势利与良心其实,比世故更可怕的还有势利。

势利与世故是不同的。表面上看,它们都是以一己之私利,为考虑问题、为人处事的出发点。但是,世故者在谋私的同时,尚能顾及他人,或顾全大局,势利者则只有自己没有他人;世故者尊重人情法则,只不过利用人情法则为己牟利,或在不违背人情法则的前提下打小算盘,势利者则从根本上违背人情法则,并对此法则起到一种破坏作用;世故者往往特别顾面子,无论如何谋私,面子上总过得去,势利者则完全不要脸面,**裸地表现出对权势的巴结和对财利的追逐;世故者为了更长远的利益可以牺牲眼前小利,甚至有意吃亏,势利者则鼠目寸光,见利忘义,在人格上也更为卑下。所以,中国人对世故和势利,也就有不同的情感态度。对于世故,是一方面批判,另方面却有意无意地加以提倡或暗中学习;对于势利,则只有批判,而且表现出极大的蔑视。

势利不但可鄙,而且有害。试想,一个人,得势时门庭若市,车水马龙,众人趋之若鹜,一旦失势,便“树倒猢狲散”,甚至“墙倒众人推”,岂不可怕?又试想,群体兴旺时,大家都来吃它用它依附它,一旦面临危难,便“作鸟兽散”,谁也不来保卫和维护,这个群体岂不在顷刻之间土崩瓦解?显然,一种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文化,决不会允许这种严重后果产生。

于是就有了“良心”和“义气”。.所谓良心,从字面上看,就是良善之心。但在事实上,却并非一切善心都是良心,也并非一切恶行都是“没良心”。比方说,见他人悲哀而无动于衷,见他人遇难而不思救助,就只能叫做没有“同情心”;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在公共场所胡作非为,就只能叫做没有“公德心”;光天化日之下干不要脸的事,或干起坏事来公然置舆论于不顾,就只能叫做没有“羞耻心”。这些都不能叫做“没良心”。只有那些知恩不报、见利忘义、卖友求荣、吃里扒外的行为,才被斥为“没良心”。比如一个人,先前受过别人的资助,后来别人有了困难,明明自己有能力,却不肯援手,反倒装聋作哑,作壁上观,便是没有良心。又比如,一个男子,在落难时得到一个女子的体贴和关怀,发达后却另攀龙门,甚或停妻再娶,也是没有良心的。可见,良心,是专门用于人情回报的一个道德范畴。

有良心就是有情义,就是美,也是好,合起来叫“美好”。没良心就是无情义,就是丑,也是恶,合起来叫“丑恶”。美好的事物人见人爱,丑恶的东西人见人憎,这就从心理上确立了“人情法则”。一个人,如果不通人情,不讲良心,那就是内心丑恶,不但他人憎恶(嗤之以鼻),自己也应羞愧(无地自容)。这就会造成一种心理压力,使那些“不讲良心”的人无法“心安理得”地活下去。

显然,良心之于人,是一种“软控制”,靠的是每个人是否“安心”。因此,一个人,无论多么“不讲良心”,也无论有多少人认为他“太不像话”,如果他自己并无“于心不安”之感,别人也无可奈何。有一次,宰予和孔子辩论守丧的事。孔子坚持“三年之丧”,宰予则认为只用一年。宰予说,父母死了,要守丧三年,为期也太久了吧?陈米已经吃完,新谷又已登场,打火用的燧木已经改了四次(古人钻木取火,四季不同,一年一个轮回),该可以了吧?孔子反问,父母去世,不到三年,你便吃那白米饭,穿那花绸衣,心里安不安呢?宰予坦然地答道:“安!”孔子便气哼哼地抢白说,你觉得“安”,你就去干吧!一个君子,在居丧守孝的日子里,吃着美味不觉可口,听着音乐不觉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适安逸,所以才不这样做。你既然“心安理得”,你就那样干好了!

宰予与孔子的这场辩论,现在看起来有点好笑。不就是一个只守一年,一个要守三年吗?也值得争?再说,宰予的话,也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然而孔子却不肯讲价。因为一个小孩子,生下来三年以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

父母既然予我有“三年怀抱之爱”,则我们也应该有“三年守丧之回报”,否则便是没良心。但是,这种回报,父母显然并不能享受到它的真正好处,所以,归根结底,也仍然只是我们自己是否安心的问题。因此孔子听了宰予的大放厥词后,第一个问题便是问他“食夫稻,衣夫锦,于女(汝)安乎?”宰予竟然答日“安”,孔子即便浑身气都不打一处来,也只好发脾气说“女(汝)安则为之!”一点办法也没有。圣人尚且无奈学生何,我们又能拿那些势利小人怎么样?

良心与义气显然,仅用良心,实不足以对抗势利。更何况,势利的存在,也未尝没有一定的合理性,这就是:趋利避害乃是人的本能。这可不是一句“没有良心”便可以轻易打发的。如果说,利的诱惑尚能抵御,那么,害的威胁便几乎难以抗拒。公元前265年,秦昭王为了替其相范雎报仇,诱拐软禁了赵国孝成王的弟弟平原君,要他交出藏匿在自己家中的魏相魏齐(范雎的仇敌)。赵王闻讯,为了救自己的弟弟,发兵包围平原君府,魏齐趁着夜色逃出,求救于赵相虞卿。虞卿又与魏齐一同自小路逃往大梁,希望通过魏国信陵君的关系逃往楚国。信陵君得到通报,因为畏惧秦国,“犹豫未肯见”,故意装糊涂说,虞卿是什么样的人呀?信陵君的“上客”侯赢在旁边看不过去,便接嘴说,虞卿是什么人?是个趿着草鞋,扛着雨伞,随随便便地前去游说赵王,才见了三次,就拜相封侯,普天之下都争相结识的人。那魏齐穷途末路,求救于虞卿,虞卿不敢看重高官厚禄,解除了相印,辞掉了封爵,连夜抄小路来到大梁,只为急他人之难而求救于公子,公子却问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信陵君一听便脸红了,连忙驾车赶到郊外相迎。但魏齐早已听说信陵君的留难,怒而自刭了;而虞卿遭此打击,深感“世态炎凉,人情薄如纸”,从此郁郁寡欢,只好去发愤著书。

平心而论,信陵君绝非小人。八年以后,他为了救赵之危,竞担了天大的干系,窃取兵符,刺杀晋鄙,夺魏王军权以攻秦,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信陵君救赵”,曾一再被演绎成小说、戏剧和电影。信陵君这一义举,是否受到“魏齐事件”的影响,我们不知道。但信陵君不是小人,则可以肯定。不但不是小人,而且是有名的君子。“齐有孟尝,魏有信陵,赵有平原,楚有春申”,如此德高望重,尚且难免势利,况芸芸众生乎?

因此,要对抗势利,除了要有良心外,还要有义气。魏齐对于信陵君是否有恩?想来没有。事实上侯赢也并未谴责信陵君不讲良心。其所以打动信陵君者,还是虞卿“急士之穷”的“大义”,一种不愿看到一个国士竟走投无路的“不忍之心”。这种“不忍之心”当然是一种爱心,一种见人遇难油然而生的“恻隐之心”,一种设身处地推己及人的“同情之心”,一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义之心”。其实魏齐与范雎的恩怨,与虞卿和侯赢都没有什么干系,他们纯粹是“多管闲事”。而且,魏齐对于范雎,也确曾犯有不可饶恕的罪恶。当初,范雎地位低下的时候,曾随同魏国中大夫须贾一起出使齐国。须贾为了推卸自己出使失败的罪责,竟诬陷范雎“里通外国”。作为国相的魏齐,只听了须贾的一面之词,便喝令手下把范雎往死里打。范雎装死,魏齐又令人将其扔进茅厕,让喝醉酒的宾客往他身上撒尿,真乃“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范雎得势之后,必欲置魏齐于死地,也是“情有可原”。问题在于,如果这时范雎还只是一个布衣,则无论他如何复仇,复仇的手段如何无所不用其极,都会被视为义举。但这时范雎已为秦相,恃强秦而凌弱国,便未免有点“仗势欺人”的味道了,因此才引起虞卿、侯赢等人的义愤,非得要帮那其实也并不怎么样的魏齐不可。

由此可见,在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一般回报原则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原则——义。义与利是不相兼容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义气是势利的克星。一个人做了坏事,如果既未受“良心谴责”,又不能“良心发现”,其他人就有理由制裁他,制裁的行为就叫“义举”,而制裁的动机就叫“义气”。这样,一个人如果因“势利”威胁利诱而不顾“交情”,那么,他即便不怕良心的谴责,也要忌惮义气的制裁。江湖中人之所以比别人更讲义气,就因为在充满危险的江湖道上,利的诱惑和害的威胁都更大。久而久之,义气便差不多变成了江湖上的专用名词。

义气无疑也本之于人情,所以又叫做情义。然而,无情者固然无义,有情者却未必有义。有的人,平时不乏脉脉温情,紧要关头却畏畏缩缩,便是有情无义。显然,情是“感”而义是“气”。气有血气,有习气。血气刚烈者勇,富于“勇气”;习于仁义者正,富于“正气”。加起来就成为“节操”,叫做“气节”。有此气节,于己,则忠信诚毅智仁刚勇;于人,则坦荡磊落正大光明。既视死如归,又疾恶如仇,当然也就能“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为维护正义和主持公道不惜大义灭亲、舍生取义了。

这也是义气与良心的不同之处。良心只管自己,义气却可以由己及人。这样,它就能起到一种良心起不到的作用。一个人,如果只是“不讲良心”,也许不过“心”无所安;如果居然“不讲义气”,那就可能“身”受其害。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人情味良心和义气是人情法则的哼哈二将。一个“诛心”,一个“杀身”;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一个陶冶于内,一个制约于外。如此,则人情法则的贯彻,也就畅通无阻。

不过这哼哈二将,也只是对付非常之人和非常之事的非常之物。在平常的人际交往中,是用不着开口良心闭口义气的。一个人,有事没事的,又没谁招他惹他亏他欠他,也动不动就良心义气,就没意思了。

有意思的是“人情味”。

中国人的社会生活极富人情味。“你耕田来我织布,我挑水来你浇同”。弥勒笑口迎宾,观音托瓶送子,山川自相映发,禽鱼自来亲人。就连看病,也极富人情味:两指搭脉,望闻问切,文火慢熬,药香四溢。中国人,简直就生活在一个充满人情味的世界里。事实上,在中国,人情味比许多东西都重要。一个人,可以没有钱,没有权,没有知识,没有文化,但不能“一点人情味都没有”。一点人情味都没有,那就不是人了。

人情为什么会有味道呢?因为人情是美好的。中国人认为,人的心灵之所以美,全在“有情”。情字从心从青。“青”表声,也表意。“青”的本义,是“春季植物叶子的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热爱生命,且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民族来说,“青”也就是最美丽的颜色,如天空之美者日青天,季节之美者日青阳,年华之美者日青春,妇人之美者日青娥,头发之美者日青丝,合金之美者日青铜,目光之美者日青眼,楼宇之美者日青楼。用之于造字,则心之美者日“情”,言之美者日“请”,人之美者日“倩”,目之美者日“睛”。情既为“心之美者”,则有情者必心灵美,心灵美者必有情。

美的也就是有味道的。在中国,但凡说“有味”,便是赞美之词。比如说一盘菜“有味道”,就是说它好吃;说一本书“有味道”,就是说它好看;说一个女孩子“有味道”,就是说她可爱。人情味既然是人情的味道,或因人情而生的味道,当然更是“美”。

所以中国人喜欢人情味。

人情味与人情有关,但不等于人情。我们可以说一个人欠了人情,或做了人情,却不能说欠了或做了人情味。因为人情往往有实际的内容,比如帮人调了工作,分了房子,找了对象等,人情味却只是一种态度,一种倾向,一种情调,并无什么实际内容。这就正如一盘菜很好吃,但那味道却什么也不是。也就是说,人情味只是人情的调子和滋味,形式和感觉,或因人情而赋予某人、某事、某物的“形式感”。形式感虽无实际内容,却也不能没有。没有它,生活就会“枯燥平淡”,活着就会“了无趣味”,文章就会“味同嚼蜡”,人们就会“没有意思”。中国人是很看重“意思”的。比方说,一个人,大老远地来看你,你就是再忙、再累、再不耐烦,也得意思意思。回到原先生活工作过的地方,比如家乡、旧宅、原单位,见到亲朋故旧、乡里乡亲、街坊邻居,自然也得意思意思。这是人情,也是人情味。不这样做,就是“不通人情”。

不通人情是不行的,有没有人情味也大不一样。因此,一个人如果有了困难或有了麻烦,要找领导说情或求情,便往往会在下班后找到家里去,就因家里比办公室更有人情味。同理,单位上的同事尽管天天见面,逢年过节仍要组织诸如联欢、郊游、聚餐一类的活动,也并非当真就是要吃、要喝、要玩,而主要是增加单位的人情味。所以这类活动,不论个人愿意与否,一般都应积极参加为宜,否则便会被视为孤僻、孤寒、不合群,或者没有人情味。人情味和人情是俱为一体的。没有人情味,即等于没有人情。

不过,一个群体,却又不能只靠人情来维系。情深藏在心,看不见,摸不着,无从确认,不可测量,或因人异,或因时迁,或以物喜,或以己悲,容易冲动,难以把握。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仅仅只靠这“感情”来“用事”,毕竟风险甚多,不大靠得住。

这就要再想办法。就像光有良心还不行,还得讲义气一样,光靠温情脉脉也不够,还得有一个“硬件”,一个更具有现实性、强制性、结合力和制约力的机制,来作进一步的规范和制约,才能保证群体坚如磐石,不至于变成“一盘散砂”。

这种机制就是“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