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学涛是一个不甘于平凡的人,所以他在加入兴复帮之后,一直表现的很是忠勇。他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爬上高位,搏一个前程,可是,偌大的兴复帮,不知道多少人抱着跟他一样的想法,所以他拼搏了半辈子,也只是混到了二流。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但杨学涛不甘心。自己奉献了这么久,凭什么别人能够锦衣玉食,高高在上,而我只能不上不下,处境尴尬?渐渐的,他的心中生出了怨气,这种怨气日积月累,最后变成了对兴复帮,对谢宏远的恨意。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叶剑南向他抛出了橄榄枝,早就不甘寂寞的杨学涛与他一拍即合,当场就答应了叶剑南。

于是,他成为叶剑南埋在兴复帮众多钉子中的其中一颗,再过七天,就是关键的日子了,一想到兴复帮将会在自己的见证下毁灭,杨学涛的血液就开始沸腾,他舔了舔舌头,梦寐以求的生活就要来到了,叶剑南许诺事成之后给予他重任,到时候便可以完成梦想了。

荒郊野外,有很多的蚊子,杨学涛被咬的很难受。但他的心中却是愉快的,一想到事成之后的好处,他便难以自制,看了看四周,他低声说道:“所有人都给我戒备,小心别被人摸黑给挑了!”

黑暗中。传来几十个笑声。有个胆大的喊道:“涛哥,您别开玩笑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别说是人了,就算是鬼我估计都不会过来。”

听了这种不负责任的话,杨学涛不仅不生气,反而笑道:“就你他妈的机灵,要真出事了,老子可第一个弄死你

。”

这人嘿嘿一笑,说道:“行啊涛哥,要真出事了,你把我挂树上喂蚊子都行。”

闻言,后面嘻嘻哈哈的笑成了一片,所有人都没个正形,杨学涛也乐了,是啊,的确没什么好担心的,这次的接头行动,为了隐秘,他们在三天前就出发了,甚至就连兴复帮的兄弟们都不知道他们去了哪,到这之后,一直窝了三天,却连半个人影都没看见,杨学涛最开始还有些戒备,现在却并不担心了,反而有些埋怨叶剑南小题大做,不就是接个头么,选这么坑爹的地方,还要提前十天,白白喂十天蚊子,可真是遭罪。

不少人点起篝火,不知道从哪摸出了一副扑克牌,干脆在那斗地主,遗憾的是牌只有一副,所以大多数人都是在后面看着,杨学涛站起身子,拿大衣盖住身子,靠在树上睡觉:“晚上守夜的都小心点,万一出事了,谁都担待不起。”

零零散散的传来几声回应的声音。

凌晨四点,人最困的时候,方才玩牌的人,全部都睡着了,几个守夜的男子,百无聊赖的靠在树上打哈欠,却不知道,黑暗中已经有埋伏了很久的一伙人悄然接近。

豹子小声说道:“这帮人是猪脑子么?居然还点篝火,巴不得我们找过来?”

这话一说,我跟秦远都笑了,本来我们还在周围摸索,忽然间发现了篝火,豹子摸上来瞅了瞅,得,一群人在打牌,完全没有戒备,得知这个消息,我跟秦远都放下心来,不出意外的话,今天的行动,应该是马到功成了。

我挥了挥手,豹子嘴上叼着一把匕首,穿过草丛,缓缓接近一个守夜人,那个家伙根本想不到会有人偷袭,此刻睡得正香,豹子拿着匕首,缓缓靠近他的喉咙,然后一拉。

看见有人倒下,我一挥手,更多的人出动,外面的共有五个守夜人,全部被无声无息的干掉,如此一来,我们便**了,看着这些鼾声如雷的家伙,秦远摇了摇头:“太自信了。”

神秘人的信件内容,我并没有告诉秦远,所以他们以为我们一开始的任务,就是来解决这些人,现在看见敌人这么大意,秦远顿时觉得索然无味,我倒是觉得不能怪他们,人是有惰性的,这种鬼地方还能被人暗算,谁能想到?

只用了五分钟的时间,过半的人在睡梦中就被弄死,有个家伙打着哈欠起来撒尿,正好发现面前明晃晃的刀刃,他临死前叫出了声,惊醒了不少人,可这并不能改变他们的劣势,兄弟们全部冲了上去,好多人刚刚拿起刀,就被砍翻在地上,不远处睡觉的杨学涛听见动静,猛然惊醒,却发现额头一片冰冷,眼珠子向上转动,他发现自己正被一柄枪顶着

秦远举着火把站在我的边上,摇曳的火光映照着我的脸忽明忽暗,我冷冷说道:“认识我么?”

杨学涛在兴复帮混了这么久,是个老资格,我这个洪清会的老大,他自然是见过的,此刻略一回忆,便惊呼出声:“叶炳文,你怎么会知道这里!?”

我当然不会回答这个问题,而是淡淡说道:“秦远,让他开口,说出接头的暗号。”

秦远点点头,招呼着小弟过来,我在远处抽了一支烟的功夫,杨学涛就告诉了我们想要的东西,秦远说道:“这货是个软骨头,禁不起拷打,什么都招了。”

我将烟蒂用脚踩灭,走了过去,杨学涛鼻青脸肿的趴在地上,眼中满是惊恐:“文哥,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豹子上前一步,掐着他的脖子说道:“老子最讨厌没种的男人,现在就弄死你!”

“住手!”我看着杨学涛,软骨头我也讨厌,但软骨头也最好利用,我看着杨学涛,淡淡说道:“你的命先留着,不过我要绑住你的手脚,将你藏起来,将来如果你能体现出你的价值,我就放你一条生路,不然,我还是要弄死你。”

杨学涛连忙点头:“我有用,我当然有用,谢谢文哥!”

我吩咐其他人将杨学涛带下去,自己则是从口袋里面掏出三根烟,自己点了一根,给豹子和秦远一人一根,我说道:“该知道的东西我们都知道了,从现在起,记清楚自己的身份,我是兴复帮的杨学涛,你们都是我的小弟,关键时刻可千万别露馅了。”

二人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我坐了下来,看着漆黑的天空,心底发出一声叹息,从名门夜宴的那一晚开始,我的人生就出现了巨大的转折,每一天的生活,对我来说都是新的体验,而当我好不容易适应,尝试着去驾驭的时候,却是发现,一切又变了,新的转折,新的变化,新的考验,都让我无所适从,我不知道若是按照这条路继续走下去,会发展成什么样的地步

第二天,我将手底下的兄弟分成两队,豹子领着吧八十几号人,带着杨学涛,找个地方隐藏好,等待下一步的指令,而我跟秦远,则是带着剩下的二十几号人,留在原地,这样,人数也正好跟兴复帮的这些人相仿。

野外的生活,的确是一种考验,蚊子,蛇虫鼠蚁,都让人头疼,我们在这窝了七天,每个人都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浑身上下全都是包,那种感觉,让人想要发疯。

第七天,这种生活结束的时候到了,我早早的召集了众人,傍晚时分,日头刚刚落下,就听到车辆行驶的声音,我们走在路边,从两辆大篷车上跳下来差不多三十几号人,人数虽然不多,但这些人刚刚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就给我一种极度危险的感觉。

出来的第一个人,应该是领头的人物,头上带着红色的方巾,185的身高,显得魁梧雄壮,他的下巴遍布着青色的胡茬,全身都是强健的肌肉,我注意到,他眼角的部位有一道横跨半边脸的刀疤,平白无故的多出了几分彪悍的气息,而他身后的这些人也都跟他相仿,每一个都很魁梧,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久经沙场一样,我压抑住心中强烈的不安,走上前去,说道:“哪位是萨姆哈兄弟?”

萨姆哈,是个哈萨克族人,脸色黝目光中透着凶厉,他说道:“你就是杨学涛?”

我点点头,从口袋处拿出一颗狼牙,这是信物。

萨姆哈接过,仔细的看了看,然后用一根绳子拴起来,珍而重之的将狼牙挂在脖子上,他望着我说:“你只需要给我剩下的钱,但是请不要叫我兄弟,因为我只跟强者交朋友,而你,还不配!”

我堆着笑脸,挥了挥手,秦远提着一个大箱子过来,我递给萨姆哈,他当着我的面打开,里面是排列整齐的金条,这一箱子,少说也价值千万。

咔嚓!

萨姆哈将盖子合上,指着我说道:“很好,你们兴复帮很有信誉,在未来的四十八个小时里,我和我的兄弟就听你调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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