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篮球赛已经过去了两天,林尚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全校的风云人物,这当然也改变了林尚平时的生活。

中午时刻,林尚跟蔡志杰、林志阳准备通过学校的林荫小道去后门买饭吃,两旁的树郁郁青青,为过路的人提供了一片阴凉,正直夏季,路旁的石凳上坐了许多人,有的在吃午饭,有的捧着书在专心致志的研究,有的直接霸了一张大长凳,用书把脸遮住,交叉着腿在小憩。当他们走过小道时,全部人都在注目着他们,随后议论纷纷,“那不是林尚吗?”

“就是他,创造了二班的奇迹。”

“他打球很帅哦。”

一些花痴女生崇拜的看着林尚喃喃道。同学们都对林尚指指点点,有些人为了吸引别人注意故意大声道:“某天下午,我还跟林尚打过球呢,那时我们队还赢了他们队。”

有些痴迷的人反驳道:“切,一边去,林尚是你能比的吗?别人一根手指头就赢了你。”

一些大胆的女生拿着笔记本屁颠屁颠地跑到林尚面前:“林尚,给我签个名吧。”

蔡文杰、林志阳,无奈的看着,正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啊。

林尚微笑的接过笔记本,刷刷几笔就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一下胆小的女生只能在远处偷偷的看着,她们也希望有机会接近林尚,但是有害怕林尚不喜欢太开放的女生,在犹豫中,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其他人接近林尚了。

林尚说不上很帅,他与女生们痴迷的韩剧里的主角相去甚远,林尚没有白皙的皮肤,由于生长在农村,林尚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经过修行淬体,林尚的肌肉显得更发达了,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有安全感,而且林尚拥有一米八的身高,肌肉与身高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壮而不肥,高而不瘦。

如果在以前,估计不多人看上林尚,但是经过修行的他,身材走向完美,而且还拥有高超的篮球技术,顿时就使他成为了女孩们的幻想的对象,谁不幻想自己拥有个身材完美,球技高超的男朋友呢?就算是跟林尚有一点点联系,那么也值得炫耀很久,谁让林尚是名人呢。名人效应尽显无遗,得到林尚签名的女生自豪的走回自己的座位。而那些不敢上前的女生看到林尚就要走了,鼓起勇气喊道:“林尚,加油。”

一些跟林尚打过球的男生:“尚少,加油,我挺你。”林尚均报以微笑。

三人保持足够的矜持走出了小道,一出小道,林志阳就嚷到:“天啊,我还从没如此被人关注过呢,林尚,你成为了同学们的偶像啊,教兄弟几招,让我也感受感受其中滋味。”蔡文杰也附和道。

林尚微笑的摆摆手:“我也不想,但是篮球赛要赢,没办法,下次比赛给你们出够风头行了吧。”林志阳、蔡文杰满意的点点头。

“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隐藏篮球技术,到现在才展示出来”,蔡文杰疑惑地看着林尚。

林尚只是随便的找些理由搪塞,“这不是关键时刻嘛,只能暴露自己的真正实力咯,以前大家玩玩,没必要那么认真。”

“我不管,反正下次到我跟志阳出名就行啦,志阳,咱们也体验一下被人围观的感觉。”

三个人有说有笑的走向凤尾街,按林志阳的说法,他们要吃顿好的,提前庆祝拿下青春杯的冠军。有林尚这个全能的队员坐镇,拿下冠军不在话下,青春杯冠军将易主。

林尚对于自己在篮球方面的成就,并没有使他的内心出现多大的波动,他知道自从他修行了之后,他就与天王星的众人走向了不同的道路,所以,林尚此时格外的珍惜与林志阳、蔡文杰之间的兄弟情谊,尽量的花多点时间与他们呆在一起。

林尚相信以后的某一天他一定会离开天王星,对于没有修行的林志阳与蔡文杰来说,那一别可能会是永别了。

人生在世,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而好兄弟则是陪自己一起走的,有风有雨他们都会帮自己挡,兄弟情最真最可贵,有兄弟陪不孤单。兄弟间的感情是充满热血的,往往让人热血沸腾。

三人走向了凤尾街,凤尾街,是伏英市区最繁华也最乱的地方。

有阳光就有黑暗,繁华的背后往往是黑暗与肮脏。在凤尾街这个人来人往的繁华地区,有一群人,他们被称为金手指,金手指,一个好听的名字,但是却干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他们经常在人流多的地方,疯狂作案,偷盗人们的财物,金手指,往往都是一些不满十四岁的外地小孩,国家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岁得小孩犯罪不承担责任,就算是被抓到,也只是教育几天就放了出来,而凤尾街的金手指属于黑道帮派黑龙帮的一个部门。

在金手指作案时,后面往往跟着一个高大威猛的人,保护着金手指。金手指作案,虚为偷,实为抢,就算发现他偷你的东西,也只能忍气吞声,否则就会遭到黑帮的报复,曾经有个人不满金手指偷他的东西,骂了几句,当街被金手指背后的人捅死。

有人会问金手指为何如此猖狂,难道政府不管吗?曾经有传言,看到警察与金手指在分赃物,这并非空穴来风,金手指一直猖狂至今就是最好的证明。林尚三人走进凤尾街,都提高了警惕,勒紧口袋,以防金手指光顾。

三人穿梭于热闹的大街,林志阳突然说了声:“前面又有金手指,幸好哪个女孩没让他得逞。”

蔡文杰好奇道:“哪里,哪个?”同时手不停地指向周围的小孩,最后落在一个与伏英市人长相大异的小孩身上,期待林志阳的确认。

林志阳提醒他;“别乱指。”还没等林志阳说完,小孩瞪了一眼蔡文杰,嚣张的走到蔡文杰面前向他竖了个中指。

蔡文杰怒不可止,只要是有点热血的人都会愤怒,任谁也不会允许别人在自己门前偷东西而且还这么嚣张,顺手推了小孩一把。

林志阳出口相劝:“文杰,别惹事。”同时拉住了蔡文杰。蔡文杰正要出口与小孩理论,话还没说出口,一个拳头带着几分压迫飞向了蔡文杰的左脸颊。

林志阳喊了声:“文杰,注意。”拳头带着风凑近了蔡文杰的脸颊,他感到凉飕飕的。

在这千分之一的刹那,来自左后方的另一只手留下一道残影就把凑近蔡文杰的手截住了,“咔嚓”一声,而后是一声鬼哭狼嚎的惨叫,那只手骨折了。

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在林尚三人的面前抱作一团,捂住受伤的那只手。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的目光都聚集在林尚身上了,林尚淡淡的说了声:“别那么嚣张。”,林尚允许别人伤害他,但绝不允许别人欺负他的好兄弟。

周围的**气也不敢喘一声,但是他们的内心无不在拍手称快,作恶多端的金手指终于被人打倒在地了,大快人心啊。只是这年轻人…………,他们虽然心中大快,但是还是担心林尚几人被金手指报复。

林尚看也不看地上的那个人,慢慢的走向雅翠园,“还愣在那里干嘛”,林尚的叫声打破了蔡文杰、林志阳的震惊,他们实在搞不懂林尚哪里来的力气,难道他又在隐藏实力?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跟了上去。

在林志阳的担心与蔡文杰的不断追问下,三个人吃完了自助餐,虽然之前发生了一点不愉快,但是并没有影响三人的食欲,每个人都吃了四大碗饭,让上菜的服务员刮目相看,心里暗自思索道:“再来十几个这样的人,店里就没钱挣了。”

茶足饭饱的三个人满意的走出了雅翠园,老板用送瘟神的目光目送他们跨出门口,暗自松了口气,瘟神终于走了,不然小店只能关门了。林尚三人在凤尾街逛了一圈,完全忘却了之前发生的事,开着玩笑的三人走向了学校,日辣辣的阳光使人多出了一声臭汗,林尚三人走在阴凉的小道里,旁边都是一些出租屋,晚上是没人敢从这里经过的,这是伏英市最乱的地方,因为穷所以乱。

当他们走到一个转弯角时,一群人围了过来,四面都被人围住了,平时只能在电影上看到的画面活生生的出现在他们眼前,他们还是当中人物之一。十几个纹身男手持铁棍、道具向他们围了过来,三人转换一下眼神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金手指的报复如此之快,怪不得没人敢惹他们。

蔡文杰、林志阳虽然害怕,但是还是强作镇定,蔡文杰全身发抖,但是还是问了句:“你、你们想怎样?”十几个大汉用行动回答了蔡文杰,他们大跨步前进,举起手中的铁棍,林志阳打了个冷颤,一副被人围殴的画面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林尚用行动表示了他的不满,凡武二阶的他还会惧怕这些外强中干的败类?以暴制暴是对付黑帮的最好办法,一道黑影在大汉们面前闪过。

林尚回到了原位,周围的大汉被他全打趴下了,一个个在地上打滚嚎叫,林尚算是手下留情了,只是把他们的手弄脱臼而已,一个人,一个呼吸的时间,林尚就把全部人都干趴下了,民间的武林高手也没有这样的速度。蔡志杰、林志阳怔怔的看着,林尚已经不是第一次创造奇迹了,但他们还是震惊,他俩发现现在一点也看不透林尚了,自从林尚从家里回来,他们就发现林尚发生了一些变化,想不到林尚的小小变化带给他们的却是一次次冲击内心的惊人事件。

远处的黑帮小头目,傻傻的站在那里望着林尚,他此时感觉到踢到铁板了,站在那里一时也不知做什么好。

“嘟嘟嘟”,电话的铃声打破了停止思考的三个人,林尚低下头拿起手机,里面传出一个带点娇霸气的女生音:“林尚,今晚有没有空啊,一起吃饭咯。”

林尚脸红的答道:“好的。”

这女的不是谁,正是林尚的暗恋对象李洋。

黑帮小头目趁林尚接电话的时候,偷偷地从腰中拔出了一把手枪对准了林尚的胸口,他知道只要把林尚打伤,其他的人就毫无威胁了,到时狠揍林尚三人一顿,打他个伤残出出气。

林尚兴奋准备把手机放入口袋,他脑海已经想到和李洋成双入对了。蔡文杰的尖叫声打断了林尚:“林尚,当心。”

只是已经迟了,“嘣”的一声,子弹已经离开了枪,枪口还冒着烟,像是小头目的愤怒。

站在一旁的林志阳一直都没有说话,他用行动诠释了“兄弟情”,他**林尚,脑袋一片空白的林尚已经飞出了半米远,子弹不留情的射进了林志阳的胸口,鲜血染红了他的衬衫,林志阳看向林尚飞出的地方,嘴角泛起淡淡的弧度,随后晕倒在地上。

蔡文杰见状“哇”地大叫一声扑上去抱着浑身是血的林志阳。

带着哭腔喊道;“志阳,志阳,你醒醒,你快醒醒啊。”

在地上打滚的黑帮成员及小头目趁机一溜烟的跑了。

林尚呆呆的站在那里,他实在是想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原本以为自己打趴黑帮成员满载而归的去和李洋约会,现在一切都变了,林志阳因为他被小头目打了一枪,不知死活。

林尚还是太高估自己了,他以为自己能应对一切,他以为他能保护好兄弟的安全,但是事实却是兄弟不惜生命的保护他,他以为自己修行了,对普通人而言就无敌了,但是外在的因素实在是太多了,林尚本身太骄傲,太疏忽大意了,导致残酷的事实发生,林尚不停地在自责、后悔,但已经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