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着蒋驰宇伸手去拉病房的门,那门却“嘭”的一声自己开了,智成天兴冲冲地声音传了进来:“静静,今天烤红薯的终于出来了,我给你买着了,还是烫的呢。”

蒋驰宇站在门边,和门外的智成天正好面对面。

两人似乎都是一怔。

云静静正想开口介绍一下:“智成天,这位是。。。。。。”

智成天微微一笑:“我知道,莱尔维思蒋总经理嘛。”

他伸出手:“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云静静觉得,说这话的一霎间,智成天便从刚才那个有些孩子气的人迅速变成了一个稳重、成熟的男子,即使面对着气宇轩昂的蒋驰宇,竟然一点也不逊色,反倒是更添了一份刚毅。

蒋驰宇也微微一笑,语气中透着凝重和矜持:“智队长,好久不见了。”

两人相对而笑,没有再说什么。

蒋驰宇笑着告辞,而智成天则又恢复了满脸笑容,将手中的红薯袋子递到云静静面前。

云静静下意识地接过袋子,问道:“你们认识?”

智成天点点头:“曾经为一件案子打过交道。”

他没有多说,因为涉及到案子,云静静恐怕有机密,也没有多问。不过她总觉得,这两人之间恐怕不是认识那么简单,看刚才的情形,倒象是一次无形的交锋,至于胜负,现在却还看不出来。

她看向智成天,不过智成天此时的注意力却放到了床头柜的玖瑰上:“哈,好大手笔啊,这一束玖瑰,怕不得上千块吧。”

他看向云静静,笑道:“你的追求者啊?看来你行情不错啊。”

云静静放下刚才的想法,笑道:“是啊,最起码不象某些人,认识这么久了,连一朵花也没有送过。”

她原本只是开个玩笑,可是智成天还没有说话,隔壁的阿姨却开口了:“小姑娘啊,这挑老公可不能光看送花,要看能不能过日子,我看你男朋友不错,天天煲汤来,这可比花实惠。我是过来人,不会骗你的。”

云静静顿时羞得满脸通红。

智成天则得意地笑起来。

元宵节之前,云静静死乞白赖地,终于让医生松了口,如愿出院了。

她的腿虽然伤到了神经不良于行,可是手术做得很成功,只要肯坚持复健基本上不会留下后遗症,住了十来天院,她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都快要变成福尔马临液标本了。

而且过了十五,店子里也要开门,不亲自去看一下,云静静实在不能放心。

开出院证明的时候,医生一个劲的叮嘱她,一定要坚持复健,要定期按时来医院复检,在家里不能依赖轮椅,要多走动,不能怕吃苦,怕摔跤,云静静都一一答应下来。其实就算医生不说,云静静也不敢松懈,双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她可不想为了一时的懒惰造成终生的不便。

临出院之前,云静静决定还是去看一次李素梅。

自从知道李素梅的男朋友是那个胖子张灵之后,云静静就一直避免和他见面。

她实在不想再看到那个胖子用一副贼兮兮的口气对自己说着一些让人莫名其妙又不安的话。

可是云静静还没来得及出门,李素梅却自己来了。

她也坐在轮椅上,头上的纱布已经拆了,脖子上却仍戴着那个牵引环,一进门,劈头盖脸就道:“没良心的静静,这么久把我扔那儿不管,当我是死的呀,亏得我在病**对你念念不忘。”

还没等云静静说话,李素梅已经眼尖地看到云静静**收拾行李的包,立时把眼一瞪:“你这死丫头,要出院也不和我说一声,要是我不来,是不是打算一个人偷偷溜掉?你眼里到底还有没有我这个姐妹啊?”

云静静忙道:“我这不正收拾着呢,本来打算一收拾好就去找你的,谁知道你自己就来了。”

李素梅哼了一声:“说得好听,你当我不知道你这几天故意躲着我呀,怎么,还真怕我找你算帐啊,这么急出院干嘛,腿都好了吗?”

云静静道:“要好还得好几个月呢,我哪等得了那么久,店子马上要开门,我得回去看着点。”

“就记得你的店子,小财迷。”

云静静看看李素梅脖子上的牵引环:“你这个,什么时候可以拿下来啊?看着怪怪的。”

“你当我想戴着啊,沉甸甸的不说,弄得我整天只能直着脖子,都快成僵尸了,好在只用再等三天就可以解放了。”李素梅怏怏不乐地道:“不过头上的伤疤就没办法了,唉,当初被那恶婆娘扇了一巴掌,还庆幸着没破想,没想到最终还是免不了。”

云静静知道她头上缝了十三针,虽然在额角不太显眼,但终究是留下一个浅浅的伤疤,这对爱漂亮的李素梅来说,受打击的程度比她骨折还要严重。

她安慰李素梅道:“以后把流海放下来遮住就看不到了,再说,咱们这也算死里逃生,能保住命就很好了。”

李素梅心有余悸:“说得也对,以后这种鬼天气,打死我也不出门了。”

云静静也觉得心有戚戚。

李素梅终是比较开朗的那种,难过了没一会儿,马上又精神起来,朝着云静静促狭地眨眨眼:“听说有人给你送花了?”

她四处看看,奇怪道:“咦,怎么没看到?”

云静静微微苦笑:“智成天说这花香气太浓,和医院里的味道对冲,对呼吸系统不好,全都给拿走了。”

李素梅咭咭笑了起来:“这是什么烂借口啊,看来,是有人打翻醋酝子了。”

云静静其实也觉得这个借口很烂,可是看智成天说得一脸正经,煞有其事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却不想拒绝他,而且,她也确实对那粉红玖瑰不感冒,那蒋驰宇自那天送过一次后,一连几天,天天都送粉红玖瑰,不用说隔壁阿姨了,就连她自己,也觉得实在太“招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