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与依

其实,衣服衣服,衣与服,都有文化内涵。

先说“衣”。

衣是最贴身的东西,而贴身也就是“依”。依,它的甲骨文字形,是一个人在胞衣中成形。去掉这个人形,剩下的部分,便是甲骨文的“衣”字。所以,衣,最早是胎儿的胞衣,即“人之衣”。同时,衣也就是依,起先是胎儿之所依托,后来是人之所依。人们裹在衣服里,就像胎儿裹在胞衣中,衣服,岂是小看得的?

这样一来,共衣就是共依(共同依托同一对象,或互为依托),而同袍就是同胞(好像一母所生,有了血缘关系)。两个人,如果既同火共食,又同袍共衣,那就既有同一生命源头,又有同一生命依凭,肯定会亲如兄弟情同手足,成为“穿一条裤子”的铁哥们。

其实,“衣”这个字,本身就有“相依”之意。衣字的字形,无论甲骨文、金文、还是篆文,都是由上下两部分组成。甲骨金文“象曲领,两袖中空,左右襟衽掩合之形”,看来真是上衣的形状。篆文却是上面一个“人”字,下面也是一个“人”字,许慎说“象覆二人之形”。覆即颠倒、翻动。这两个人在那里颠来倒去地干什么呢?当然是在“体贴”。后来这两个相互体贴着人的中间又多一个较小的人(大约是生了孩子),就成了甲骨金文的“依”;孩子长大了站在两个人的旁边,就成了篆文的“依”。孩子总是要依靠、依赖、依傍大人的。可见,衣也就是依,就是相互依存,甚至相依为命。

这当然很重要。所以“依”这个字的使用频率便很高:依傍、依从、依附、依归、依顺、依随、依托、依循、依仗、依允、依照、依凭、依据、依靠,甚至依赖。这也不奇怪。依,首先是二人关系,或人际关系,或人与人的关系。这种关系,在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中国文化这里,当然是头等重要的关系。

依则恋。依恋是中国人所谓“人情”的核心。父母在,不远游,承欢膝下、绕行膝下等等,讲的都是依恋之情。恋家、恋国、恋父母、恋故乡,甚至恋古人,也都是中国人特有的情感。就说乡恋。中国古典诗词中描写乡恋之情的,真是何其多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李白);“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杜甫);“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王维);“无端更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刘皂);“故乡今夜思千里,霜鬓明朝又一年”(高适);“不用凭栏苦回首,故乡七十五长亭”(杜牧);“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白居易);等等等等,无不脍炙人口。

乡土尚且难离,何况最“贴身”的夫妻和情人?当然也是依且恋的。事实上,中国的男女关系,更看重的是“依恋”而不是“**”。西方人的两性关系,往往带有好奇和探究的内容,因此不惮于婚前性关系,也乐意于与不同的男女成为性伙伴,为的是多一些体验和经验。中国人的婚姻,却主要不是为了“一夜之欢”,而是要“相依为命”,“地久天长”。因此,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便是“以身相许”,定了“终身”的。如果被那男人“始乱终弃”,便会“痛不欲生”。像西方女人那样满不在乎另寻新欢的事,她们连想都不会去想。要想,也是“寻短见”。

其实男人也差不多。一个多情的男子,如果和一个女人发生了关系,哪怕这女人是妓女,也会产生依恋之情。“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晏几道),其所念念不忘依依不舍者,不过只是“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拼却醉颜红”的一位歌女,是否真有性关系都未可知。甚至只有“一面之交”,也能产生依恋之情:“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崔护)。

依恋之情既然如此之重,所以离别就是极其痛苦的事:“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李商隐)。一旦重逢,便喜出望外:“今宵剩(只管)把银釭(灯)照,犹恐相逢是梦中”(晏几道)。总之,依恋、眷恋之情是“人之常情”。一个没有依恋、眷恋之情的人,会被看作是“无情无义”,而一旦无情无义,也就“形同禽兽”,甚至“禽兽不如”。因为连阿猫阿狗、小鸡小鸭,也有依恋之情呢!

衣与服

再说服。

衣服又叫“衣着”。着,就是“附着”,或“加上去”,比如着色、着墨,当然还有着装。所以,衣服也就是“依附”。

依附者是不能脱离被依附者的。没有被依附者,依附者就没有“着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身之不存,衣将焉附?所以依附与被依附者的关系,就是一种从属关系,叫做“服从”(像衣服从属于身体一样)。服从得好,叫做“服帖”(像衣服贴在身上一样)。服帖才会受到“体贴”(贴在身上),才能被“关怀”(搂在怀里),也才有可能“进身”(地位上升)。事实上,中国传统社会要求的,就是这样一种“人身依附关系”。每个人都依附于另一个人,或依附于群体,就像衣服之依附于身体:子女依附于父母,妻妾依附于丈夫,下级依附于上级,所有的人都依附于皇帝。皇帝似乎没有什么人要依附,因此是“孤家寡人”。其实皇帝也要依附的。他依附于皇权,依附于国家和民族这个群体。一旦失权亡国,那就“猪狗不如”,甚至只有“死路一条”。

可见依附者固然不能脱离被依附者,被依附者也不能脱离依附者。于是依附者也好被依附者也好,便都有义务来维系这种关系,只不过其义务各自不同。子女、妻妾、臣民的义务是“服从”。表现为道德要求,就是子孝、妻顺、臣忠。父母、丈夫、君王的义务则是“关怀”。表现为道德要求,则是君仁、父慈、夫爱。但服从是首要的。子女、妻妾、臣民如果不服从,那就等于当众剥掉了父母、丈夫、君王的衣服,是一种极让后者丢面子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反过来,如果后者无法使前者服从,则等于连衣服都不会穿,同样是没有面子的事。所以,“怕老婆”是可笑的,而“怕丈夫”则被视为理所当然,不会成为笑柄。在中国的任何笑话集中,都决找不到一则“怕丈夫”的故事,因为中国人并不觉得那有什么可笑。

依附的对象并不限于某个人(父母、丈夫、长官、皇帝等),也可以是某个群体(家庭、家族、团体、单位、组织、政府等)。直到现在,中国人如果有了什么“问题”,也仍然习惯于找“单位上”去“解决”;有了什么“想法”,也仍然习惯于找“组织上”去“谈心”。中国人似乎很少想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成就某一事业,事实上认真做起来也有诸多困难,当然还是“依靠上面”来得便当。即便失误,也会有人替你担待,至少不必担心被“抓辫子”、“扣帽子”和“穿小鞋”。辫子、帽子和小鞋,都是特殊的“服饰”,过来人无不知道它们的分量。当然,有了成绩,也首先归功于领导和群众,自己则不过只是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情。结果,是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和各级部门像中国这样责任重大,任务繁多。不但每个人的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退,都要责无旁贷的管起来(管得不好群众还要“骂娘”),而且一旦为了改革而“断奶”,还得教会大家如何去“自谋生路”。

依附的对象,甚至还可以是古人、洋人,是某种思想或某一学派。中国人说话写文章,过去是开口闭口子日诗云,后来是必先引用马恩列斯,时下则言必称弗洛伊德或海德格尔等等,只可惜老外并无“关怀”咱们的义务,所以也不见这样引用有什么好处。好在咱们这么说,这么写,主要还是一种心理需求。不这么说这么写,别人看了“不顺眼”(好像衣服没穿对),自己心里也“不踏实”(好像脚下没穿鞋)。反正靠他人也好,靠组织也好,靠古人也好,靠洋人也好,总得“靠”着什么:“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大海航行靠舵手”,自己和个人是“靠不住”的。甚至就连上级,有时候也得靠下级。在中国,会做领导的,总是要在群众中发现和寻找“可靠分子”,以为“依靠对象”,否则便会变成“孤家寡人”,什么事情都做不成。

于是,一旦依靠对象发生问题,便不知“何去何从”。何去,是“上哪去”;何从,则是“跟谁走”。跟着谁,就朝谁的方向走。所以“何去”取决于“何从”。“从”这个字,简化得实在好:一个人跟着另一个人。哪怕只是“跟着感觉走”,好歹也是“跟”。谁要是宣布“走自己的路”,没准就会被视为神经病。

总之,衣服就是依附。衣服依附于身体,自身依附于他人,由此构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在这个网络里,每个人都如被熨斗烫过一样,“服服帖帖”。这大概也就是“圣王”们“垂衣裳而天下治”的秘密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