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也没发生什么……”萧逍耸耸肩,指了指病**的莫念晴,“这个笨丫头,自己从楼梯上摔下来……幸好遇到我……不然…。。唉…”

自己摔的?

叶落惊得睁大眼:只是这么简单?

“干吗这么吃惊?”萧逍将叶落的表情收进眼里,扯扯嘴角,笑道:“换成别人,我也不太会相信,但若是笨蛋莫念晴,就有这个可能!”

“你别一口笨丫头、笨蛋的好不好?”叶落一听他这样称呼莫念晴,立马不高兴起来,“念晴不过是比较神经大条,她大大咧咧惯了,我觉得她这样,很好。”

“不亏为好朋友呀!”萧逍从叶落手中拿回袋子,慢慢拆开,从里面拿出一个鸡腿,便大口啃起来,边啃边吐字不清地说,“你放心,她没事,医生已经给她的膝盖止住血了……脚也给包扎上药了……过几天应该就能出院了……”

“呼——”叶落终于松了口气。

看看萧逍,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轻声说,“萧逍,刚刚失礼之处,请别介意,总之谢谢你送念晴到医院。”

萧逍掏出纸巾擦了擦嘴,轻轻一笑,“不用谢我,念晴也算我朋友,帮她是应该的!”

“那麻烦你明天帮我和念晴请一下假,谢谢!”叶落继续道。

“没问题。”萧逍爽快的应道,“有什么事电话联系。”

说罢,他站起身,向门外走去,走至门口,又回头对叶落浅浅一笑,“笨蛋念晴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她的荣幸,也是她的幸福,呵呵……我先走了……拜拜!”

认识念晴,何尝不是我的荣幸和幸福呢?叶落微微一笑。

可能谁也不知道,大二那年深冬,某夜,她发高烧,烧至四十度,整个人陷入昏昏沉沉的状态,而当时宿舍中只有她和念晴二人。

是念晴二话不说背起她,从六楼到一楼,再经过长长的小径,直到医务室。

途中,她分明感到念晴的吃力,她想下来自己走,但念晴却背着她,死也不放手。

犹记得当时念晴说的一句话:“叶落,有我在,你一定不会有事的。”

就这么一句话,让不喜流泪的她,掉下一滴泪。

后来,果然很快退了烧,连医生都对莫念晴赞叹不已:“这个小姑娘,可真了不得…这样瘦小,力气倒挺大,够善良,也讲义气,在现代这社会,真是很少见了……”

是的,很少见了——

所以,她更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