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自己放个屁都能笑半小时,算不算无聊?

如果算,那我只好承认,完全是因为无聊透顶我才踏上写作之路。520

有人指出我第一部小说里有一些词性暗示很强。当时我就震惊了,二十多万字只记住这几个词的兄台,对于性的记忆能力简直令人发指;关于有人说我小说词汇略显粗俗这一点,我是承认的,但有一些是我刻意为之的。

无可厚非,追求高雅是多数人的想望。但我首先是个凡夫俗子,对我来说,只要不驰离道德的界限,任何高雅与低俗都没有本质的区别,也不存在比较和褒贬,只是境界不同。只有当一个人达到一定的境界时才能写出真正的高雅。实事求是的讲,那种境界的人是存在的,不是我罢了。

庆幸的是,很多读者对我第一部小说给予了很客观的评论。诸如‘故事新颖,情节诡异,笔风怪异,结局出乎意料’之类的口头嘉奖,着实让我的虚荣心像看见了没被打上马赛克的**,极度膨胀的要写第二部。

——

浅浅的总结了一下,时下的恐怖小说大致分为三类型。

第一种是捉鬼捉妖型:大多是法师或者主角把鬼妖收了的天马行空的故事。这类小说几乎有泛滥之嫌,真正博出位的少得可怜;

第二种是怪物型:完全让盗墓小说发扬光大了,《鬼吹灯》一问世,大量同形式的小说照瓢划乳-房般涌现,却总不乏有发育不良或像是得了乳腺癌被割掉了一只的剽窃文;

第三种是推理型:这是读者们喜爱又讨厌的类型。读者往往对此类小说抱以极高期望,希望无论是在心理恐惧,还是探案逻辑上都能得到双重满足,可能达到要求的少之又少。因为此类小说不仅要故事曲折观赏性高,还必须要从一开始就布下伏笔,如一不小心露出马脚或解释不够完美,读者会非常暴力的‘慰问’作者,作者的十八辈祖宗。所以很少有人写,甚至连大神也恐避之不及。

我的第一部小说几乎是在骂声中完成,其中我有想过放弃。有些读者似乎认为没看到结尾就能猜到真-相,为了炫耀他比别人优跃的上线而攻击作者,熟不知,他的这种方式会阻碍像我这种极易被左右的人的情绪。所以总的来说,第一部小说完全是在斗气的情况下完成的。而且我做到了最宝贵的一点,没有一个人猜到结局,即使有一些专门找碴的人看完之后,都无法对故事情节和伏笔展开攻击,但是他们总算找到了一个攻击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写作方式。

上一部小说,我运用了大量的穿插手法,习惯了按部就班思维的人想必看来是痛苦的,可有挑战**的人却又会觉得新意十足。对,这就是我要的,我要新,无论是手法还是构思,我都要寻求怪异,怪异的让人压抑,让人从心底发出阵阵的恐惧。

可毕竟挨骂是件不爽的事情,我也好像的确是被读者的攻击所左右,左右的让我想改变风格,以至于很不顺,好吧,开始试着修改,可是修改完却觉得不满意,因为我忽然发现,在我的故事里居然找不到了我自己的感觉。所以,我写不下去。当然,这与灵感也不无关系。写小说若没灵感,就像做-爱没高-潮。

没有灵感的时候我会选择喝点酒。

酒后人的亢奋大多表现在肢体和语言上,只要让身体和嘴巴安静下来,那么所有的兴奋都会集中在大脑,思维就会比平时会更活跃。我每次喝至七八分量就会把自己关进卫生间坐在马桶上瞑想。这个方法好像不错,至少上一部小说中,我一直用它。

可饶是我把自己练成酒鬼,屁股坐成马桶的形状,码字照样如若女人分娩。有一段时间,我甚至认为以自己的文化水平,第二部小说大有胎死腹中之可能。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前人的前人说过,依然被我这种后人的后人重复。

后悔当初读书时尽去偷看女生屁股,现在想想,也没什么稀奇,除了生小孩,功能都差不多,比如大便、小便、甚至连偶尔出现放屁漏屎的现象都是一样一样的呀!

写序,吐苦水是有的,真实目的是想用自我嘲讽来鞭策自己。因为,既然第一部小说没有放弃,第二部我也当然不会真的放弃。

(如果有兴趣,欢迎朋友们去给我的第一部恐怖小说捧场,手机登陆qq书城搜《另类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