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后,飞鸟看到风月先生竟然站在院子里,愣愣地看着自己的白狼。WWw!QuanBen-XiaoShuo!cOM白狼也在看风月。两者离得很近,一会过后,风月弯腰趴下来看,白狼却坦然受之。当然这在飞鸟看来,是风月在看它是狼是狗,在看它脖子里的骨饰。“风月老师,你刚回来呀,在干什么呢?”飞鸟有些高兴地迎了上去,“我这次挣了不少钱,你以后就有薪水了。”

风月有些慌乱,但立刻就镇定下来。“你吓了我一跳!”风月说,但语气不是一直以来的那种,“你瘦多了,也黑多了,怎么样?吃够了苦头吧。”

“是受了点磨难。风月老师走过很多地方吧?”飞鸟说,“我正要找你请教些事情。”

白狼也带着他那只母狼跟了上来。“什么事?”风月问。“你有没有去过,去过,你肯定是没去过。”飞鸟说,“我只是想,问问,问问你知不知道什么是本命兽。”

“本命兽?”风月老师看了飞鸟一眼问,“你问他干嘛?你知道吗?”

“知道一些,刚才老师也看到老白脖子上的东西了吗?”飞鸟问。

“恩,一个奇怪的东西。你能不能把白狼送给我?我觉得很奇怪,它脖子里竟然带了东西,我想好好看一看。”风月很殷切地请求。

“我不能把它送给你,它跟随我回来的,可能认定了我。”飞鸟说,“它是一只本命兽,我也想在风月这打听一些关于本命兽和兽族的事。”

“它是跟你回来的?不是由你打猎打到了?”风月脸上的表情奇怪到极点,但立刻把头转到一边去。

“是呀,是呀!”飞鸟热切地去搂风月,说,“我第一个就想到了你,我想你一定能讲给我关于这些的知识。我不知道怎么对待它好,在草原上我把它当成伙伴,很想让它跟我回家。可回到家里,我才发现家人都很勉强,他们不太情愿和狼在一起。”

“我很奇怪,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些呢?在你们——”风月问,“在一些人眼里,这些是冒着杀头的危险的。”

“就是说你知道了?给我讲讲,我可是叫你老师的,你什么东西还都没教给我呢。”飞鸟说。

“本命兽只是一种说法而已,事实上兽人是希望通过和某种动物共生,从而达到一种忠诚和坚贞等美好的品质。本命兽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个人的外在表露,就像关内的文人写文章写诗歌来表露自己的内心一样,当然不完全一样。”风月先生说,“这些行了吧,满足了你的好奇心了吧。”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飞鸟强行把风月连推带拉弄到自己房子,让他正面坐在**,接着不满意,想了一下又把他拉起来。

“……?”风月一脸茫然!

在风月的不知所以下,飞鸟飞快地卷卷自己的铺盖,把它们拱成座位形状。然后他才又巴结地让风月坐下,说:“我想请你把你知道的都讲给我。”

“你还想知道那些?”风月莫名其妙地望着飞鸟说,“为什么让我坐这么高?”

“坐得高讲得多!!”飞鸟坐在毡子上,使劲地拉着两条腿坐端正。

风月老师咽了口吐沫,坐垫颠高的被褥上,试了几试,怎么不自在。

“快说啦,他们怎样相处?怎么生活,都有哪些风俗。放心吧,我不会说是你讲的。”飞鸟说,“知道的都说给我就是。”

“这让我无法讲起的。”风月说,“而且我不相信兽人的本命狼会跟你回来。要是真的,我就好好给你说说。”

飞鸟摸了一下白狼,肯定地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它就跟我回家了。”

白狼突然叫了一下,突然咬中飞鸟的手,牙齿划破飞鸟满是冻疮的表皮。看到暗红的血液流了出来,飞鸟愣了一下,返身问白狼:“你突然咬我干嘛?”

风月也愣住了,看着飞鸟手上流下的血液,下定决心地说:“你真的想知道?”

“当然了。”飞鸟做了请风月进书房的姿势,接着站起来,搬起一把椅子跟去。他把自己圈出坐椅窝也放弃掉了,格外不满白狼的打扰,临进去时还在恨恨地说:“你无缘无故咬我,等着,我过会给你算帐。”

风月坐定,用一种比较中性的腔调讲:“本命兽又叫配克,是兽人最让人坚定不移的信仰和风俗之一。和人类图腾式的崇拜有些不同,这是他们通过萃取兽类在自然环境中的生活方式,去粗取精,实现自身完善的一种方式。传说中,他们的祖先被母狼哺育,后来和一只幼狼一起长大,患难与共,一起打败了很多部落。但这只是传说,无人知道这种信仰开始的年代。小孩一出生,父亲们就希望他们像熊一样强壮,像鹰一样展翅高飞,像狼一样坚忍不拔。他们的期望,也就寄托在为孩子寻找的灵兽上。而在这些灵兽中,狼是最普遍的,也是最受人欢迎的。

“有配克的人和他的配克一起长大,一起生活,一起玩耍。久了,主人自然会受到影响,而配克也会受到影响,继承他主人的智慧和勇力。人们发现,主人的情感,意志,甚至品质都可以在自己的配克身上中找到,这样,在某种意义下,配克成了主人的化身。有配克的人受到尊敬,因为这就好像冥冥中的注定一样。选贤授事,君王也是优先录用有配克的人,并进行双重考验来评定主人的才学器量。

“他们同时相信自己和配克是神明安排的。两者在一起的时候,主人每月都把自己的血液给配克喝,而配克也把自己的血给主人,他们相信血液的融合更能共通。不少灵兽到了晚年,可以在众多血液中找出哪些是与主人有亲缘。很多未能善终的人都会把他的配克留下,让它来完成自己未完的愿望,比如合理的继承人等等。”

风月突然神秘起来,拿过飞鸟的手说:“也许你和白狼的主人就有血缘关系。”

“我们是不同的民族!”飞鸟一付这你也信的样子说,接着问:“那怎样才能和配克在一起生活呢?”

“幼年时,它需要主人的陪伴。成年或半成年时,很多便和主人分开锻炼,定期相见,甚至放逐到野外,让它在野外磨砺。一些显赫的家族会在山野中建设别院,并豢养大量同种兽类,让自己的配克在其中成为王者。”风月说。

“这太不可思议了吧,想让它成王者就成王者?”飞鸟看着风月,眼神流露出不敢相信的样子。

风月点了点头,说:“配克经过严格的训练,又有非同寻常的智慧,它们往往很成功地成为王者。这是家族地位的宣昭,来不得半点马虎。”

“那狼骑兵是怎么回事?大量的男人骑着他们的配克打仗吗?”飞鸟又一次发问,“骑在狼背上拿刀剑乱跑?”

风月喷笑,问:“听谁说的?”

“我只听别人说起狼骑兵,就猜想的。”飞鸟说。

“那是对优秀骑兵的统称,他们的马头用狼皮装饰。”风月说,“正统的狼骑是皇室亲卫军统称。他们几乎都有狼配克,打仗时,狼马一同冲锋。”

“狼不是很普遍的配克吗?亲卫军应该都是贵族,怎么可能!?”飞鸟沿着人类的方式提出疑问。

“正是狼的忠贞,坚韧,智慧,团结,高贵。这才让大量兽族人愿意拥有,皇室君王也喜欢把狼作为配克。当然还有一个原因,狼配克遗传智慧的可能大,匹配通常都会成功,繁殖力也强。”风月解释说。

“那我怎么没有见到老白的儿子?”飞鸟想起来白狼特殊的皮毛在狼群中那么扎眼,就又提出疑问。

“配克是不能与没有灵性的同类生子的,它们的选择很玄的,特别是狼。有些女人也会有狼配克,一但他的主人和有狼配克的人相互爱慕,配克也会发生恋情,时刻提醒自己的主人不要使乱终弃。”风月说,“那些世代为配克的兽会泯灭**期,和人类一样随时那个。”

“哪个?”飞鸟半懂不懂,兴致勃勃地问。

“你将来就会知道!”风月不好意思解说。

好在飞鸟也不追问,只是说:“那老白成了我的配克,我要怎么对待它?和它一起在餐桌吃饭,一起睡觉?干什么都在一起?”

“白狼不是你的配克,你或许应该和它一起进餐,以此表示对它主人的敬重,更不用和它睡在一起。”风月摇了摇头说。

“那它为何跟着我,帮助我?”飞鸟不明白了。

“配克是不会认二主的,它跟你有它的理由。配克要自小跟着你才行。即使是自己的配克,你也不用像今天那样和他们一起在客厅吃饭。”风月说。

“你怎么知道?”飞鸟看着风月狐疑起来,怀疑是不是说客。

“我一回来就听原姐在讲这事,说你领了两个祖宗回来。”风月说,他想象出当时的荒唐场景,有些想发笑。

“它小的时候,你需要这样照料它。大了之后,你就完全可以给它修建自己的住处,教导它自己捕食,或者定时送餐。当然,在有条件的时候,你可以在自己的宫殿和府邸和它一起用餐。”风月说。

飞鸟注视着再次表情化的风月,有点奇怪。在他印象里,风月一直都显得有些孤独,放纵。而今天,他好像变了个人似的,言谈举止都带着飞扬的神采。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好像你养过配克一样。”飞鸟问。

风月眼皮跳动,紧张起来,但随即听到飞鸟的后话。飞鸟说:“你一定去过兽人的地方,对吧?也认得兽人的文字!”

风月很诡异地看着飞鸟,发现自己无论多么坚持的事情,在飞鸟面前都有不得不屈从的必要。难道这就是血统?他忍不住问。

“是的,我认识简单的兽族文字,也能说些简单的兽族语。”风月还是点头承认。

“教教我!”飞鸟请求说,“好吧?”

“当然会的,我会的。”风月不得不答应下来。

“我还想知道老白骨饰上的字是什么,你能不能现在就告诉我。”飞鸟说,“不然怎么知道你骗没骗我!”

“巴思隆裴·撒达。‘巴思隆裴’是一显赫家族的名字,而‘撒达’应该是主人小时候的呢称。单单一个主人,不管配克传了几代,它的骨饰是不会变的。”风月说。

“那你有没有在兽人那里听说过这个名字?我觉得他应该是个将军。”飞鸟有些憧憬地说,“而且很善于作战。”

风月不语,接着帮飞鸟推测起白狼的来历来:“它的主人应该是遭受了不测,而它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有选择死亡,而是长途跋涉,跨越千里的荒原,又翻过了山脉到达这里。它那时应该仅仅是一只半成年的小狼。可现在,他已经老了,正在它失望的时候,一个和他主人有数代血缘关系的人被发现。”风月故意这样说。在他看来,一个在人类世界生活的人一定不会承认他的兽人血统,便有意让飞鸟自己琢磨。

“我?不可能,我爷爷生活在这里,我曾爷爷也生活在这里,听父亲说,我们世代都是靖康人。血液我也不是没有喝过,都是咸糊糊,热热的,还带着腥味,怎么可能靠它品尝鉴定?”飞鸟反感地说。

“你奶奶呢?母亲呢?”风月说,“野兽的味觉比我们发达,尤其是灵兽,他们对不同血液的分辨力是很强的。而且,这种鉴定存在于王室和显赫家族之间,他们的血也往往特异,更容易被分辨。”

“胡说八道。我小时候吃的菜,我今天还能记住味道?何况血液大部分都相同,即使是那微粒般的不同也是尝不出来的。”飞鸟说,“我看,它就像是我们这里的滴血验亲,不灵的。阿爸小时侯给我讲过,一个叫神医的扁子得出过结论,他说每六人中,其中有两人的血液极可能融合。白狼可能真像你说的那样,它尝了我的血,大致上也正好和它主人的血一样,它就相信了,但是,你和我不能相信呀。”

风月死活没有听过叫神医的扁子,接着问:“那你为何要学习兽族人的文字,语言呢?”

“你应该告诉我行与不行!”飞鸟说,“我虎克大叔朋友说,我们都是人。”说完,他摸摸自己的鼻子,闭了一下眼睛,又清理两下喉咙问,“要不要听首歌?”

说完,他也不管别人听与不听,自个儿鬼哭狼嚎地唱了起来:“君马黄,我马白,马色虽不同,人心本无隔……”这是唱给朋友听的情谊歌儿,猝然而出,倒也有些符合谈论的话题。只是,他声音太难听了,中间还有打咳强运嗓子的间歇。

风月极力忍住这种刺耳的调子,摆手打断他的歌声。可飞鸟唱出了瘾,说什么也不愿意停,反复咏叹了几遍,这才合住乌鸦一样的口。

风月不得不消受掉,肯定地点点头说:“没错,兽人只是人类强加的称呼,它们有个很美的名字叫佛玛人。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我知道的一切都教给你。”

“学费要便宜点,学琴是附赠。”飞鸟眼睛一动,就地论价。

“你不是说你有钱了吗?你不是说可以给足工钱吗?”风月开玩笑说。

“可问题是有钱也要节约吧,何况,我还不知道我那笔钱被人剥削掉多少,按月领多少呢。”飞鸟坦白说。

风月自然不会让他知道,自己另外拿了一份钱,他装出很不情愿的样子,要求了两个银币一个月。飞鸟大乐,觉得太划算了,但对钱财分文必争的他,还试着往下还还,但在被人严厉拒绝后飞快地答应。不过答应归答应,他还在大摆道理,说:“听我阿爸说,我爷爷教别人识字,过年的时候才要一串熏肉!”

说了好大一阵子,风月才出飞鸟的门。

一阵冷咧的寒风扬起,他的衣襟被风掀动,心情却好了许多。他发现,即使自己公开自己的身世,也有人会接受他,自己再不会因为孤单而落落寡欢。至于寂寞吗?那更说不上,有钱了自然不会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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