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云听说过阴阳玉。此物看似普通玉佩,拿在女子手中,却能够女幻男貌,因此,算得上一块宝物。曾经引得无数人好奇想要一探究竞。

阴阳玉……他只在传闻中听过,却从未有机会见识……

茗樱真诚地注视着程云,认真地说:“程大哥,我就是茗樱,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很抱歉隐瞒了你这么久。孤身京城,女装不便,故而时时佩带阴阳玉,女幻男貌,保全己身。误打误撞结识了你,你视我为友,待我如弟,令我不敢如实相告。后来莫名其妙做了丞相,我更加不敢说真话。一直佩带阴阳玉,实为无奈之举。后来在泰安城我发现自己怀了孩子,为了孩子的未来着想,我决意辞官归隐。然而,我亦心知皇帝不可能轻易放我离开。为了永绝后患,这才想出装死之策。茗丞相死了,我终于可以恢复女儿貌 。一直以来隐瞒,实属无奈之举,还请程大哥原谅。”

“你……”

程云心情复杂,目光纠结,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他早就觉察到茗樱和醉红尘的相像之处,只因为性别差异故而一直没有联想到一块儿。曾经有过的猜疑,也因为男女之别而打消。他始终以为茗樱和醉红尘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如今听茗樱这样一说,他才恍然醒悟。

回过头来再看,有许多事情经过这样一想,就明白多了,也合情合理多了。

就像陈光痴恋茗樱,就像白玉堂执意下嫁茗樱,就像茗樱离奇身亡,就像陈光远走他乡。

那并不是因为他们有断袖之譬,也不是因为心殇或者其他的原因,而是因为他们都知道茗樱是女儿呀!

而且,她没有死……

猛然抬头看着夏侯云,程云恍然惊问:“国师,你一直都知道……”

“知道!”

夏侯云喝着自己的茶,面无表情地回答。

“茗樱之所以诈死离京,是因为肚子里的宝宝……”

“不错

!”

“那么,这个孩子是谁的?!”

“小白的!”

“国师的?”

程云惊讶之余,内心释然了。

不是他的孩子……

虽然觉得遗憾,却又觉得或许这样更好。

这样,他就能够死心了……

“那么茗樱,你这次回京……”

既然茗樱就是醉红尘,那么茗樱就不可能像夏侯云搪塞皇帝所用的那些谎言 回京给茗丞相扫墓。

程云问:“茗樱,你为何突然回京?”

“还不是因为夏明月带兵围剿追风寨。”茗樱一脸抑郁,满心憋屈,“如果不是因为这件突发状况,我就不用跑路啦,也不用跟陈光分开,千里迢迢赶回京城!”

“你们住在追风寨?!”

这又是一个前所未闻的大新闻。程云不禁摇头长叹,“天意啊!这真是天意!”

如果不是贡品被劫,皇帝就不会雷霆震怒,要兴兵攻打追风寨;如果不是要兴兵攻打追风寨,夏明月就不会主动请缨领兵围剿。

第二百八十一章 笑死人了

如果夏明月不围剿追风寨,茗樱就不会逃回京城;如果茗樱不回京城,他就不会知道茗樱本是女儿身。

夏天明问:“陈光呢?他抛下你孤身回京,他去哪里了?”

“他留下调查劫镖事件。他说不要做冤大头,他要还自己一个公道。”茗樱回答。言语间,隐瞒下绿博文的事情。

夏天明点点头,按住茗樱的肩膀,柔声告诉她:“茗樱,你安心留在神殿

。我会派人保护你的安全。你放心,住在这里,你不会有事的!”

“不劳挂心!”

一旁,夏侯云冷若冰霜的声音传来,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迫人寒气,令暖暖阳光沐浴下的温度骤然下降三分。夏侯云面无表情地说:“神殿重地,闲人免入。茗樱,我自会保护!”

夏天明皮笑肉不笑地反问:“国师,你孤身一人,势单力薄,你如何保护茗樱?你以为,你还是以前的白、玉、堂、吗?”

后面四个字,刻意压重音,意在提醒夏侯云,他并不是真正的白玉堂。

夏侯云神色不动,他面无表情地回答:“三王爷不妨试试,看看我究竞能不能够保护茗樱。”

眼见夏天明和夏侯云要搞架,茗樱连忙打圆场。她对夏侯云说:“小云,天明也是一片好心,你就别计较了!”

忽觉身边气温再度骤降几十度,茗樱不禁缩缩脖子,怯怯地睨了夏侯云一眼,全身起了一层薄薄的鸡皮疙瘩。她可以感觉得到,夏侯云火大了。虽然她不知道自己说错什么,得罪了夏侯云。

夏侯云冰冷地面无表情地重复,“神殿重地,闲人免入!入者,杀无救!”

赤果果毫不掩饰的话语伴随着致命的杀气朝夏天明逼近,夏天明微笑自若面对夏侯云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他说:“国师放心,神殿之内,由国师说了算;神殿之外,那可就由不得国师了。”

看似妥协的话语,实则将彼此的立场区分得清清楚楚。意思就是说:神殿里你做主,神殿外面就是我的天下,我想咋样就咋样!

蓝正雨不禁哈哈大笑,唯恐天下不乱道:“哈哈……没想到,小云,你也有吃鳖的必候!笑死我了,哈哈!”

气温骤降,寒气逼人,而这一次,气温下降几乎接近到冰点,冻得茗樱情不自禁爬起了一身高高的鸡皮疙瘩。她搓搓手臂,抖落一身鸡皮疙瘩,满心抑郁暗暗埋怨蓝正雨:哪壶不开提哪壶!臭小子!你真是唯恐天下不乱啊!

!把小云惹火了!后果很严重!

蓝正雨,你就自求多福吧!

天意啊!这一切都是天意!

夜色幽深。

寂静亭院,秋意沁人,凉风习习,落叶无声。

红烛摇曳的厢房中,茗樱坐在红烛下一针一线认真地缝着手中布料。给孩子做衣服,生平第一回。在21世纪,服装各款各样琳罗满目,买衣服比订做衣服便宜,通常三十多四十块钱就能够有交易,因此,没有人会浪费时间自己给孩子做衣服。

房门被轻轻推开,夏侯云缓步走进来。

茗樱抬起眼皮瞅了一眼,见是夏侯云,便垂眸继续手中的针线活。反正夏侯云也是这么个我行我素的性子,不需要她的招呼,随他去吧。

“给宝宝做衣服?”

看见茗樱一针一线地缝衣服,夏侯云冰蓝的瞳眸之中染上一层温暖的光芒。他缓缓走近茗樱,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柔软舒适的布料,唇角上扬,勾起一抹迷人的弧度,有如冰莲初绽,令人目炫神迷。

“有没有想好名字?”

摇头,“是男是女还不知道呢!”

“你希望是男孩还是女孩?”

茗樱停下手中针线活儿认真地想了想,重新穿针引线,微笑着说:“男孩女孩我都喜欢。男孩像月,女孩像我,长大了都是美人胚子。”

听见茗樱那毫不羞涩的自我赞美,夏侯云不禁失笑摇头。习惯了茗樱的臭屁性子,他反而喜欢上了茗樱这种毫不做作虚伪的真性情。

“孩子可好?”

“嗯……哎呀!”

茗樱突然放下针线,轻抚小腹,激动地说:“孩子动了!孩子动了!”

“真的?

!”

夏侯云掌心贴伏在茗樱的肚子上,感受着里面小生命的活跃,冰霜的唇角一再柔和,终于露出微笑,“我摸到了……孩子很健康……很活跃……”

“是啊!我和月的孩子一定会很健康,很漂亮,很聪明!他将继承爹爹和娘亲的所有优点,绝对是天下间最聪明的小孩!”茗樱毫不掩饰自己心中的激动和喜悦。

“嗯!”茗樱的兴奋也感染了夏侯云,他微笑着应道。

茗樱拿起针线,继续做衣服。夏侯云看着她那粗糙的针法,笨手笨脚竞然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白皙的指尖渗出鲜红的血珠。茗樱吃痛咬手指,想把伤口的血挤掉。冷不妨夏侯云突然抓住茗樱的手指,放进嘴里,吮吸住茗樱的手指,轻轻地极其温柔地将那血珠子一点一点吮尽。

茗樱不可置信地看着夏侯云,不敢相信如此亲密的镜头竞然会在夏侯云身上上演。看着夏侯云那蓝中透光剔透玲珑的清澈瞳眸,干净得没有丝毫**,清澈得没有丝毫杂念,单纯地只是想为她吮起指尖血珠。茗樱不觉郝然。她觉得自己想得太多了。

松开茗樱的手指,夏侯云若无其事地说:“小心点!别再扎着自己了。”

气氛有些尴尬。当然,迟钝的某人是不可能有所察觉的。所以,尴尬的人仅仅是茗樱一人而矣。

“我会小心……”

好半天才从喉咙里挤出几个字,茗樱始终心里乱哄哄的。当然,不谐人情世故的夏侯云显然不将刚才帮她吮吸手指的事情多想,但是,精通人情世故的她却无法不多想。

小云呀小云,你究竞知不知道你刚才的行为意味着什么……

“阴阳玉还在你身上?”

见茗樱呆呆地发怔不说话,夏侯云端起茶几上的茶壶倒了微茶,端着茶杯细品,自行发问。

虽然不知道夏侯云为何突然提起这个岔,茗樱仍然如实回答,“阴阳玉一直在我身上。”

“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