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穆图尔克写道:

致特斯汀·德拉龚丽斯小姐,我最爱的人,我黑暗中的天使,我的明灯,我灵魂唯一的抚慰者:

我决定花一个晚上写下这些东西,我弄不清楚我是不是能够回到你的身边,如果我无法返回,那我写下这些东西自然是毫无意义的;而如果我返回了呢,我会当面将一切告诉你,因此我写的东西依旧毫无意义。

好吧,我不常写东西,因此非常容易写些废话,作为一名吟游诗人,我显得挺不称职的。但我做什么事都非常不称职,我不得不承认,相当相当不称职,我甚至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爱上我。

我爱你,德拉,所以我必须远行。我要完成一件没有人曾经完成过的事情,以此证明自己配得上你,你是一位女神,也是一位女皇,有时候你是那样的耀眼,以至于我根本无法直视你的容颜。

我回忆起我们见面的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打算搭讪那个美丽的女孩儿。我这么说你可能会生气,可我不打算说谎,不然我写这些东西又有什么意义呢?那样会让本文毫无意义的。该死,我第三次说出‘毫无意义’这个词了,我发誓我不会再说了。

我想说的是:我曾经在酒馆里搭讪过无数女孩儿,可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你坚强而又温柔,你羞涩可又勇敢,你美丽却不失气质,你纯洁可却比谁都要聪明,最重要的是,你对我好的过了头,以至于我的世界被你紧紧包容,我深深懊悔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我曾经和许多女孩儿在一起,但我现在害怕过去的自己,尤其是当我意识到你是多么纯洁的天使之后。

我记得大概是在一个月前,我送你离开酒馆,目送着你返回城堡。之后我遇到了一个老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威风的老头,威风的几乎让我双腿发抖,我都快被他的目光吓的哭出来了。我猜你一定会知道我说的是谁,没错,你一定猜到了,因为你是那么聪明,当然会轻易说出他的名字,没错,他就是特斯汀公爵,也就是你的父亲。我从没见过像他那样的人,站在他面前,就好像我面对的是一条龙或是什么的。我也是个高个,可在他面前总忍不住弯腰驼背,我猜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贵族气质吧,我发现你生气的时候也让我害怕——虽然你依旧迷人。

你的父亲身边还有另外一个人,他名叫格兰特·凯西斯,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家伙,但他有时候显得挺小气的,我的意思是,他据说挺有钱,可花起钱来却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你和他接触多了就会知道,他数钱数的非常专注,就好像在数自己的白头发一样。

总而言之,这位凯西斯就是传说中的那位格利尔王国第一剑士,我唱过关于他的歌,非常好听的歌。他们两人与我在酒馆中坐下,就是我们常去的那几间酒馆之一,我记得叫野鸳酒馆,我们在那个酒馆的楼上第一次亲热,你记得吗?我打赌你一定记得。”

读到这儿,特斯汀面红耳赤,似乎兰斯在下面写了些不能读出口的东西,诗人向她投以理解的目光,于是特斯汀鼓足勇气继续读了下去——

“。。。。。。(省略了几百字)

我不会忘记当时发生的一切的,因为你的表情就像是懵懂的小猫咪一样可爱。

好了,言归正传,你的父亲与我展开了谈话,他所说的一切都非常平淡,他向我讲述了你是一位多么优秀的女孩,一个多么前途无量的继承人,他向我描述了你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性格是多么讨人喜欢,举止是多么优雅而优美,他回忆起小时候陪你一起洗澡的场景;回忆起抱着你在花园赏花的场景;回忆起严格的训练让你受伤之后,他想尽办法温柔的安慰你的场景;回忆起你在生日那天许愿说:长大要嫁给爸爸的场景。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涨得通红,眼睛就像是陷入恋爱的少女一样闪闪发光,如果我观察的没错,他的嘴角甚至还流下了一丝口水,没错,我说一丝口水——他其实是我见过的最混球的父亲,你一定想象不到他对你的爱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可我喜欢这个老家伙,因为我也同样的爱你。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赞同,他每说出你的一项优点,我就会补充出另一项,他每次为你干杯,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痛饮,他流着鼻涕眼泪诉说苦闷的时候,我也像个疯子一样嚎啕大哭。经过了整整两个小时的谈话之后,我们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就差把心掏出来给对方了。

他叹了口气,对我说:‘你是个不错的家伙,兰斯,真不错,我没有看走眼。我在一开始是这么打算的,我想要用最凶狠的话来恐吓你,把你吓得屁滚尿流,从此以后不敢与我的德拉龚丽斯见面,她是属于我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本来打算这辈子不把她嫁给任何人。’

我点点头说:‘我能理解,公爵,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也会这么干的。’

公爵垂下头说:‘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兰斯,我发现你与我同样喜欢德拉,不对,甚至喜欢的过了头,从而把我比了下去。因此我只能举手投降,我决定答应你们的婚事。但我只有一个要求,作为一个可怜的老父亲最卑微的要求,也许你会觉得可笑——你一定会觉得可笑的,但我必须强迫你答应我的要求。’

我让他尽管说,于是他说了,他涨红了脸,像个货真价实的勇敢的老变态那样说:‘我希望你在新婚之夜,将我女儿的鲜血染红的那层床单偷出来给我,我要把它裹在我的战袍里,我相信这能保佑我在战场上战无不胜。’

我被老公爵清澈的目光和感人的信念所打动了,他是这样真实而坦诚的变态,以至于我从头到脚都被他深深震撼了。事实上,那层床单——就是我们第一次亲热时留下的床单——我一直珍藏着,我把它藏在了我的背包中,我打算在新婚之夜把它送给老公爵,这是我们之间友谊的象征,也是男子汉对另一个男子汉生死不渝的承诺。

当然,我不能现在把它取出来,因为他一定会当场杀了我,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特斯汀读到这里,气得浑身发抖,她抬头望着史德利歌尔,大声说:”这两个混蛋变态,愿他们早点在地狱相会,让他们对着老娘的最初之血哭去吧!“

诗人咳嗽一声,他低声说:“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特斯汀将眼前一本厚厚的书砸在了诗人的头上,后者狼狈的惨叫一声,蜷缩在椅子上,显得老实、本分、委屈、可怜,特斯汀努力平息了怒气,继续念——

“我们觉得非常投缘,却把凯西斯晾在了一边,他显得尴尬极了,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参加一个所有亲戚都光着身子的恶心葬礼一样,这个可怜的老凯——我喜欢这么叫他,因为他显得死气沉沉,所以我叫他老凯。。。。这个可怜的老凯,他根本插不上话,看得出他也是一位对你非常关心的家伙。

我一开始以为他是我的情敌,但老公爵说老凯不是,他只是一个向公爵告状的家伙,是他告诉公爵我与你交往的事情,结果公爵与我非常投缘,这一点我必须郑重的感谢他。

公爵与我依依不舍的分别了,临走前他已经烂醉如泥,说了一大堆不堪入耳的话,当然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差点儿忍不住将你美妙的身子和亲热时的敏感而又颤抖的情形描述给公爵听了。

第二天,我与你分别之后,老凯来找了我,他对我说:公爵虽然答应了我俩的婚事,但他要求我证明自己的价值。他希望我能够完成一件了不起的成就,一项可以向任何人吹嘘,就能让别人立即想起我的名字的丰功伟绩。

他希望我完成一项冒险,在龙翼城的西面有一个毒龙巢穴——我听人说过那地方,这倒真是无人完成的冒险地城所在。如果我能从中平安返回,公爵将在第二天为你我举行盛大的婚礼。

如果说我不害怕,那我一定是在骗你。我不打算在这篇日记中骗人,因为我爱你,德拉,我要将我心中的一切诉说给你听,哪怕你听不见,看不到,甚至因此而憎恨我。

我非常害怕,但同时我又涌起了无限的勇气——如果我连为你牺牲的勇气都没有,我又怎么能配得上你呢?所以我决定为你牺牲一切,这是我的无上光荣,也是我命中注定的归宿。。。。。等等,我似乎说了什么不吉利的话,见鬼。

所以我决定出行,但在此之前,我打算买一件防身的武器,可我身上拿不出那么多钱。凯西斯苦恼的考虑了整整一个世纪,我甚至觉得他因此老了整整十岁,他决定赞助我这次冒险,从装备到冒险人员的费用全都由他包办,这个老凯,他其实是个挺不错的汉子,但他就是有些抠门,花钱的时候不太爽气。如果我像他那么有钱的话,我为朋友花钱一定毫不吝啬。

我决定买一根闪电权杖,老凯的表情就像是被人一刀捅进了肛门,但他依然信守诺言,在返回酒馆的途中,他一直板着脸,我试着惹他说话,可他不怎么搭理我。这个老凯是怎么回事?不就是花了他一百多枚金币嘛。

好了,我就写到这儿吧,因为我即将去远方冒险了,我的爱人,请相信这世上从没有人像我一样爱你。我甚至可以为你而死,而且心甘情愿,甚至乐此不疲。如果我回不来,我祝福你将遇上最好的丈夫,成为全天下最幸福的女孩儿。

爱你的

兰斯·穆图尔克。

ps:那条染着你美丽初血的床单我藏在了野鸳酒馆的那间房间里,墙上有一个活动的墙砖,你可以在那儿找到它,并将它转交给你的老父亲,他真是一个不错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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