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与亲疏的确,中国人处理人际关系的一整套伦理道德原则,差不多都是从家庭这个本位出发的,这就是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

首先是别内外。比如父亲的父母是“爷爷奶奶”,母亲的父母则是“外公外婆”;儿子的子女是“孙子孙女”,女儿的子女则是“外孙外孙女”。盖因家庭是以父系为统序。父系为内,母系为外,所以男女双方的亲戚,也就有了“表”、“里”之别。姑、舅、姨的子女为“表兄弟”、“表姐妹”,叔、伯的子女为“堂兄弟”、“堂姐妹”。一般地说,堂亲要亲于表亲。表亲中,姑表要亲于姨表。姑表中,娘舅又要亲于姑爹。不过,“舅老爷”的面子再大,也大不过“姑奶奶”。因为“舅老爷”虽然是男人,却是“外姓”,哪里比得上“姑奶奶”是自家人?一个女人,由姑娘而姑妈而姑奶奶,面子便逐步升格。如果是“老姑奶奶”,面子会大得吓人。所以,那些厉害的女人,总是会自称或被称作“老姑奶奶”。

实际上,家庭和家族的“内外”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血缘的内外”。在人类开始建立家庭制度时,以母系为“内”,父系为“外”,只有同母兄弟姐妹之间不能通婚。进入父系制以后至今,则以父系为“内”,母系为“外”,堂兄弟姐妹之间不能通婚,表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则不但不被禁止,反倒颇受鼓励,叫“亲上加亲”,如贾宝玉与薛宝钗。

另一种则是“家室的内外”。一般的说,男日“家”,女日“室”。所以男子有妻叫“有室”,女子有夫叫“有家”;男子娶妻叫“室”,女子嫁夫叫“家”(后来加一“女”旁就叫“嫁”)。因为“家”是住所的统称,“室”则是家中的房间和内室,故“家”与“室”,也有内外之别,——夫家主外,妻室主内。妻子叫“内人”,妻弟叫“内弟”,妻侄叫“内侄”,妻眷叫“内眷”,丈夫则叫“外子”。这一内外,与前种恰好相反。如果仅按字面理解,以为“内侄”竟比“外甥”亲,那就大错特错了。

家为什么可以“别内外”呢?因为它不但有组织形式,而且有物质形式,也就是有房子,有建筑。任何建筑,都有自己的内部空间。因此,即便只不过一墙之隔,也有内外之别。“家庭”这两个字,一从“宀”,一从“广”。“宀”(mian)是“交覆深屋也”,“广”则是“依山崖建造的房屋”,都是建筑。但如果比较一下,就不难发现,从“广”字的多不住人,或不住夫妻(如庙),或非家居(如店)。看来从“宀”从“广”,也有内外之别。如“庭”,本来是“厅”,后来又指堂阶前的地坪,所谓“大庭广众”,当然不是内部。所以“家庭”二字,就兼内外而有之,——家为内,庭为外。故家贼日“宄”,家奴日“宰”,家臣日“宦”,家祸日“害”,外人入内日“客”,外贼入侵日“寇”,依附他人曰“寄”,敬爱家人日“宠”,都从“宀”而不从“广”。

内外之别,也就是“远近之别”、“亲疏之别”。这里的远近,不仅是地缘上的,也是血缘上的;这里的亲疏,也不仅是心理上的,而且是伦理上的。一般说来,越亲近者,则情感也越深,权利也越大,义务也越重;越疏远者,则情感也越浅,权利也越小,义务也越轻。而集中体现了这一规定性的,便是所谓“五服”。

“五服”有两种。“国”之五服,是秦以前的一种等级制度,这里暂不讨论,“家”之五服则是古代的一种丧服制度。中国文化有一个特点,就是特重丧葬。原因之一,则又恐怕在于中国文化特重人情。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尚且难免“人一走,茶就凉”,况于“一去不复返”者?所以,丧葬仪式上,就最能考察一个人有没有“情义”,也最能看出生者对死者的感情。但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而血缘的亲疏,无疑应该是诸“缘故”中之最重要者。如果亲者不太悲痛,疏者反倒痛不欲生,岂不是出了问题?因此,中国古代的礼学家们,干脆定出制度,对生者悲痛的程度和服丧的规格,作出明确的规定,以防闹出乱子来,这就是“五服”。

五服之中,“斩衰”最重,关系也最亲;“缌麻”最轻,关系也最疏,已远离高祖(五代)。所以,五服虽原本是一种丧服制度,但传统上也用来作血缘关系远近亲疏的标志。出了五服,便不再认为是亲属。即便同姓,也可以通婚。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五服制度明显的不平等性质,即“重男轻女”和“尊长抑幼”。比如夫妻之间、父子之间,照理说亲疏是一样的,但子为父、妻为夫,要服“斩衰”,父为子、夫为妻,则只服“齐衰”,只有长子去世是个例外。又比如,媳妇为公婆服“齐衰”,女婿为岳父岳母却只服“缌麻”,岳父岳母的待遇竟与外甥、外孙、女婿同。可见,家之五服和国之五服,意义虽不一样(家之五服是“丧服”,国之五服是“臣服”),本质却是相同的,即都是一种“等级制度”。这样,“五服”的功能也就不止于“定亲疏”,它还包括“序长幼”和“明贵贱”。

长幼与贵贱如果说,重男轻女是为了“别内外”,那么,尊长抑幼则为了“序长幼”。

长幼有序,也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特色。所谓“长幼”,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年龄,二是辈分,其中辈分又比年龄重要。两个人,如果是同辈,或者并非本家,算不清辈分,就靠年龄来排序,叫“叙齿”。如果同宗同族,那就要靠辈分来排序了,叫“排辈”。甚至两个人之间,哪怕只不过有一种“类血缘关系”(比如“同门”),也如此。师父的学弟年龄再小,也是“师叔”;后来的学生年龄再大,也是“师弟”。所以,阿Q虽然既穷且乏,却也胆敢以赵秀才的长辈自居。只是因为赵太爷不准他姓赵,他这个“太爷爷”才没能当成。

长幼不同,待遇也不同。比如,称自己的父亲为“家父”、“家严”,称自己的母亲为“家母”、“家慈”,称自己的兄姊为“家兄”、“家姊”,都是“家”;称自己的弟妹,则是“舍弟”、“舍妹”,侄辈是“舍侄”,子女是“犬子”、“小女”,均不可替换。较早的时期,弟妹也有称“家”的,但后世通称“舍”。只有长子也可称“家”,叫“家督”。可见“家”与“舍”,也有尊卑之别。上古时,诸侯封地称“国”,大夫封地称“家”,庶民没有封地,大约也就只有“舍”。舍,是临时居住的地方(市居日舍)。“家”为“自家”,“舍”为“客舍”,“舍”卑于“家”。故谦称自己的家,便叫“寒舍”、“舍问”、“舍下”、“敝舍”,意思是寒酸破敝之极,算不得真正的“家”。但再谦虚,也不能“犯上”,拿长辈开涮。父母兄姊是要住在“家”里的,便只好委屈弟弟妹妹住在“寒舍”了。

至于称呼对方的亲属,即一律用“令”,如“令尊”、“令堂”、“令嫒”、“令郎”。盖“令”有美好义,是一种尊称。既然“尊”,则无分长幼,这又是“内外有别”。但称其父母日“尊”日“堂”,称其子侄则日“郎”日“侄”,亦仍有“尊长抑幼”的成分在。

其实,“尊长抑幼”的现象,在中国可谓随处可见。比如,称对方为“老张”就比“小张”高一等,“张老”又比“老张”更高一等。在这里,不难看出中西文化的差异。古希腊的神祗,不是“弑父英雄”(如宙斯、雅典娜),便是“青春偶像”(如阿波罗、维纳斯);而中国文化宣扬的,则不是“郭巨埋儿”的惨剧,便是“老莱娱亲”的闹剧。试看中国古代推崇的杰出人物和英雄人物,从成汤文王到秦皇汉武,从周公孔子到关羽包拯,哪一个不被描绘成老成持重、长须飘然的模样?年轻漂亮点的,不是品性不端(如吕布),就是气量狭小(如周瑜),或者拈花惹草,或者惹是生非。诸葛亮出山时不过二十多岁,舞台上的形象也是一嘴长须,就因为中国人一贯认为“嘴上无毛”,必定“办事不牢”。因此即便真是“少年英雄”,也一定“少年老成”,全不见青年血气。也许只有属于神界的孙悟空和哪吒,才多少保留了一点“童心”,但也终于被长老们收服,成了“正果”。甚至就连著名的清官海瑞,在处理民事纠纷时,也主张倘若一时难以明辨是非曲直,便“宁屈其子,不屈其父;宁屈其弟,不屈其兄”,这正是“尊长抑幼”的观念所使然。

因此,“序长幼”也就是“明贵贱”。明贵贱以序长幼为中心,包括贵父贱子、贵兄贱弟,也包括尊年长者,贱年幼者,如《礼记?乡饮酒礼》云:“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听政役,所以明尊长也”。就连天子,对于年纪特别大的老臣,也都优宠有加,给予许多特别的待遇,如“赐紫禁城骑马”之类。

但是,“明贵贱”又不止于“序长幼”,还包括“贵男贱女”、“贵长贱次”、“贵妻贱妾”、“贵嫡贱庶”等。具体地说,就是同为子女,男孩较女孩为贵;同为男孩,嫡出较庶出为贵;同为嫡出,哥哥较弟弟为贵;同为哥哥,则长子较次子为贵。比如贾环,虽与宝玉是兄弟,但因为“庶出”,又是弟弟,便样样不如宝玉,连、r鬟们也看不起他。所以封建社会中又常有“子以母贵”和“母以子贵”的情况。所谓“子以母贵”,即生母是正妻,或非正妻中地位较高者(如皇贵妃、皇妃等),则其子也贵。所谓“母以子贵”,即是庶子如获得了继承权,则其母虽非正妻,地位也因之升格。比如皇贵妃、皇妃之子继承了皇位,则她们也就是太后,可以与先帝之后平起平坐,叫做“两宫并尊”,如清代的慈安太后(同治皇帝嫡母)和慈禧太后(同治皇帝生母)即是。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正妻不一定生子,长子或独子很可能正是庶出,其母便必因其而贵。

这样算下来,女儿就比较吃亏,而最吃亏的则是庶出之女。不过,女儿虽不“贵”,却“娇”,称作“娇客”。因为女儿迟早要嫁人,或已嫁人,名分上是“客”,便应受到特别尊重、娇贵的待遇。比如《红楼梦》第五十五回写到探春代王熙风管理家政,平儿教训仆妇们不得怠慢探春,仆妇们便道:“如今主子是娇客,若认真惹恼了,死无葬身之地”。所以在贾母面前,迎春、探春、惜春及黛玉、宝钗一千姐妹都可坦然地坐着,身为长嫂的李纨、凤姐却得站着伺候,这就叫“贵女贱媳”。“姑奶奶”的面子之所以特别大,原因也正在于此。当然,“姑奶奶”面子大,只是在娘家。在婆家,也不过“儿媳妇”,除非熬成了“老太太”,变成了“老祖宗”。但即便贾府的“老祖宗”,见了孙女儿贾元春也得行礼。因为元春已是皇上的人,与老太太有了“君臣之分”。君臣官民,同样有贵贱之别。官贵民贱,君贵臣贱,最尊贵者是皇帝,叫做“至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