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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丁贵很快就会回来,谁知道这一等,眼看着金乌西沉,深蓝的天幕上已缀满了点点繁星。丁贵却沓如黄鹤,一去无踪。.

我又冷又饿,又累又倦,终于决定不再盲目地等下去——说不定,那云府千金真的翘辫子了。这种官宦之家,办起丧事程序肯定极其繁琐。一忙起来,谁还会记得我这个路人甲?

“方姑娘,你想上哪?”谁知道前脚刚走出院门,迎面已碰上了那个云书桐。他轻皱着眉头,微微不悦地瞧着我。与他同行的除了丁贵,还有一个锦衣华服,年约五十的老者。()

他身材高大,微微发福,国字脸,浓眉大眼,轮廓与云少爷有五六分相似

。比云书桐少了几分斯文,却多了份威严。紧抿着唇,一言不发地盯着我瞧,满脸的严肃——这人八成就是丁贵嘴里的那个刑部尚书云征鸿了。

“方萌见过云大人。”微微低头,向他欠身一礼,目光却向丁贵身上溜了过去。

不知道那个云大人来做什么?坏了!难不成真的是丁贵说动他来替我捉劫匪的?

“哼。”云征鸿面无表情,只淡淡地从鼻孔里应了一声,冷冷的目光不住地打量着我。

“方姑娘,请先换过衣服,进屋再说话。”云书桐略略偏头,丁贵立刻上前一步,把捧在手里的衣物恭恭敬敬地递了上来。

我接过衣服,返身进入内室。这古代的衣物看上去挺漂亮,穿起来却真麻烦。奋战了半天,才终于勉强搞定它。那轻软柔滑的衣料,触感极佳,绝非普通丫环仆妇所有——想必是那云小姐的衣服了居。

庆幸的是,那枝被我拿来当发钗的金笔居然还安稳地插在头上。摸着这枝往日天天瞧着也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笔,心里掠过一丝温暖。

它是老姐的男友张剑送我的礼物。

剑哥是个武器专家,这枝笔除了能写字,实际上还是枝微型麻醉枪。因为我们经营酒吧,下班时间都很晚,剑哥担心我的安全,所以特地研制了这件东西给我防身。

这次古代之旅,只有短短的十天,我的安全应该是无虞的。可是拿着它,心里却更踏实了一些——唉!虽然只有短短数小时,我却已经开始挂念家人了。

等我走出内堂,看到丁贵垂着双手,远远地站在门边。云征鸿紧绷着脸端坐在大厅正中的八仙椅上。云书桐微微侧身,在他耳边不知说些什么。见到我出来,厅里三个男人的目光齐刷刷地向我扫视过来。

云书桐眼睛一亮,连云征鸿也微微动容。只有丁贵最不会控制情绪,我甚至听到他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对自己的长相还是有自知之明的,本人姿色中等,绝非什么倾城绝色,美到让人吃惊的地步。丁贵的这种反应,实在不能不说太夸张了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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