凰的华丽全部压下去。”

“可能吗?”

听了这个凤凰和麻雀轮,谢千凝心里满是窃喜,忍不住想去做那只带着花冠的麻雀。

女人其实都爱美,她也不例外,只是她把这个爱美埋在心底最深处,深到连她自己都忘记的地步。如果有人把它翻出来,她才会想到,原来她也爱美。

“一切皆有可能。凤凰太多了,那就不是什么稀奇的动物,但是带花冠的麻雀,却仅有一只,物以稀为贵,明白吗?”

“恩。”她重重的点点头,完全明白了,满脸的笑容。

说真的,这个男人的嘴还不是一般的能说,黑的可以让他说成白的,而且还字字在理。

神嘴啊!

羡慕嫉妒中。

“走吧,我带你去美发店把头发弄一弄,然后再带你去美容店,把不懂的东西全部补回来,最后去买衣服。”封启泽把今天要做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说完就牵着她的手往前走。

谢千凝拉住他,诺诺的说道:“我今天没带那么多钱,恐怕不够。要不然你先栽我回去拿钱?”

在他面前,她都不觉得没钱是一件丢脸的事,而且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这样的相处方式,感觉很轻松,隐隐约约有着一点点幸福的味道。

“谢千凝,你如果再跟我提‘钱’字,我就把你人丢到江里去喂鱼?”他白眼瞪着她,吓唬道。

“我这是实话实说,我以为今天只是出来买日用品的,根本就没带那么多钱,卡也没带。什么都没带,怎么去美发店、美容院,又怎么买衣服嘛?”她嘟着嘴,气鼓鼓的反驳,没把他的吓唬放在眼里。

实话实说也有错吗?

没错。

“你从头到脚改造的费用,我出,走吧。”封启泽强硬的拉着谢千凝往前车子方向走去。

谢千凝一边跟上他的步伐,一边惊讶的问:“喂,你不是没工作吗,哪里来的钱啊?”

刚才吃饭的费用没用他出,所以她现在还不不知道他身上到底有没有带够钱?

万一不够,岂不是丑大了。

“反正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正当收入。”他简单的回答,说完就打开车门,轻轻的将她推了进去。

她坐到了副驾驶座上,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你的正当收入哪里来?”

“这是我个人的**,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嫁给我,我就全部告诉你,甚至可以把我所有的钱全部给你,怎么样?”他坐到了驾驶座上,阴笑的看着她,诱惑道。

“那我宁愿不知道你的**。”她神气的别开头,不再问。

她才没那么笨呢,为了知道那点**的事就把一辈子搭上,才不干。

刚才在餐厅听了他那些话,她深有感触,女人,绝对不能随随便便就嫁掉,不然幸福没保障。

他得意一笑,系好安全带之后就平稳的开车。

十多分钟之后,封启泽把车子停在了一家大型美发店门口。

谢千凝从车窗外观望,惊讶得目瞪口呆了。

这里可是市里最好、最贵的美发店,他把她带来这里,会不会太奢侈点?而且以她的消费能力,根本就来不起这地方。

她忍不住,又想提钱的事。

“这——”

话到嘴巴,又吞了回去。

还是不要提钱的好,不然会被他丢到江里去喂鱼。

她知道这是一句玩笑话,但就是忍不住想顺他的意,因为这种感觉很好。

“下车吧。”封启泽解开安全带,下了车,然后在外面等她。

谢千凝犹豫了一会,随后也下了车,站在原地,有点不怎么敢往前走,两腿好像在发软。

她头一次来这种地方,有些紧张。

“走吧。”他看到她站着不动,于是拉着她走进去。

她诺诺的跟在后面,一进了美发店,门口服务员热情而专业的欢迎,让她好尴尬,一脸僵硬的笑着走进去。

这时,有个美发师走了过来,礼貌的询问:“两位,请问有什么可以为你们服务的吗?”

“这里有贵宾区吗?”封启泽严冷的问,那气势好像是什么大人物似的。

爱装又爱面子的男人,又在臭屁了,切。

“有,不过要想成为这里的贵宾,享受贵宾区,必须达到一定的消费额或者交钱升级为贵宾。两位有点眼生,想必是第一次来吧,很抱歉,你们不能享用这里的贵宾区。”

听了这些话,谢千凝忍不住在封启泽耳边低声的训斥:“搞什么贵宾区啊,普通区就行了。”

贵宾区,他当她的钱是天上掉下来的吗?

这样的花法,恐怕没几天,她多年的积蓄就用光光了。

“这个我说了算。”他冷冷的回了她一句,正想和美发师说哈,谁知手臂被她紧紧的拉着,整个人稍微的弯下腰,听她说话。

“你这是在烧钱啊!”

封启泽不理她,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卡,递给美发师,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说道:“找你们这里最好的美发师,给她设计一个属于她的发型,明白吗?”

美发师将卡拿了过来,惊讶得瞪大眼睛,态度比之前更恭敬了,弯腰的请他们到贵宾区:“两位,请随我到贵宾区,稍后我会让这里最好的美发师为你们服务。”

“你先带她去,我去一趟洗手间。”封启泽将谢千凝交给美发师,然后就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了。

谢千凝很紧张,完全不知所措,想跟他走,可一想到他是去上洗手间,也不好跟着去。

来这里她都已经很紧张了,还搞个什么贵宾区,他想吓死她啊?

不过他刚才给美发师的那个是什么卡,为什么美发师看了之后会变得那么恭敬呢?

想不明白。

这个男人真的很神秘。

“小姐,请随我来,我先让人给你洗头。”即使封启泽走了,美发师对谢千凝的态度还是很恭敬,半点不敢怠慢。

这两个人跟封氏帝国的关系非比寻常,不然也不会有封氏帝国高层人员专用的金卡。

“我昨天刚洗头了,现在不用洗的。”谢千凝傻傻的回答,不怎么想跟他去什么贵宾区。

所谓的贵宾区,想必都是那些有钱人呆的地方,她不喜欢。

只要是有钱人待的地方,她都不喜欢。

“做头发之前都需要洗头的,小姐,请。”

“啊——”

做头发之前都要洗头吗?

她怎么不知道?

“哦。”

谢千凝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跟着去贵宾区。

贵宾区在二楼,里面的人不多,但处处都是高贵的味道,淡雅的清香让人闻着很舒服,柔和的灯光将这里照耀成一个美丽而又华丽的天堂。

但是对于这个地方,她却有一种极强的排斥感,不管它多美,她都不想待。

可又不得不待。

“小姐,请随我来,我带你去洗头间。”美发师看到谢千凝站着不动,只好再恭敬的叫她一次。

无论叫多少次,态度依然保持不变。

“哦。”谢千凝回过神,努力的压制住这个排斥的心里,正想起步跟美发师去洗头间。

可是里面突然走出了两个人,让她震惊得收起了刚想迈出去的脚步,定定的看着走过来的两个人,脸上的表情紧绷着,怒起升起。

谢明珊挽着温少华的手臂,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正好从贵宾区里面走出来。

他们同样也发现了谢千凝,也停下了脚步,惊讶的看着她。尤其是谢明珊,惊讶之中,还有点紧张和害怕。

谢千凝从来不会来美发店,更何况是贵宾区,她来这里干什么?

难道是为了温少华?

谢明珊一想到有这个可能,立刻装出一副小女人可怜楚楚的样子,和谢千凝打招呼:“堂姐,你也来美发吗?”

谢千凝没有回答,眼里的怨恨越来越强,直直的瞪着这两个人,先是瞪了一眼谢明珊,最后把视线放到温少华身上,没再移开。

原来在她努力上班工作赚钱的时候,他就是和谢明珊出入这种高级的地方,享受着美好的生活。

而她却傻傻的为他将生活上所有的琐事都打理好,尽量的为他建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她从不到高级的地方消费,目的就是为了省下钱,一方面是婚后度蜜月用,一方面是为他弄好的生活质量。

可惜,她的付出,换来的不不是他的爱恋,而是抛弃。

温少华对上了谢千凝那双怨恨的眼神,然后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嘲讽道:“来这种地方你也不挑件好一点的衣服,真是来丢人现眼。如果携带这样的女伴出门,对男人来说,那绝对是一个污点。”

污点。

他说她是他的污点。

“温少华,我在你眼里,就那么不济吗?”谢千凝终于忍不住,开口质问了。

她为他付出了那么多,原来都是他的污点。

“你旁边就有一面大镜子,你照照看,你和这里是多么的不衬?”

“……”

她没有立刻反驳他,而是微微的转头,看了看旁边的镜子。

镜子中,清清楚楚的将她的外表形象全部写了出来,俨然就是一个土得掉渣的村姑,衬衫牛仔裤、帆布鞋、素颜,和这里的一切非常不相衬。

再看看谢明珊,穿着一条粉色的雪纺连衣裙,脚下穿着一双水晶般的高跟鞋,首饰项链都搭配得很协调,脸上化着淡妆,嘴唇透着水润的诱惑,再加上她刚弄的发型,身上散发出来淡淡的香水味,整个人显得高贵有气质,迷人又优雅。出么很人。

温少华看到她在照镜子,于是继续嘲讽她:“穿成这样你也有脸来这里,你不觉得很丢人吗?”

谢明珊虽然没说话,但暗自偷笑。

看到谢千凝如此的丢脸,她就是高兴。

不过这只能在心里笑,表面功夫还是得做做:“少华,算了,这里很多女孩子都会来,堂姐也是女孩子,她来这里也很正常的呀。”

“她那点像女孩子了?如果把那头长发剪掉,恐怕还有人认为她是男人呢?”

温少华说的话,越来越过分,让谢千凝气得咬牙切齿,心痛得想哭,可是偏偏又哭不出来。

哭不出来还好,不然她的脸就丢得更大了。

“温少华,你用得着怎么过分吗?”

“我过分也没你过分吧?以我对你了解,你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是在跟踪我们,进而找机会欺负明珊,好报复她,对不对?”

“我欺负她?”谢千凝简直是苦笑不得,她只是来一趟美发店,没想到他居然能想出怎么多事。tebc。

是他想象力丰富,还是对她太不了解了?

她在他的眼里,就是这样的人吗?

“你已经多次欺负明珊了,还敢狡辩吗?”温少华眼里满是厌恶,甚至觉得有曾经有过这样的未婚妻,是一种耻辱。

好在他现在要娶的人是谢明珊,不然婚后他肯定会受不了要自杀。

“温少华,你何不问问你身边的女人,我到底有没有欺负她?”

谢千凝把怨恨的眼神投放到谢明珊身上,犀利得很。

谢明珊接触到这样的眼神,装着吓到了,小鸟依人的往温少华身后躲,带着一点颤抖,诺诺的说道:“堂、堂姐,对,对不起。”

谢明珊的颤抖,让温少华更生气,紧紧的搂着她,当场训斥谢千凝:“谢千凝,你有什么气就冲我来,不要对着柔弱的明珊,她承受不了你那些阴狠的手段。”

贵宾区里的客人,听到争吵声,纷纷的把视线投了过来,看热闹。

不过只是看,没有说话。

谢千凝这会气大了,顾不得什么形象不形象的问题,发飙的吼回去:“如果我够阴狠一点,那么现在站在你身边的女人,就不会是她了。”

就因为她不够狠,所以才没能保住自己的未婚夫。

“堂、堂姐,对不起,我,我知道错了。”谢明珊诺诺的低头道歉,一副吓得心惊胆战的样子。

然而她越是这样,温少华就越想要守护她,频频拿谢千凝开刀:“明珊因为你的几句话都吓成了这样,你还说自己不够阴毒?”

“我谢千凝活了二十八个年头,到现在才知道什么叫做有眼无珠。温少华,我可怜你,我同情你,被一个女人的外表骗得团团转还不知道。”

“不是我有眼无珠,而是逼不得已次跟你做了十年的未婚夫妻。不过现在好了,我已经不用再被你骗得团团转。”温少华理解错了谢千凝话中的意思,以为她所说的这个女人是她自己。

然而谢明珊却知道,这个女人说的是她。

不过没关系,只要温少华不相信就好。

谢千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缓了一下心里的怒火,生怕自己受不了而动手打人,好在控制住了,于是冷笑的说道:“时间会证明一切,我等着看你后悔想自杀的样子。”

“说话都那么阴毒了,更别说是手段?谢千凝,你今年已经二十八岁,如果再不改改,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有男人要你。”

“你放心,我身边的有追求者,不用你操心。”

她可没撒谎,的确有追求者,封启泽就是,而且这个男人比他好很多。

但是温少华不相信,认为她这是在逞强,自欺欺人:“我从小就认识你,你身边有什么朋友,我一清二楚。别说是异性朋友,就是同性朋友,你也只有丁小然一个,还说什么追求者,别再闹笑话了。”

“你不信?”

“我当然不信。”

“好,你们的婚礼,我会携带我的新男朋友去参加,送你进入坟墓的婚姻中。”

“拭目以待,可别找那些什么阿猫阿狗的人来充当。还有,你说话的素质有待提高,别尽是一些没涵养的话。”温少华还是不相信,对于谢千凝说话的内容表示不满。

张嘴闭嘴都是一些不好的言辞,真是不入流,这样的女人,以后怎么跟她站在上层社会中?

“你放心,我的新男朋友比你好一百倍。我还要感谢你,在我人生的桃花就要开放的时候抛弃了我,让我有机会就追求属于自己的桃花。”

“不管你说得多天花乱坠都没有,拿出事实来吧。”

“我会的。”

“明珊,我们走。”温少华不屑一笑,搂着谢明珊离去,不想再跟谢千凝多废话。

这个女人,把他今天大好的心情都弄没了,恶心。

谢明珊乖乖的跟他走,当走下楼梯的时候,回头看了谢千凝一眼,得意的笑了。

而这时,谢千凝也刚好回头,正好看到了她这个笑容,报复的心里极强。

她一定要这两个人在婚礼上难堪不可。

他们凭什么这样对她,凭什么?

她真心诚意的付出怎么多,到头来却成了个骗子,还是一个狠毒的女人。

她不甘心。

她要报复。

“我会让你们知道,我谢千凝不是好欺负的。”

一旁的美发师,呆呆的站了很久,把所有的事都看得一清二楚,至于孰是孰非,他不好下断论。

但是有一点他可以肯定,刚才走的那两个人,不会有好结果,因为他们得罪的是封氏帝国的人。

想到这里,美发师带着笑容,恭敬的说道:“小姐,以我个人的审美观来看,你的条件不比刚才那位小姐差,你缺的只是外在的修饰,如果经过精心的改造,绝对赛过她。”

“真的吗?”谢千凝激动的问,之前想赛过谢明珊的**还不是很强烈。

但是现在,这种**很强烈,强烈到她会不惜一切代价,改造自己。

封启泽说得对,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这口气,她争定了。

“真的。”

“那好,你现在就帮我改造。”

“我先带你去洗头间,洗完头之后,给你找这里最好的发型设计师给你设计头发。”

“好,快点去。”

这一次,谢千凝是迫不及待的要去洗头间。

美发师开心的笑了笑,亲自带她去。

能为封氏帝国的人服务,那是一种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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