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国人很重友爱和友情。

友爱和友情,大概是在中国最受鼓励和赞美,同时又最真诚最深厚的情谊了。“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人生所贵在知己,四海相逢骨肉亲”。这也不奇怪。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追求的是“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境界,当然要鼓励大家多交朋友。何况赞美友谊,也是“天下之通则”,世界各民族一样的。林肯就说过“人生最美丽的东西就是友谊”。不过人家歌颂友情,也歌颂爱情。而且,爱情的分量好像还要重一些。“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历来是西方文学的“主旋律”。中国人就不一样。“生命诚可贵,友谊价更高”,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故事很多,为情人两肋插刀的事情就很少,写诗歌颂老婆的就更是绝无仅有。要写,也是写给“亡妻”,比如元稹的《遣悲怀》和苏轼的《江城子》(请参看拙著《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这就奇怪。

照理说,男女之间的“情爱”和家人之间的“亲爱”,才应该是最真诚和最深厚的。可惜得很,中国的传统婚姻,基本“无爱”。夫妻结合的依据,不是爱情,而是社会需要和伦理义务。这样,夫妻双方的关系,便难免带有“例行公事”的味道。运气好一点的,也许可能会由“公事”发展为“私情”,运气不好,就不好讲了。多半也就是平平淡淡而已,谈不上爱还是不爱,对付着过罢了。更何况,依礼,夫妻有如君臣,妻子对丈夫,要恭敬顺从,亦步亦趋,唯唯喏喏,唯夫君马首是瞻,谓之“夫唱妇随”。处于这种不平等关系之中,哪有真正的爱情可言,有的只能是猫儿狗儿般的“恋”。

因此,传统的婚姻,从士大夫之家到一般民问,夫妇之间的感情,都相当淡漠。尽管中国传统社会反对夫妻随意离异,主张“白头偕老”、“相伴终身”、“地久天长”,但,那更多的是强调人身依附关系的“牢固性”,和家庭内部结构的“稳定性”,而非什么“忠贞的爱情”。他们宣扬的模范夫妻,如梁鸿孟光等等,强调的也是所谓“燕尔新婚,如兄如弟”,“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突出的是“敬”而不是“爱”。夫妻之间有如宾客,妻子送上饭来,必须“举案齐眉,不敢仰视”,这难道可以说是爱情?

不但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而且社会对于夫妻之间的感情问题,态度也相当冷漠。在传统礼教看来,夫妻感情淡漠,是正常的,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能克制自己,做到“止乎礼义”。相反,夫妻之间如果感情浓烈,则不正常。或者应受到批判,斥为“**”;或者应受到嘲笑,看作“丑事”。比如,直到现在,在中国许多农村,夫妻一同上路,都必须丈夫走在前面,妻子跟在后面,保持一段距离。如果有说有笑地并肩而行,便会被乡人耻笑,视为“不要脸”。

事实上,传统社会对夫妻间的情爱不仅只是冷漠,有时简直就是嫉恨和破坏,如古诗中焦仲卿夫妇和宋代陆游唐琬夫妇,就被活活拆散。我常疑心导致这两对夫妇离异的真实原因,其实是因为他们“太爱”之故。这就证明即便凤毛麟角地出现一两例“有爱”的个案,也不能得到礼教和家规的保护,反倒要受摧残。

夫妻之间既然少有情爱,自然也难有诗意。中国古代的爱情诗,不是婚前的,便是婚外的,写夫妻生活或夫妻互赠的极少,写给妓女的或写妓女之爱的倒是连篇累牍。似乎和妓女唱和酬酢是风流韵事,和妻子亲热恩爱反倒是俗不可耐。或者婚前婚外不妨浪漫,婚内就得规规矩矩。这说明婚姻之无爱,几乎已成为公认的事实和常规的模式,即便有那么一点爱,也不好意思说了。

夫妻之间无爱、少爱、难爱,便只有寄希望于朋友。实际上,写给情人和妓女的诗比写给老婆的多,就因为情人和妓女比老婆更像朋友。你想,即便他们不过逢场作戏,如果配合默契,不也有朋友的情分吗?就连夫妻,如果当真情投意合,也像朋友,比如李清照与赵明诚。

父兄夫妻之间只有“敬”少有“爱”,父子之间也如此。

中国传统社会中,父母亲的社会角色不大一样,分别叫做“严父慈母”。“慈”自然是爱,叫“慈爱”。“严”虽然或许也出于爱,但不易体验到。更何况,父子和夫妻一样,也有如君臣,所以当父亲的,有时还要故意疏远子女,以便合乎礼仪或礼义。比如孔夫子他老先生,有一天自个儿站在“庭”中,儿子孔鲤恭恭敬敬地小步从他面前走过。孔子便叫住他问,学诗了吗?孔鲤答,没有。孔子说,不学诗,就不会“说话”,于是孔鲤便退下去学诗。过了几天,孔子又自个儿站在“庭”中,孔鲤又恭恭敬敬地小步从他面前走过,孔子又叫住他问,学礼了吗?孔鲤答,没有。孔子说,不学礼,就不会“做人”。于是孔鲤便退回去学礼。两千多年来,孔子对孔鲤的这些教训,一直被视为父子关系的楷模,而父亲对子女的教育,也就被称为“庭训”。据说除此“庭训”外,在教育方面,孔鲤从未在当先生的爸爸那里吃过“小灶”。难怪一个名叫陈亢(gang)的人听孔鲤讲了这些情况后,高兴地说,我一下子知道了三件事:知道了诗,知道了礼,还知道了君子要疏远自己的儿子。

圣人开了头,后学自然要仿效。于是,越是“家教严”的家庭,父子之间的关系就越冷淡,越隔膜。比如大清皇室的规矩,是“抱孙不抱子”。儿子生下来以后,是连抱都不能抱的,只能训。上朝时,体面一点的大臣可以赐座,皇子们却只能站,甚至只能跪。因为清王朝以“礼教”、“孝治”相标榜,非如此不可。当然,为了表示“天子无私”,也非如此不可。上行下效,那些极其看重“家风”的诗书官宦人家,规矩也不小。比如儿子的朋友来了,父亲要破格接见,则朋友可以坐,儿子却只能站。总之,当爹的要端架子,做儿子的要装样子,父子之间必须“远”,也就难得有真爱。即便有,也要被礼消解了。

母子之间的关系当然要好得多。但母亲对子女的爱,多半是“疼爱”;儿女对母亲的爱,则多半是“回报”。二者并不一样。况且,儿子的事,尤其是事业方面的,做母亲的多半是既管不了,又帮不上。这就要靠朋友。更何况,母子之间,还有媳妇。婆媳关系好一点的,问题还不大;婆媳关系不好,则母子关系也难免要受影响。

至于兄弟之问,也很隔膜,因为兄弟之间也不平等。“长兄如父,长嫂如母”,也是一边要摆架子,一边要装样子。何况还有继承权的纠纷,一方心怀不满,一方充满警惕,严重一点的,还会祸起萧墙,手足相争。如再加上父母偏心,情况就更为复杂;如再加上妯娌挑唆,纷争就更加热闹。《春秋左传》一开篇,就是兄弟之间的战争,叫“郑伯克段于鄢”。春秋,原是“窝里斗”最热闹的时代之一,以此开篇,倒也颇具戏剧性。以后的兄弟相残,也接连不断,比较有名的,如东晋,如南梁,如清之雍正,都是。相比较而言,倒是平民百姓,反正没有多少权力财产可继承,反倒好一点。或者读书人,要继承的是学问,没有什么可争的,也要好一点。但由于兄弟终究要分家独立,彼此之间也就难免要淡漠起来。如果妯娌相争,姑嫂不和,事情就会更麻烦。

其实兄弟关系原本应该最好的。辈分同,年龄近,血缘亲,最容易做到心意相通。所以就连江湖上的口号,也是“四海之内皆兄弟”。江湖好汉最看不起儒生,却对儒家这一信条情有独钟,岂能没有道理?然而“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结果,却是真正的兄弟反倒不像兄弟。比如向官府举报李逵的,便正是他的亲哥哥。阮氏三雄倒是亲密,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和其他“兄弟”(实则朋友)也没什么两样。看来与其说朋友以兄弟为模式,不如说兄弟以朋友为楷模。事实上兄弟之间的道德准则也是“友爱”,叫“友于兄弟”。“平生风义兼师友,不敢同师哭寝门”,任何关系,只要具有了朋友的性质,那情分就往往会变得重起来。

朋友夫妻无爱,父子无情,兄弟无义,则一腔真情,便只能诉之于友。

朋友最平等,也最自由。一平等,是朋友关系的第一个特点。什么是朋友?“朋”是两个“贝”,或两系贝(五贝一系),两贝一样大,两系一样多,是平等的;“友”是两只“手”,左手和右手,也是平等的。事实上,可以交朋友的,其身份地位都大致相等,至少也都得是一个“圈子”里的人。比方说,你就很难设想一个“大官”居然和一个“小民”成了朋友。如果居然是,那就一定有别的原因。或原本就是“贫贱之交”,或后者其实是“隐士”,再不然就是交往时并未暴露身份。所以,一个人如果社会地位极高,便慢慢地会有孤独寂寞之感,甚至深感“高处不胜寒”,而皇帝则几乎无一例外是没有朋友的,因为实在没有人能够和他平等。

朋友关系的第二个特点,则是“相同”。《易?兑》孔颖达疏云:“同门日朋,同志日友”,朋友之间,总有某种共同之处,或同乡,或同学,或同事,或同年,或同道,或同志,或性情相同,或志趣相同,或观点相同,或境遇相同。一旦发现共同点,便很容易成为朋友。这一点,比平等还重要。两个人,如果相同之处极多,情投意合,一见如故,也可能不在意身份地位的差异而成为朋友,比如“忘年之交”即是。

第三是“相合”。一般地说,“朋”是指相同者,如两只贝;“友”是指合作者,如两只手。所以“同心协力”又叫“朋心协力”,有合作关系的人、单位或集团则叫“友”,如“友军”、“友邦”、“外国友人”等。在原非友谊的合作关系中,如果合作得好,人们也容易成为朋友。事实上很多人的友谊,便正是在长期的合作关系中建立的。同事、同行、战友、伙伴有时即等于朋友,道理也正在这里。

第四是“可选择”。朋友不像兄弟,是天意安排;也不像夫妻,由父母选择。朋友就像情人,都是自找的,最有“自主权”,也最能激起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热情。更何况,有选择,就有自由。既有结交的自由,也有断交的自由。同则交,不合则散,既可相知于患难,又可相忘于江湖,比其他的人际关系,宽松得多啦!

平等,相同,相合,而又自由可选择,关系就亲密,感情就深厚。

因此,中国人对于友情和友谊,相当地看重。在中国古代诗词中,差不多每位诗人的作品,都有相当数量的篇幅是歌颂友情的。以李商隐为例,他的诗作,只有一首怀念亡妻,情诗也不过十五首左右,而写给朋友或表现友情的,不算唱和应酬之作,至少也是情诗的三倍之数。其中最有名的一首《夜雨寄北》,曾有人认为是写给妻子的,应题作《夜雨寄内》。其实,“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说是写给妻子或是写给友人,都讲得通。“赠内诗”和“赠友诗”难以区分,岂非恰好证明“爱情”受到限制,而“友情”则无论如何深厚也不会被视为过分?

事实也是如此。“醉眼秋共被,携手日同行”(杜甫《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如不说明是朋友,你看像不像情人?“你耕田来我织布”,又像不像朋友?岂但像朋友,甚至像“互助组”、“合作社”。爱情与友情既然如此错位,则一首诗究竟是赠内还是赠友,当然也就难以弄清了。甚至也不必弄清,因为好夫妻原本像朋友,好朋友也原本像夫妻。“嗷嗷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嘉宾”究竟是男是女,是妻是友,也是搞不清的事。因为“鹿”是吉祥意象,“鹿鸣”可视为“呼朋引类”,也可视为“**求偶”;朋友来了同然要“鼓瑟吹笙”,夫妻相爱也同样是“琴瑟相谐”,都可以称为“知音”。所以我看不必细究。“公私”尚且不分,又何必一定要区分“妻友”呢?

显然,正是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友情才特别发达,也才特别珍贵。总之,有朋友是幸福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没有朋友则是不幸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与朋友别离是痛苦的,因此应报以豁达的态度:“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而无论走到哪里都有朋友,则当视为人生之最大幸事:“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友情之珍贵,实非言语所能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