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脸?

男人自始至终默默站着,最后付了所有医药费,把我搀扶到奔驰车里。他说身上现金不够,问我要多少赔偿,他会去ATM机上取给我。我还是蜷缩在后排,有恃无恐地把脚搁在座位上,问他不能进保险吗?

树林的林,房子的子,精粹的粹?

听到车门关上,然后是奔驰的发动机声。这不是我第一次乘坐这种车,却是第一次横躺在后排。他开起来很安静,感觉转过好几个弯道,加速与刹车间的上坡下坡,偷偷睁开眼睛,隔着天窗玻璃看到冬至夜空,还有市区摩天楼的灯光,像在空中花园看到的世界。

没等我说去哪儿,他已踩下油门,飞驰上圣诞夜的高架路。

不像平常逛街那样走马观花,我很快选中一个意大利的牌子,挑了双适合走路的中跟鞋。我没有趁机敲他一笔,结账下来不到一千块,尚不及我那双被轧坏的高跟鞋。当他爽快地刷卡埋单时,我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逃难的时候,还可以吃烤羊肉串嘛。

接近子夜,才有两三个男人来邀请我喝酒,我委婉地拒绝了。

奔驰车把我送到医院,他将我抱在怀里,直到充满消毒药水味的急诊室。

当我回到屋里,趴在布满霜气的冰冷窗户上,看到楼下惨白灯光下的他,站在奔驰车边抽烟,目光伤感得像只流浪猫,我已知道自己即将告别这个房间。

他想要送我上去,但我拒绝了,理由是我家很小、很破,不好意思。这是我面对男人第一次说真话,从前我都会吹牛说自己住在某个高级公寓。

要是走的话,我就喊啦!说你开车撞了人,一分钱没赔,想要逃跑。

他无奈地把电话号码报出来,我赶紧给他拨过去,果然手机响了。我注意到他有两台手机,也许并非常用的那台。

小时候,妈妈总是说:冬至天黑前要赶紧回家,否则要在外面被鬼抓走的。

派对进行到**,大家交替用英文和中文唱起《友谊天长地久》之时,我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

虽然,一看就明白她是靠什么换来手镯的,我却羞愧地缩回手腕,掩饰自己从淘宝买来的便宜货。

清晨,X用航模送来食物的同时,还有一条宽大的床单。

自始至终,他都像个真正的绅士,连我的手指尖都没触摸。当我转身离去,听到他说——小善,感谢今晚的陪伴。

他的指节修长有力,热热地透过外套,像镣铐锁紧我的肌肉、骨头还有血管。

那双手抱着我的后背与大腿,放到宽敞的真皮座位上,再将我的双腿屈起——当他手掌压在我的黑丝袜上,从脚指头到大腿根的神经犹如触电。

有个喝多了的少女,看起来很小,让人怀疑是否高中毕业,晃悠着坐到我身边。当我要起身离开,她却抓住我的手说:你看我这个镯子好看吗?

林子粹突然加速,仪表盘超过150,让人的肾上腺素分泌,他问了我个问题——

我报出这里的地址。

去年,冬至。

手机显示为奔驰男——我激动地穿过整条长廊,避免被他听到狂欢的音乐与尖叫声,半路几乎跌倒。

她在这家做钟点工,从三楼窗口意外坠落死亡。隔了一年,我才来到此地。按照本地习俗,冬至要祭奠死去的亲人。何况,今天又是一周年忌日。我全身黑色,带着锡箔与冥钞,蹲在妈妈死去的地方。在有钱人家的院墙外,用打火机点燃纸钱,化作袅袅灰烬。黑烟熏得我落泪,回忆关于妈妈的一切……

在哪儿?现在。

他说我像崔智友与金喜善的合体。

他的嘴角留下口红印子,以及我的泪水。

背后响起凄惨的刹车声,脚后跟刀割般剧痛。我来不及尖叫,顺势倒在花丛中。枯树枝划破了脸,当我挣扎却无法爬起时,有只手拽住了胳膊。

而我羞涩地问他的名字,男人并不回答,转身就要离开。而我拉着他的袖子,说要请他吃饭,这里楼上有家不错的日餐,我是真的饿了。

平安夜。

隐隐约约,从这个背影,我看到了七岁那年的爸爸。

喂……我故意把这个喂拉得很长,想率先听到他的声音。

在许多丝袜包裹的大腿、高跟鞋与皮靴之间,我落寞地坐在角落,端过侍者送来的鸡尾酒。贵公子们被年轻女孩团团围住,而我像个过时的怨妇,独自在冷宫台阶上,闲坐说玄宗。

听到他说嫌麻烦,我就从后排坐起来,靠近驾驶座,吹着他的耳边说——我不要钱,只要你赔我一双鞋子!久光百货,可以吗?

他惜字如金地挂断电话,而我穿回大衣奔出大楼,来到圣诞夜的街头。刺骨寒风吹动发梢,丝毫没感觉冷,反而浑身冒汗。几辆出租车在面前停下,我却微笑着摇头。脸颊又红又热,刚才的酒精与音乐,让我有种体内深处的快感。

再也不敢出声,默默看着绚烂的江景,在车窗内喷上一团团热气。偶尔转头看他的侧脸,仿佛被雕刻过的美好的男人线条。

崔善垫着床单,平躺在水泥地上,面对阴沉的浓云,伸展四肢,像具无声的尸体,也像容易满足的女人。抚摸脖子与胸口,变细的腰肢,几乎没有脂肪的臀部。皮肤和神经末梢,欲望像毛茸茸的纤维滑过,宛如某人手指……

如果世界末日来临,只能带一种动物上诺亚方舟——马、老虎、孔雀、羊,你会选择哪一种?

等到午夜,仍无回音,发出第二条短信:我的脚疼得厉害。

男人向我道歉,音色醇厚的普通话,有电台DJ的感觉。他把我扶到花坛边,那是辆黑色奔驰车,车尾有S600标记。

真有先见之明,我穿着这双他给我买的鞋子来参加圣诞派对。

第一百天。

半小时后,来到商场,我仅穿着一只鞋,像瘸腿那样,半边搭着男人肩膀。我用眼角余光扫向那些柜台,看到女店员们羡慕与嫉妒的目光。

他有三十多岁,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浓密的眉毛底下,有双大胆直视的眼睛,那是我喜欢的男人眼型,还有颇为立体的鼻梁与下巴,不断喷出温暖的呼吸,像浓雾覆盖我的脸。

经验告诉我,那是男人的手,右手。

我被这只右手扶起,他的左手托着我的腰,让我紧靠他的肩膀。

我抱着鞋盒问他会不会接我电话,他停顿半步,转回头笑笑,进了通往地库的电梯。

穿上新鞋,我故意捋着头发,将发丝泼到他肩上,同时自我介绍:崔善——崔智友的崔,金喜善的善。

终于,抵挡不住女朋友的微信邀请,我穿上最后一件值钱的大衣,依然挂着水晶天鹅的链坠,前往参加单身圣诞派对。出门选鞋子,犹豫许久,还是穿了冬至那夜在久光百货买的中跟鞋。

更没想到,他还记得我的名字:崔善。

再也无法隐瞒,她开始说出那个秘密——

等我,bye!

我来到近郊的别墅区,找到这栋黑漆漆的大屋,上一年的这个时候,妈妈死了。

他叫林子粹。

你一个人?

零点过后,奔驰S600停在我面前,车窗放下露出驾驶座里的脸。

怎会有如此变态的问题?我注意他的嘴唇,越是飙快车,就越发镇定。我想了半天,选择了羊。

忽然,这句感谢让我的眼眶酸涩,就在泪水滑进嘴唇前,我回头冲到他跟前,紧紧抱住他的脖子,用嘴堵住他干裂的唇。

看着别墅紧闭的大门,我像个要饭的,站在西北风里。落日燃烧殆尽,刚想上去敲门,问问妈妈到底是怎么死的。右手犹豫在半空,失魂落魄地后退,倒着走过铺满落叶的便道。

我给他打了电话,但没接。我又发了条短信:喂,只赔我一双鞋子,还不够。

他说这四种动物,每一种都代表人内心最在乎的东西,但没说羊代表什么。

她戴着卡地亚铂金手镯,年轻的脸蛋越发光彩照人,简直有韩星的感觉。女孩说在香港买的,十二万港币。

他问我鞋子还合脚吗。

这两年遇到过不少骗子,却从没像这样伤心过。从前,我无所谓地诅咒对方祖宗十八代生儿子没屁眼死一户口本之类的。头一回,眼前总晃着那张脸,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虽然,我有他的手机与车牌号,但如果他对我无心,即便查清楚又有什么意义?我像只失败了的孔雀,收起尾巴躲进笼子。

手指轻轻揉过脸颊,擦过一丝血痕,该不会破相了吧?我顺势倒在他怀里,装作昏迷,就算挠痒痒也绝不起来。

他懂了,自顾自地开车,驶过跨江的大桥,远方是高耸入云的金融区,某栋大厦外墙大屏幕打着圣诞老人的图像。

半小时后,兜风结束,奔驰车停在我家小区外,街边深夜食堂的日餐还在经营。

掏出一枚薄荷糖塞进嘴里,我拉开副驾驶车门,坐在这个男人身边,故作端庄地道谢。

去年这时光,我与某位长相英俊的富二代共度,虽然我不过是他十几个女友中的一个。

脚后跟被车轮碰到一点,涂点药水就没事了,可惜一只高跟鞋报销。至于我的脸,一道浅浅的印子,医生说不会留下疤痕。

继续在商场逛了半个钟头,却没再买任何东西,直到腹中饥肠辘辘,我才去楼下吃了碗乌冬面。

崔善打开iPhone手机的录音功能,想起最短暂的白昼,与最漫长的黑夜之间,水杉树影覆盖的三层屋顶,远观而无法触摸。除了遛狗的老外,几乎不见人影。斜阳即将逝去,带着她的影子在别墅台阶前爬行。

他毫无表情地看着我,那种特别的眼神,让我想起早已死去的小白。

他是正人君子,即便皮短裙毫无防备,夹克敞开着胸口,他却没有趁机吃我豆腐——其实我不会介意的。

是。

今夜,我却讨厌回家,那不过是个单身公寓,狭窄的卧室配着卫生间,每月两千的房租。我连续不断地诅咒那间屋子,每次都发誓下个月必须搬走,每次却仍要回到那张充满夜宵甜品味的**睡觉。

他说这两天很忙,我说男人忙不是坏事。他关心我的脚还好吗,我回答:如果少走路,多坐车,或许会好得快一些。

冬至后第二天,我被迫卖掉最后一个也是最心爱的LV包,终于补足了拖欠的房租。

他又问我妈叫我什么小名。听到“妈妈”这两个字,心里怕得要命,但我如实回答:小善。他说他喜欢这个名字!窗外的灯光扫过,他的眼里有异样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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