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精004

其实,我对孙灼的印象不太多从小到大大概也只有两次特别深刻。第一次是小时候我八岁的生日宴会,那时候我那不靠谱的老爹还算是疼我吧,赶时髦给我举办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生日宴会。

当然,那时候我年少无知,人又比较圣母,见到角落中被人奚落的瘸子孙灼,当然,那时候他年龄也不算很大,因为腿瘸的原因没有任何小朋友和他玩耍,于是我很有礼貌的给他分了一块蛋糕。

故事的开始很小清新很美好对不对,按理说邪魅狂狷的孙灼一定会对我印象很好,然后上演一部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玛丽苏戏份。

可是,你们都想多了。

那天,还是一个傲娇正太的孙灼把那坨蛋糕直接的敷在我脸上,还按了按,像坨大便一般。我当场就吓哭了,以后见到孙灼就绕道走。

后来,我长大了,也逐渐忘了孙灼的恶劣,直到三年前,我捅了裴妍岑那白莲花一刀,孙灼带着人把即将潜逃的我抓住了。我顿时恼羞成怒,害怕愤怒兼具,然后没了理性的骂了孙灼一声死瘸子。

结局很惨淡,孙灼一声“打瘸她的腿”,然后我就真的断了腿。

往事不堪回首,再次回首起来,我只有蛋蛋的忧伤感。

早知道,当时那个黑暗的小巷子,我就应该忍着一颗圣母的心,让孙灼给爆·1菊算了。

我大约知道,我很怕孙灼,因为关于他的记忆每次都不好。

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我的运气依然不怎么好。

我自认为虽然鸡腿吃多了略微丰满了点,可是也不至于把一个一米八几的男人撞到内伤,可孙灼的反应就是一副受了重伤的样子,捂着肚子还退了几步,一副快要挂掉了的表情。

我当时心里真的想过了,要不要上前一刀直接捅死他算了,不然以后麻烦的事情会更多。

当然,我没有捅孙灼,因为一直在人群中散发着女神光彩的裴妍岑跑过来了。

“哥,你没事吧?哥……你不要吓我……”

“……”

那天,孙灼被送到了医院。听说他这段时间比较背,先是被人捅了一刀差点贞·洁不保,后来又喝酒喝到胃穿孔,好不容易出来透个气我还一胳膊撞到了人家的胃上,所以孙灼又进了医院。

我觉得我真是无心的,要怪也只能怪孙灼底背,这年头不是有句话叫底背不能怪政·府吗?

我准备开溜的,可裴妍岑却眼泪汪汪的拦住我。

“可可,我知道你恨我,可是你要怪我要怨我,都和我哥没一点关系,请你不要再伤害他。”

“……”

听完这句话,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这一家人,明明现在快乐幸福的站稳了上流层,裴妍岑那碧池母女带着林家的家产快乐的投奔了孙灼,从此走上了人生的巅峰,而我被狠狠的摔倒了地上,他们还好意思说我害他们。

当然,我是分分钟想把这对贱人切成两千块啊,可关键我有心没这个力啊。

我气红了脸,从小长到大,裴妍岑总是能让我气得七窍生烟偏偏她还一脸无辜。

我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忍住了没有继续捅她的冲动,可这个时候周思远一句话让我破功了。

“林可可,三年没见,你怎么还是这么任性?难道你还要做三年的牢才能彻底的悔改吗?”

我想忍住的,可是我真的控制不了。

眼泪一下就飙出来了,你们大约不懂被自己男神奚落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是我知道,我很想很高傲的说你丫的算个球,老子早就不稀罕你了。

可最后,我只是抹着眼泪,推开那对渣男贱女,飞快的跑出医院。

一路上,我都在哭。我以为我三年前都已经没眼泪了。

我这个人吧,算是爹不亲娘不爱的一个典型。小时候,我还是过了几天好日子的,那时候我爹虽然喜欢在外面乱搞,但总归来说还是对我娘不错。那时候,林氏文化也发展得算是可以,我们一家过着幸福而安定的生活。

可一切都结束在林心雨带着裴妍岑住进了我家里,一切都变了。

林心雨曾经是我娘的牌友,听我娘说林心雨挺惨的,原来是个发展很好的当红明星,后来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的浪子,生下了裴妍岑那混蛋渣男却不认账了,甩了林心雨。那林心雨大约是脑门被夹了,然后挺着大肚子硬是把裴妍岑给生了下来。

我娘也是个圣母的,觉得林心雨很可怜,又是个单身母亲,就经常把她带过来打麻将。

可谁知道我娘是引狼入室,我那好·色的老爹迅速的看上了我娘的这个柔情似水勾·搭成性闺蜜,然后两人迅速的勾·搭在了一起,后来干脆的登堂入室了。

我娘是被林心雨气死的,在我爹纳林心雨为二房的时候就跳楼自杀了。

老实说,我娘的死给我的阴影很大,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做关于血海的噩梦。但是比噩梦更可怕的是,我爹彻底的爱上了林心雨,在我娘死后,林心雨所谓的愧疚就是没有接受我爹大房的邀请,一直屈居为二房。

可是,这又怎么样,我娘死了好么?这样惺惺作态算给球!

但男人就吃这一套,我爹觉得林心雨长得比我娘漂亮人比我娘善解人意温柔体贴解语花,很快的被林心雨吃得死死的,以至于我爹对林心雨带来的那个拖油瓶裴妍岑都要对我好。

从小长到大,我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

“你看看人家裴妍岑……”

“你看看人家岑岑……”

“可可,你学学岑岑!”

很多人都这么说,我也习惯了。

我讨厌裴妍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灭顶之灾。

十五岁的时候,我爹已经彻底不管我,我也差点变成了一个叛逆少女,但是那个时候我很庆幸我遇见了周思远。

那个当时还不怎么红的男孩,只有二十岁,虽然当时有一个很接地气的名字叫二狗,但他有着一副漂亮得像女人的容貌,还有极其有个性的嗓音。

我很喜欢他唱歌,觉得他的声音带着少年没有的沧桑和性感,仔细的品味下来,还很温柔的感觉。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也是这样的感觉,一直支持我,没有在人生的路上彻底的歪掉。

可是,周思远并不喜欢我。

我借着我是林氏文化老板的女儿给周思远安排了许多宣传,还让所有人都知道了,周思远被我承包了,所有人都不能欺负他。

我那时候真蠢啊,我觉得对一个男人好就是让他实现他的愿望,让他的日子过得更好,可我没想到,男人这种生物,不管是毛长齐的还是没长齐的,都是自尊心超强的生物。

周思远讨厌我。

讨厌我为他付出的一切一切。

甚至,在我最苦最怕的时候,我想去找他,他却无情的拒绝了我。

谁年轻的时候没爱上一个渣呢,再次遇到周思远,他的年纪大了,对我的讨厌和鄙视却没有一点变化。

我想,这大概是他的本能。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会是本能,恨也一样。

回忆往事,我泪如泉涌,一路哭回去,还好沈瑶够姐妹,请我吃了好大一顿海鲜自助餐。

我一边吃海鲜,一边大口大口罐啤酒,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诅咒那对渣男贱女死光光,孙灼那个混蛋也死光光的时候,我忽然想起了,我海鲜过敏。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是小龙虾加啤酒混合在一起才会过敏。

被送到医院的时候,我已经肿得像个猪头,医生给我打了针,我好了一些后见到沈瑶一脸担心,主动的让她先回去休息。

“我没事了,你先回去休息吧。”

沈瑶不走,面露迟疑,“你真的没事?我看你脸上还没消肿……”

“没事啦,我从小就这样,睡一觉就好了,倒是你,你明天还有通告,先回去休息吧,不然上镜就不美了。”

我好说歹说,沈遥终于回去了。

好兄弟讲义气,我会一辈子记得你的。

大约是我有些择床,又大概是我今天啤酒喝多了,躺在病**一个劲的想尿尿。

我娘当时自杀的时候送到医院还是血淋淋的,所以连带着我对医院的印象也不太好。我在**憋了好久,但也阻挡不了这股尿意,于是我决定起来尿个尿。

午夜的医院安静阴森,我一路上只顾着不停的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倒是没有注意自己到底走到哪里了。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面前已经出现了厕所。

我心中一喜,正准备冲过去,这时候忽然从拐角快步走过来一个男人。我定睛一看,呔,那混蛋不是孙灼又是谁。

这么巧,上厕所也碰上了。

我正在考虑是友善的点头打个招呼还是高冷的转身就走的时候,我听到噗的一声熟悉音调。

然后从孙灼那脸上难得的尴尬我得知,他是在放屁。

我准备瞬间变成聋子,可我万万没想到,孙灼放了个连环屁。

噗噗噗——噗噗噗——

我顿时觉得整个人生都不好了,看着孙灼越发难看的脸,我想,我要被灭口了吗?这个操蛋的世界,我要和你永远saybye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