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总是认为,像小群这样家庭生活挺清苦的人,都应该很知道俭省节约的。wWW。QuanBen-XiaoShuo。coM但是我的观念再一次被无情的打破了。那六千多块钱,当天吃饭唱歌什么的,花了将近一千块,小群回家了一趟,给了父母两千。小群平常上班挣的工资也很少花,都一直攒着,两三个月回家一次,然后全部都给了父母。当然了,那一次回家,他父母也问他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不过被小群以翻墙的时候掉下来碰伤了为理由,糊弄了过去。

剩下还有将近四千块,我们也没有分这笔钱,而是每天都拿着去大吃大喝的,不到正月初十,已经一干二净了。但是当时我还不明白一个道理,当你手里的钱来的太容易的时候,这钱出去的也很容易。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说真的,那段时间是我这一生,可能以后都不会有的,最快乐的日子了。有女朋友,有兄弟,有酒。整天都是无忧无虑的。而过了正月十五之后,金明忙于他超市的事情,也很少了找我了。之前过年的那段时间,可以说他几乎都住在这里,整天跟我们吃吃喝喝的,到也是真的开心。十五当天晚上,老五估计是找不到人作伴了,把我们几个人叫出来,喝了一次酒。经历过王灿的事情之后,总体来说,和老五算是真正的认识了,但是并没有到很熟悉的地步。而且人家毕竟也是一个有身份的人。而我只是一个保安。

这中间,几乎上每隔两三天的时间,王灿他们几个人都会来酒店吃一次饭,而且还专门就挑侯湘雪负责的包房。我刚开始觉的没什么,但是时间长了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了。我询问过侯湘雪,虽然我问的很隐晦,但是还是被她听出来了其中的意思。气呼呼的说了一句,你不相信我?然后转身就要走,对于此,我也是早有对策了,一把搂过她,然后一顿热吻,她就又依偎在我的怀里,变成了一只乖巧的小猫咪了。那个侯湘雪的发小,小花也来找过她几次,据说是来大姨妈了,不能喝酒也不能出高台,无聊的来找她聊天了。

天气慢慢暖和了起来,也终于到了去医院拆掉我胳膊上夹板的日子了。本来是可以提前一段时间的,但是我总不忌口,酒啊辣椒什么的随便整。所以就推迟了半个月才去拆夹板。那一天,金明把超市丢给他的女朋友,然后开车去酒店带上我和小群还有彭天宇,当然,必不可少的侯湘雪,一起去了医院。本来老板是让他的司机开车带我去的,不过被我给拒绝了,虽然他的车好,可以装逼,但是我还是觉的只要能跟兄弟们一起,哪怕是开辆拖拉机去医院,那也是件更加牛逼哄哄的事情。

其他人都在车上等,我和侯湘雪一起去找的医生。拆夹板很快,也就那么几分钟的时间,纱布解开,用点红药水抹一抹,然后就好了。可能是我的心理作用,从诊室回停车场的一路上,我一直微微用力的想握紧拳头,但是每一次稍微力气大那么一点,就感觉到疼。回到车上后,我跟几个人说了一下,其他人都说要不再去找医生问问,到是金明白了我一眼,很鄙视的道。

"你那是心理作用好不?我小时候练武,胳膊也骨折过。不到三个月就好好的了。"

听他这么说,我也放心了不少。然后一群人就嚷嚷着该去什么地方庆祝一下。其实吧,在这里我跟大家老实的交代一下,本来那天彭天宇和小群都该值班的,但是被我硬逼着他们请假,名义上,我说胳膊终于好了,得去庆祝一下。其实吧,嘿嘿,我当时打的主意是,既然胳膊已经好了,那我的推倒大计不就是能执行了?憋了好几个月了,当时真的是一秒钟都不想再等了。这就好像在一个饿了很多天的乞丐面前,放了一个用铁笼子锁起来的烤鸡,看的见,闻的到,但是却吃不着,这种日子,真是每一天都是煎熬。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好像去吃饭的地方就那么几家,不是酒店,就是我出狱时候,金明给我接风的那家"香园"家菜馆,要不就是夜市大排档。几个人商量了一下,最后还是金明拍板订了下来,开车去了"香园"家菜馆。

男人吃饭,怎么能少的了酒这种东西呢?一桌子的菜,一瓶酒。由于说好了吃完饭去唱歌,然后到晚上再去喝酒的,所以中午几个人就只喝了一瓶白酒。简单的一吃一喝,然后就去了情缘ktv,那里几乎上就是我们认定的唱歌的地方了。当时市里的ktv不少,还有好多是连锁的,不论是环境,还是音响设备什么的,都比情缘要好。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只要一想起来去唱歌,第一个想到的地方就是这里。对于我来说,这可能也跟第一次有关吧,第一次去ktv,或许是你很不在意的第一次,但是在潜意识里已经扎下了根。

一箱啤酒,一个果盘,两包瓜子,几个人就开始唱了起来。说实话,每次去唱歌,他们都是坐在那里喝酒,让我一个人站在那里,跟个傻子是的唱啊唱的,对于此,我很无奈。我想了想,然后转身走出了包房。我想着,既然要玩,就玩的高兴一点。虽然我带的钱不多,但是叫几个陪唱应该是够的。等我去找了老板,然后又回到包房还没到十分钟的时间,老板就找来了三个陪唱,金明,小群和彭天宇,一人一个正好。而侯湘雪的那个发小加老乡,小花,就在这三个人里面。

其实小花也算是长的不错的,白白的皮肤,尖尖的下巴,将近一米七的身高。虽然不如侯湘雪,但是她的个字在情缘所以陪唱里,也算是不低的了。小花去陪的金明,但是还没跟他喝几杯,就拉着侯湘雪,俩人坐在一边聊起来小时候的事情了。就只剩下我和金明这对难兄难弟坐在一边干喝酒。

你们身边可能都有这种人,平常不怎么说话,但是却很有心。不管干什么事,都在众人不知不觉中,一个人去做了。等你们察觉的时候,他已经把事情办好了。这种人平常喜怒不形于色,但是如果真的彻底的得罪了他,不发火还好,一发火就是惊天之火。彭天宇就是这种人,不光是高兴和恼怒不摆在脸上,甚至对女人,也从来都是平平淡淡的,不过在不注意的时候,或者他就已经和这个女人搞上了。你甚至都不知道整件事的过程是如何如何的,知道的只是结果。或许很多女人都喜欢这种表面看酷酷的男人吧。

而小群则是另一种人,心里藏不住事情。是什么就说什么。那个坐在他身边的陪唱,胸部很饱满,小群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胸真大啊,我可以摸摸吗?人家陪唱顿时就不高兴了,不过这毕竟是她的职业,嘴上也不能说什么。只是娇滴滴的说一句,不好意思,人家只陪酒,不卖身的。反观彭天宇,当我看他还有他身边的陪唱的时候,两人很规矩,就是挨着坐在一起,然后聊天喝酒。彭天宇脸上也是一副淡淡的笑容。我当时还以为他对那个女孩不感兴趣呢。但是当我和金明聊着小景、二蛋和张毅的事情,喝了一瓶啤酒之后,再转过头去看小群和彭天宇两人。小群身边的陪唱拉长个脸,一副别人欠他很多钱的模样,而小群就那么嘿嘿的傻笑着,一只手搂着她的肩膀,另外一只手拿着酒瓶喝着。

看到彭天宇的那一眼,我顿时就傻了。那个陪唱坐在他的腿上,然后头微微后仰,靠在彭天宇的肩膀上,在他耳边说着什么。彭天宇依旧是那副很淡然的模样,只是一双手,已经穿过陪唱的上衣,在她胸部上揉捏了起来。看到彭天宇一脸的平淡,我很想上去给他一脚,好色就好色吧,搞的好像还很大义凌然一样,假正经。对于他,我只能归结到两个字,闷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