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改头换面

第一百二十夜。

雪,已化尽。

最近五十年来,这座城市第一次那么早降雪。

对面高楼之巅,越发寒冷稀薄的空气中,挂着一弯超大新月,宛如伸手就能摘下。

坐在一张布满枯叶的长椅上,遥望近在眼前的烂尾楼。这栋奇形怪状的建筑物,在月光下**着内脏与骨头,还有顶四堵高墙的帽子,曾是囚禁她的监狱,在漫长的一百二十天。

崔善,早已经死了,现在她叫张小巧。

十二个小时前,她在空中监狱遇见了林子粹,这个如此想念过的男人,却用双手扼紧她的喉咙——那双手的感觉很熟悉,连带被熏黄的指尖香烟味,过去常在她的胸前划过。

即将断气的瞬间,他的双手却松开了。崔善剧烈咳嗽,喘回第一口气,脑中隧道也告消失。林子粹的脑袋压在她脸上,还有他全身重量,像以往许多个夜晚。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她虚脱地扶着墙壁站稳,只见他的后脑勺被砸破,鲜血顺着头发蔓延在地上。

旁边躺着半块破碎的砖头。

蹲下摸了摸他的口鼻,仍有热气往外喷涌,只是被砸晕过去,男人的脑袋可真坚硬。

忽然,她发现南侧墙边有根绳子垂下来,既像自杀的上吊绳,也像勒死人的绞索,同时是救命的尼龙绳。

想起流花河畔九天玄女娘娘的破庙。

这是给她准备的吗?用力拉绳子,手感非常牢固,该轮到她逃出去了。

崔善没忘穿上Christian Louboutin红底鞋,还有那个丑陋的LV女包,装着名叫张小巧的索多玛共和国护照,再戴上X送给她的口罩。

她抓紧绳子爬上墙,尽管全身瘦弱不堪,胳膊细得像个鬼,但在被囚禁的一百二十天,每日都在训练这个动作,把藤蔓编织成草绳模拟,这是逃出此地的唯一可能。

终于,她来到塔顶的天台上。

第一次看到咫尺之遥的地方,那么多天可望而不可即,平台上布满枯萎野草,许多空鸟巢与老鼠窝。四周寒冷的天空,多出几十栋高楼,几乎再也认不出那排最熟悉的楼顶,因为没有了高墙遮挡。

翻墙的滋味很爽,崔善一边咆哮着,一边泪流满面。

但她没看到X。

现在还不知道他是谁,但她明白,是他救了自己,用砖头砸晕了林子粹,又给她放下绳子,还让她奇迹般地活到今天。

当崔善跪倒在积雪消融的地上,才发现有个包放在醒目的位置。

她认识这个日本牌子的手提包,是林子粹的,还是陪他在久光百货买的。里头有他的钱包,插着信用卡,以及五千多块现金,还有两台手机:一台是他日常使用的三星;还有一台高级私人定制版,表面镶嵌着“LZCS”,崔善对它是如此熟悉。他的妻子活着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台手机的存在,而今他也带在身上了。

自由了,该去哪儿?

逃离塔顶之前,最后趴在栏杆边,看了一眼空中花园里昏迷的林子粹,她收起那根救命的绳子。

再见,我的爱人。

经过漫长的楼梯,穿越整个烂尾楼腐烂的体内,回到久违的地面。

崔善想自己的样子很滑稽吧,脸上遮着怪兽口罩,乱糟糟的长发及腰,上身雪白的羽绒大衣,下面却露出睡袍,光光的小腿与脚踝,踩着一双红底高跟鞋,很像一只白天鹅。

她的肩上挎着X送的山寨LV包,藏着护照、钱包、两台手机。至于林子粹的手提包,则被扔进了垃圾箱。

站在冻僵的泥土上回头仰望,眯起眼睛看塔顶的四堵墙,几乎与天连在一起,无法想象自己在那上面住了一百二十天。

不过,崔善最钟爱的水晶天鹅项链,已落在了巴比伦塔顶上。无论如何,她都不敢再上去取回来,说不定就攥在林子粹的手心里。假如他还活着。

再见,天鹅,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

身后是广场式公园,每天傍晚大妈们的广场舞,还有流浪歌手们的吉他声、高中生的合唱比赛都来自于此。穿过铺满落叶的小径,看着几乎结冰的池塘,来到车流汹涌的马路边。

街对面的商场,她给自己买了条裤子、两件衣服、短袜与长袜,还有一双雪地靴——本想刷林子粹的信用卡,她知道密码,但犹豫再三觉得不安全,还是用钱包里的现金。

至于内衣,崔善很喜欢另一个人送她的那套。

大快朵颐一顿之前,她找到商场唯一的体重秤,指针落在40公斤。好吧,有几天暴饮暴食的指标了。

在商场楼下的小超市,她买的第一样食物,却是薄荷糖。

中午,崔善一个人去吃了麻辣烫,真的是扶墙进扶墙出,最后差点呕吐,服务员都被惊到了。

隔壁有家经济型酒店,她用张小巧的索多玛共和国护照登记,居然挺管用的。住进一间商务套房,窗户正对巴比伦塔与市民广场公园。也只有这种房间才有浴缸,跳进去冲了个淋浴。终于有热水冲刷身体,各种污垢从身上从头发上洗下来,用尽两瓶洗发水和沐浴液,足足洗了六十分钟,几乎把浑身皮肤洗破,仍觉得无比肮脏,似乎每个毛孔都渗透出油腻与烂蛆。她虚弱地泡在一缸热水深处,像屠宰清洗后等待被大卸八块的肉,八十多斤,加上中午吃的麻辣烫。

差点在浴缸里睡着,呛到水才醒过来。崔善披着酒店的浴袍,钻进被窝睡了一觉,直到晚上七点多钟。

孤独地躺在大**,看着窗帘外的世界,不过是拥挤嘈杂的城市一角。迟到的泪水从眼角滑落,让人有些怀念躺在塔顶,看着一望无际的天空的感觉。

她想,再去巴比伦塔底下看看。

随便吃了碗拉面,啃了清真寺门口的羊肉串,来到市民广场公园。最后的流浪歌手已经收摊,经受不住刺骨的寒风。

崔善依然穿着那个人送的羽绒大衣,坐在一张长椅上,背后是寂静荒凉的树丛,仰望黑暗中的烂尾楼顶,还有月亮。

身后蓦地响起萨克斯,她情不自禁地跟着旋律,唱起极不标准的广东歌:“在这晚星月迷蒙/盼再看到你脸容/在这晚思念无穷/心中感觉似没法操纵/想终有日我面对你/交底我内里情浓/春风那日会为你跟我重逢吹送……”

一曲终了,眼前站着一个男人。

X?

男人怀抱着金灿灿的萨克斯,看着这个古怪的年轻女子,用布满皱纹的眼睛。旁边有盏公园路灯,他的头发花白,至少六十多岁。她并不排斥老男人,有的女孩子更喜欢成熟的他们。

但,是你吗?

她感觉他好像爸爸。坐在长椅上聊天,老男人姓张,退休后常来这儿吹萨克斯玩。两个多月前,有个年轻人听他吹了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希望老张每晚都吹一曲,他保证每次坐在长椅上安静地听完。老张并未当作一回事,没想到年轻人真的每晚必来,一声不吭坐在长椅上,无声地祈求他再度吹奏。老张在这个公园吹了很多年萨克斯,从未有人从头到尾听过。于是,每晚老张都会吹响这首歌,年轻人每次在长椅上坐十分钟,不多一分,也不少一秒,像她现在这样仰望烂尾楼顶。

最近一两星期,对方再没出现过,但老张已养成习惯,似乎不在此吹这首歌心里就会特别难过。

“他长什么样?”

“记不清了。”

“不是每晚都会见到他吗?”

“是啊,但我从没记住过他的脸——我说不清楚,很抱歉。”

“他穿什么衣服?用什么手机?带什么包?还记得吗?大叔,求求你了!”

崔善几乎要靠在他肩上撒娇,老男人却很老实:“都很普通,灰蒙蒙没什么印象。”

“那他说过什么特别的话吗?提到过什么人?”

“嗯——我问过他好几次,为什么要听这首《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但他只是默默地听。最后一次,他说:还会有一个人,坐在这张长椅上,听你吹这首歌的。”

不知该说什么话,她傻傻地说了两个字:“谢谢。”

“姑娘,那么晚了,该回家了,再见!”

老张背着萨克斯离开公园,崔善仍然坐在冰冷的长椅上,回家?不就在巴比伦塔顶上?

仰望几近零度的塔顶空中花园,不晓得那个男人是否还活着?崔善打开林子粹的手机,是他平常使用的三星,接到一条最近的短信,傍晚时发出的——

“12月15日,程丽君的生日,我们将举办一个小型的追思会,你来参加吗?”

来自一个叫“梅兰”的人。

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