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节外生枝(下)

死亡海名字里虽然带了一个海字,但实际上却是大洋,面积不比地球上的大西洋小多少。WwW。QuAnBen-XIaoShuo。cOm它在东周星的名声可不太好,之所以会有死亡海这样一个名字是有原因的,就是死亡海是和死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死亡海浅海领域到处都是暗礁,只有在涨潮的时候,才能勉强弄出来几条通行的航道,不过有航道并不代表便可以安全通行,死亡海常年飓风,惊涛骇浪不断,而且大海之中凶猛的海兽无数,稍有不慎就会船翻人亡,无数有着多年航海经验的老水手也会因为一时的不察而命丧死亡海。

如果不是因为有些矿产以及货物只有死亡海另一端的陆地上才有出产,如果不是因为做远洋贸易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估计没有谁愿意冒着丧命的危险,奔波于死亡海东西海岸之间。

正是因为死亡海的危险性,海洋当中仅有的几个补给岛才显得非常重要,千叶岛便是其中之一,这个岛屿在很早以前便被航海先行者发现,然后又经过多年血腥的厮杀争夺,最后落到了慕容家的手中,成为距离慕容家最远的一块飞地,为慕容家赚取了不少的金银财帛。

随着时代的推移,东周星人针对死亡海变化多端的天气,发明出来许多相应的手段,其中设置在死亡海东西两端海岸的传送阵一下子就分流了相当大一部分远洋货运量,另外远洋贸易的船只越造越大,可携带的补给也是越来越多,补给岛的作用削弱了许多,再加上经过人们的审慎选择,千叶岛所在的航线作为最危险的一条航线,逐渐的被航海者舍弃,只有在极偶尔的机会下,才有船只到千叶岛补给,千叶岛已经连续多年入不敷出了,如此一来,笼罩在千叶岛头上的金色光环逐渐褪色,逐渐成为慕容家一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海岛。

千叶岛的重要性越来越淡,到了后来,已经成了可有可无的一个海岛,原本抢着要到千叶岛当岛主的慕容家子弟开始对千叶岛畏之如虎,纷纷推辞,没有谁是傻子,像千叶岛这样没有什么油水可捞,危险性却高得出奇的地方,人们要是争着去才有鬼呢。

蔡胖子之所以知道的这么详细,是因为他家的药铺有几种药草就是通过死亡海运输过来的,这些药草每种都贵的出奇,不是一般人能够用得起的东西。

项如对死亡海一无所知,其实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多在乎,“呵呵,这个千叶岛挺和我意的,我决定接下这项任命了。”

蔡胖子还待再劝,管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蔡胖子感觉自己的魂魄都摇晃了起来,吓得他一缩头,再也不敢多说什么了。

管家说道:“项如,从即刻开始,你就是千叶岛的岛主了。老爷说了,看在死去的项前辈的份儿上,以后千叶岛就是你的私产了,永远都属于你一个人的封地,你不需要向慕容家上交一文钱的贡钱,也不用上交任何贡品,另外,为了尊重你对千叶岛的统治权,慕容家原来在千叶岛上驻守的人员也在你抵达千叶岛的一刻撤离,并且从他们撤离的那一刻起,没有你的允许以及请求,慕容家都不会再往千叶岛派遣一兵一卒……”

管家啰里啰唆说了一大堆,其实说穿了就是要把项如丢到千叶岛上,不管不顾,任由项如自生自灭,不管是被海兽吃了也罢,还是被海盗打劫了也好,总之都和慕容家没有任何的关系,也就是说从项如接受千叶岛的那一刻开始,慕容家和项如之间再也没有任何交集了。

这番安排,绝情非常,却甚和项如的意,他巴不得这辈子和慕容家之间不会有任何联系。然而不管是慕容家的慕容白还是一心求去的项如都想不到,两者之间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双方更是想不到将来的某一天项如会携带压倒性的优势,夹裹着泰山压顶一般的气势莅临慕容家族,那时主客易位,本末倒置,天翻地覆,这一点,现在没有谁能够想象的到。慕容白不行,项如就更不行了。

管家准备了很多种方案,准备在项如拒绝接受的时候,“说服”项如答应下来,他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顺利,项如居然毫不犹豫地就答应接管千叶岛,他是不知道千叶岛的危险呢,还是天真的认为孤身一人就可以管理好偌大的一个岛屿?管家非常好奇的想知道项如的想法。

尘埃落定,管家最后总结道:“前三甲的任命我已经宣布完毕,其他未能进入前三甲的公子小姐们,还请你们继续努力,争取在明年取得好成绩。咱们不奢望能够像项如一样拥有一块自己的封地,但是把进入雏鹰堂修炼定为各自的目标,相信大家还是有希望的。好了,大家都散去吧。原意回家的回家,不愿意回家的可以到演武场去看一下那里的比斗,说不定可以让自己悟到点什么。啸公子,青小姐,请跟我来,我带你们两个去雏鹰堂。”

“慢着。”一个炸雷般的声音突然冒了出来,众人闪开一条道路,一个长相极为彪悍的男子出现在了众人面前。此人名曰慕容豹,豹头环眼,算得上是一员猛将,在慕容旁支子弟中,是屈指可数的高手,在刚才的比斗中,他的成绩还算不错,仅次于慕容青,也是有望进入前三甲的人选之一。

管家微不可查的皱了一下眉头,“豹公子,你有什么事吗?”

慕容豹昂首挺胸,噌噌噌上前几步,走到管家面前,“豹请问管家,咱们慕容家有一项定规,不知管家是否知晓?”

管家问道:“那条定规?”

慕容豹昂然道:“家规第二十八条,但凡有对比斗结果不服者,可直接挑战胜者,被挑战者不得拒绝。挑战胜,则被挑战者所有之物归挑战者所有,挑战败,则被挑战者所有之物归被挑战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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