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窟内有些昏暗,因为洞顶的阳光无法照耀进来,麦瑞用火镰点燃火把,照亮了这里的一切。

当火光让他们望见了眼前的事物之后,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们已经见过洞窟内那些狗头人凄惨的尸体,可当那东西出现在他们眼前时,他们仿佛从一个噩梦中解脱,立即又陷入了另一个更加令人生畏的噩梦之中。

那是一具正在腐烂的人皮。

这人皮的表面皱巴巴的,就好像一件穿了很久的衣服,皮肤表面正在快速的融化,一个个脓疮冒出,随即破裂,从裂口处钻出蛆虫,继续在皮肤上钻孔。人体腐烂所散发的恶臭在皮肤周围弥漫,让人无法靠近。皮肤上原先是人脸的地方,露出两个黑乎乎的窟窿,那是眼睛原来所处的位置,可此刻这两个窟窿显得黑暗空洞,就像这人皮中原先存在的那个人一样,已经遁入了让人无法捉摸的地方。

莉莱忍不住将头埋在姐姐怀里,而莉娜想要做出坚强的表率,可她紧紧攥住史德利歌尔的手掌,泄露了她内心的胆怯。

赛利亚、麦瑞与格罗格纳各自抽出武器,用畏惧的眼神扭头四处张望,就好像那从皮肤内钻出的怪物随时会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一样。

史德利歌尔壮起胆子,甩脱莉娜的小手,捂住鼻子,走到人皮前细细打量。

这毫无疑问是帕吉的人皮,只是已经被撑的几乎破裂。躯体内原先的肌肉或骨骼迅速膨胀,让皮层下的血管全数爆开。人的皮肤内藏有脂肪,这让人体的皮肤有一定的韧性,可以像气球一样剧烈的拉伸和收缩,而且帕吉(或这个披着帕吉人皮的家伙)又是个大胖子,可即使是这样,这具人皮的脖子、腹部以及大腿处也已经被撑破了,可见从中破壳而出的怪物有多么庞大,也许正如麦瑞所说,这是一个四米高的巨型怪物。

帕吉的衣服掉落在不远处,上面满是奔波的痕迹,还有仍然在冒着泡沫的恶心脂肪,他的上衣、长裤、袜子一件不少,可唯独不见了他的那双靴子。

赛利亚忍住强烈的反感说:”小诗人,我想你又说对了一次,帕吉是一个被恶魔附身的家伙。但他为什么要跑到这儿来呢?他又是怎么穿过那迷雾之墙的呢?“

诗人说:”他是个古老的恶魔,也许比这位施法的精灵更加古老。也许他早就知道这里存在着幻术,因此他根本就不受影响。又或者他来到这里时,浑身受到剧痛的折磨,因而能轻易看破这堵墙的幻术。但无论如何,它来到这里的时候,狗头人们并没有阻拦,而是谨慎的监视着他,就像它们对待所有人类一样敬而远之。它穿过墙壁的幻术,褪去帕吉的皮肤,不知为何唯独穿上帕吉的皮靴,随后它离开这里,将灭绝的厄运带到了这儿的狗头人身上。“

莉莱说:”看那儿,那儿有个祭坛。“

一个四方的黑色祭坛,周围由四根兽爪一般的立柱支撑,上面摆放着血杏树的树叶、野兔的尸体、还有堆积在一块儿的动物内脏。史德利歌尔仔细聆听,发现祭坛周围萦绕着魔法的声音,不久之前有人在这儿举行了邪恶的祭祀,这肯定导致了帕吉体内恶魔最终的苏醒,也许这位施法者就是帕吉本人。

祭坛后面确实有一个精致的储物箱,就和地图上画的一模一样。格罗格纳见到箱子,显得有些精神焕发,这位强壮而头脑简单的半兽人已经将那恶心的人皮以及潜伏在洞窟外的恶魔抛在了脑后,大步走到箱子前,正准备打开箱子的时候,麦瑞说:”木头脑袋,你先别急,这地上有些其他东西。“

在这大箱子的背后,他们发现了一具腐烂的枯骨、一本精致的日记本,还有一个破旧的牛皮背包。这背包上印有”米斯里尔兄弟“的印刷字样,莉娜捋着红发,若有所思的说:”我似乎在哪儿听过这个名字。“

莉莱说:”帕吉的那家店就叫‘米斯里尔兄弟魔法商店’,这应该是他祖先留下的东西,他的某个祖先来过这儿,随后葬身在此。“

诗人将日记本拾起来,拍去日记本上的积灰,麦瑞用火把远远为他照明,说:”里面说了些什么,小诗人?你念给我们听听。“

诗人于是将日记本打开,发现这本日记本并没有多少记录,前后一共只写了几天的内容,可每一篇都比较长,看来这记日记的人对此颇为重视。

他大声念道:

”格利尔纪1023年7月3日,晴。

我知道这很蠢,这么大年纪开始记日记,但不管了,从今天起,我决定迈出人生坚实的一步,我,米斯里尔·豪斯,与我弟弟茅茨一起,我们决定加入帕米拉女士的冒险队伍,进入那该死的森林进行探险。

我是个兼职医生,也是镇上自发护卫团的一员,而我弟弟身强体壮,一个人可以扛两个人的行李。而且我们店里有远近闻名的魔法物品,这都是帕米拉女士所看中的可贵品质。所以她邀请我与她一同进行冒险,我想了想,欣然同意了。随后我把我的弟弟也拉了进来。

我觉得我爱上帕米拉了,就在她让我叫她帕蜜儿的时候。也许该去做一个浪漫的傻瓜了,不是吗?“

莉莱出神的说:”这是三百年多年前的日记。我听镇上的人说起过,那年有一队冒险家偷偷摸摸进入了丛林,但一个人都没有生还。丛林里有恶魔的说法,就是从那时起开始传开的。“

诗人点点头,继续念:

“格利尔纪1023年7月4日,晴。

老天,今天所遭遇的一切实在太精彩了,我迫不及待要将一切都记录下来。

帕蜜儿不知从哪儿搞到了一张地图,地图记载了丛林里有一处洞窟,洞窟中埋藏着价值连城的宝物。她许诺说要将这宝物分给我和我弟弟一份,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说实话,我并不怎么在乎这些宝物,因为我店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已经让我心烦意乱了。我只要帕蜜儿能多看我一眼,多与我说会儿话,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这儿的树木太过茂盛了,我拿着砍刀开路,硬生生从乱草与灌木中开出了一条可供通行的道路。亚山我主,我眼前的树如此高大,几乎让人以为这是直入云霄的宝塔,可我听说森林的正中有一颗大地之树,它有一千米高,占地几乎达到一平方公里,我将这事儿说给帕蜜儿与她的伙伴们听,可她们谁都不信。

一些长着翅膀的怪物在我们头顶飞来飞去,似乎想要出手袭击我们。冒险队伍里的法师说:‘这些是斗篷猿。并不会主动袭击我们。‘我忘了说,我们一共有十四个人,帕蜜儿是玫瑰山脉的贵族小姐,也是位出色的女骑士,她说她为队伍所提供的装备比骑士团的菁英们更加昂贵和优秀。像我们这样一只强大的队伍,如果这些怪物要来袭击我们,那只能是自取灭亡。

它们跟了我们很远的路,期间有两只斗篷猿想要偷我手里的魔法包裹,被我恶狠狠的吓跑了。

晚上,我们在悬崖峭壁边上扎营,帕蜜儿与我亲密的聊天,她实在是太动人了,我想她对我也有些意思,但遗憾的是,她最终没邀请我回她的帐篷。

哈哈,我只是开玩笑,她并不是这样随便的人。她一个人回到帐篷里,用军人一般的口吻命令除了哨兵之外的所有人钻被窝睡觉,大伙儿乖乖的听了话。

我想,她真不愧是一个贵族。”

史德利歌尔念完,朝赛利亚瞧了一眼,赛利亚有些窘迫,低声说:“我不是那种死板的人,冒险中也需要恰当的激情来调剂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