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在我的新浪博客里写了那则寻人启事。

“徐横舟,男,1985年生人,原籍申城,身高一米八五,浓眉俊目,风姿清举,于2005年夏天走失。有知其下落者,请告知本博主,并请代为转告,有人很想找到他。”

只是它虽然是一则寻人启事,却躺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我的博客几乎没人关注,我也很少在上面写东西。前一篇博客的时间停留在几个月之前,那篇博客我是这样写的:

“这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被确诊了。我妈竟然红了眼睛,对我说小小,你要吃点苦了。我还有点反应不过来。但是去你妈的,小爷我才24岁,我会战胜你的。”

你看,一个没文采的人就只能写出这种东西。但世界还是好人多,这篇博客竟然有人给我留言,让我加油,还说会一直陪着我。

我看了看那个点击量,5,有五个人访问了我的博客,也不知道他们是从那里看到我的。

写了那则寻人启事,我又把从唐笛灵那里要来的贺卡写了。还是四个字:祝你快乐。

第二天一早我就起来了。刷完牙洗了脸我就往外跑,我爸一看我要出门,连忙问我:“你去哪?等会儿就要出发的,你还往哪跑?”

我说:“我去一下邮局。”

我爸还追着我问:“你去邮局干什么?”

我说:“寄个东西。”

去邮局当然是寄东西了。今年的贺卡提前了半个月,实习的地方可能没有邮局,其实要不是唐笛灵,今年的贺卡也许我就不会寄了。

我跑到了附近的邮局。离得不远,只有几百米。只是我来早了,邮局八点半才开门,现在才七点半。我在旁边转了一下,就坐进了一家包子铺里。

一边吃着包子,我一边和师兄张勤联系了一下。

我说:“师兄我有没有吵醒你?”

张勤说:“有啊,我本来准备睡到太阳晒屁股的。”

我说:“快八点了你还不起来?”

他说:“我骗你的,这里的鸡五点就开始叫了。”

我们俩哈哈哈笑了两声,然后我说我上午出发,他和我确认了出发时间,说:“好的,那等会儿见。”

我说:“师兄谢谢你啊,你想吃点什么,我给你带。”

他立马毫不客气地点名了周黑鸭。

我说:“ok,你等着。”

一个小时以后我回到了家里,手里拎着一袋周黑鸭。

我妈劈头盖脸地骂了我一顿,说你滚那去了,你还要不要走了。

我爸已经帮我把行李都放到了唐人杰的车里,除了箱子和铺盖卷,还有一个水桶和两个脸盆,除此之外,还有拖鞋洗发液洗衣粉等等等等,这些小东西统统装在了脸盆里,用一个网兜兜住了。

水桶后备箱放不下了,就搁在了后排。

我上楼拿了我的随身挎包,下来的时候,唐人杰已经坐在车里了。

唐笛灵也下楼来送我。说为了我,她都没去学校,但我觉得这丫头纯粹是找借口,她就是想逃课,然后给自己找了个心安理得的理由。

她和我依依惜别,说:“小小,你不在,画展我也不想去看了。”

前几天我和她约好了要一起去看一个小型画展的。一开始她不太想去,觉得那是水墨画展。她说:“我还是喜欢油画。”但最后她还是被我洗了脑,在我的夸夸其谈之后,她也觉得那个画家画的水墨青铜系列越看越有味道了。

唐笛灵还和我讨论,问我这个画家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说:“肯定是个老头子。你看他画的兽面纹,栩栩如生,大嘴张着,像要把人一口吞下去一样,太威武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两个正在看鬼片,她打了个寒颤,说:“小小,你的审美趣味太怪异了。”

我说:“职业病,没办法,你不觉得狞厉之美也是一种美么?”

她大叫一声扑在了我身上。屏幕上的鬼刚刚从墙里爬出来。我拍了拍她,就把她从我身上推开了。

她还问我:“你为什么会喜欢这种画?”

我叹气,谁让我有个那样的外公,只要是和青铜沾边的,我都会研究一下。

我准备上车了,我爸还拉着我絮絮叨叨,他以前是个小流氓,还是城中村一霸,但自从和我妈结婚以后,他就变成了一个啰啰嗦嗦的家庭煮夫。他对我叨叨了一大堆注意事项,还又一次翻了我的随身包,确认我把该带的药都带上了,他才住了嘴。

我妈还是女王范儿,只对我说了一句话:“自己当心一点,卡里我给你打了钱了。”你看,这才是亲妈,虽然她一脸高冷,我还是最爱她。

挥手告别了爹妈和唐笛灵,唐人杰就载着我出发了。

半个小时以后,我和他已经在高速上了。

只是没过多久我们俩就吵了一架。这家伙喜欢听民谣歌手的歌,于是一路上,我都在听一个老男人沙哑着嗓子哼哼:“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

听到后来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就说:“你能不能换个别的歌听听,老听这种,你不会睡着么?”

他淡定地回答我:“不会。”

“可是我会睡着。”我说。

“那你就睡啊,反正你又不开车。”

简直是拿他毫无办法,坐人家的车嘴软,我只能随他了。

在“斑马,斑马,你不要睡着啦”的歌声中,我们赶到了那个靠近实习地的小镇。时间还挺早,还不到十一点。

张勤已经在等着我了,他是怕我摸不着路,专门来接我一下的。他也开了辆车,车是我们导师的。我们在镇上的一家宾馆门前碰了头。

我把唐人杰介绍给他认识,他和唐人杰握了一下手,我正想问他是不是马上接着走,要走的话,我就把行李搬到他的车上,结果张勤放开唐人杰的手,就对我说:“还要等一个人,现在还不走。”

我啊了一声,问他还要等谁。

他说:“是f大的一个带队老师,前两天他回去了,今天回来,我顺便接他一下。”

我哦了一声,问他大概要等多久,结果张勤也说不清楚。

我就对唐人杰说:“要不你回去吧,反正你也把我送到了。”

唐人杰就点了点头,转身去拿我的行李。张勤也一起帮忙,把我的行李都搬到了他的车上,然后唐人杰就回到了他的车里,我挥手让他快走,他把车窗摇了下来,说:“小小,别忘了打电话。”

我说知道知道,算他给我面子,没在外人面前叫我左撇子。

等他走了张勤问我,“这是你男朋友?”

我说:“怎么可能,他家就是那个我给你说过的卖牛肉面的。”

张勤恍然大悟,作为一枚吃货,他又一次表示:“这次回去,我一定要去尝尝他们家的牛肉面,看是不是真像你说的那么好吃。”

我说包你不会失望。

我们的谈话就立刻转入了美食。

三分钟以后,我和他就一边坐在车里等人,一边啃起了我带过来的周黑鸭。

我咬着一个鸭翅膀向他打听我们等的这个老师是个什么样的人。

张勤说:“f大的,是个很牛逼的老师。”

我说:“我知道,f大考古系是蛮牛逼的。”

“不是的。”张勤却说,“这老师不是f大毕业的,他是加拿大麦基尔大学毕业的,人类学系的博士,还在多伦多考古研究所工作过一年,今年才回国的。”

“卧槽,那真的蛮牛逼的。”我说。麦基尔大学,那是北方的哈佛。

“那当然,麦基尔大学的博士,要毕业多难啊。”张勤感同身受,他刚刚考取了本校的博士。

“你也可以的。”我鼓励他。

他啃着一个鸭爪,也不知道是不是辣的,有点像哭的样子,说:“我觉得我至少会读五年才能毕业。”

我刚想继续鼓励他,忽然就见张勤丢下了鸭爪,用极快的动作撸掉了手上的透明手套,然后他就跳下了车去。

他的一套动作做得行云流水,只用了几秒钟就完成了。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在对一个人说老师你来了。我嘴里咬着一个鸭翅膀,就和一个转头看向我的人对上了眼。

然后我就想,世界最好在这一刻毁灭掉。

但马上我又想这样是不对的,应该是:世界在他看到我的前一秒毁掉,而不是这一刻。这样他就不会看见一个嘴里含着鸭翅膀的女人了。

我不知道自己和他对视了多久,也许一秒,也许两秒,也许五秒或十秒。

我一直看着他,是因为我看见了他。

而他一直看着我,也许是因为我的样子太好看了。鸭翅膀还在我的嘴里,我忘记了把它取出来。

2013年的4月2号,晴,多云,微风。我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镇街头看见了徐横舟。隔了八年,我一眼就认出了他。然后我希望时光倒流,我没有出现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