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铭远从三岁的时候就开始跟着爸爸到l&m去实习了。

那时候他坐在会议室的角落里,连爸爸和伯伯叔叔阿姨们说的话都还听不太懂。

但是因为之前爸爸有交代过,要安静,不能吵闹,他可以看小人书或画画都可以,但不能说话和随意走动,就像上课一样妲。

所以他就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的位置上,不是看小人书就是画画,专心致志禾。

再后来,他也会抬起头来静静地听大人们说写什么,虽然还不懂具体是什么意思,但是却能够感到到那股氛围。

唯一让他觉得有些烦恼就是那些阿姨喜欢抱他,有时候会捏他脸颊说他长得好可爱好帅气,有时候会忍不住偷亲他。

有一次,他就听到一个阿姨一边偷亲他一边自言自语地说道,

“这算不算跟李总间接kiss呢!”

“阿姨,妈妈说,没结婚不能随便kiss。”李铭远抬着小脸,一脸认真地回到。

对方一下子就闹了一个大红脸。

再后来只要会议一结束,他就自动走到了爸爸身边,因为这样那些阿姨就不会抱他,也不会亲他了。

当然跟着爸爸去公司上班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阿姨叔叔们会给他很多零食,他每次总能带着鼓鼓的两大口袋回来。

他是不喜欢吃零食的,但是姐姐们很喜欢,他要带回去给姐姐们。

不过后来爸爸说,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他就问爸爸,那怎么样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呢?

爸爸看着他应道,你要有付出,才能获得相应的回报,比如你帮爸爸拿一本书,爸爸给你一块钱,这就是你付出了劳动,赚回的一块钱,不是随便跟爸爸拿的一块钱。

再后来,在l&m的总裁办公室所在的楼层,就可以看到李铭远忙碌的身影。

因为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所以他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力去换取。

于是别人在给他零食的时候,他就先问说——阿姨,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

如果对方说不用,他就会摆摆手说,爸爸说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再后来有一个姐姐给了他一根棒棒糖,并让他帮忙做一件事,那就是在下班后,帮她将这份礼物送给他爸爸。

李铭远收下了棒棒糖,还有那份礼物。

一直到下班回去的时候,李铭远才从小背包里,将那份礼物拿给了爸爸!

“爸爸,一个姐姐送要送给你的礼物!”

“哪个姐姐?”

“就是那个头发长长,新来不久的那个姐姐!”

李铭远没有打开包装纸而是塞回了儿子的书包里,并交代了一句,

“以后不要帮爸爸收礼物,你妈妈会不高兴的。”

“妈妈为什么会不高兴呢?”

“因为你妈妈没有收到礼物啊!”

于是第二天李铭远将礼物送回去了,并一脸认真地告诉那位姐姐说,

“爸爸说,你只送爸爸礼物,没送妈妈礼物,妈妈会不高兴的!”

那位姐姐顿时涨红了脸。

李铭远还将那支棒棒糖也一起还了回去继续说,

“爸爸说无功不受禄,没有做事就不能收棒棒糖!”

然后就跑回了总裁办公室。

再后来就没有再见过这个姐姐了。

李铭远小的时候还好玩,走路还屁颠屁颠的,就已经很会说话了。

而且学东西很快。

对数字的敏感度很高,再加上李家有意的栽培他,所以在七岁的时候,他的心算速度已经超过了普通计算机五位数以内加减了。

只不过随着年纪越大,不知道是因为懂得害羞了,还是什么原因,反而不爱说话了,不需要回答的时候,他就直接以微笑带过。

林小溪有时候唠唠叨叨半天,儿子也就回她几句。

有时候她甚至怀疑儿子是不是根本没在听她说话啊,结果一问,儿子居然复述得一字不差。

林小溪几乎有种错觉,儿子是不是机器人啊!

智商是肯定很高滴,可是怎么感觉没什么活力呢!

这种情况,一直到后来有一次,她带着七个孩子回娘家。

大的四个孩子已经十六岁了,中间两个十一岁,最小的才八岁。

但这一点都不影响他们有组织有纪律地一起去挖红薯到溪边去烤。

这也是他们喜欢来外公外婆家的原因。

这里比家里好玩多了。

有一次,林小溪就看到大儿子在地里一直刨着,也不知道在挖什么,顿时不解地问道,

“铭远,你在干什么?”

“挖红薯!”李铭远抬起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大人后应道。

“这里哪里有红薯?”

“没有吗?去年来的时候就在这里挖的啊!”李铭远有些茫然地问道。

林小溪直接无语了。

去年种的,年底早就挖光了,谁会留到现在,何况今年这里已经不重红袖,改种四季豆了。

“红薯早挖光了,现在种的是四季豆!”

“难怪我觉得叶子有些不一样了!”李铭远嘀咕到。

林小溪头顶一万字乌鸦飞过,她到底生的是什么怪胎的儿子啊!

智商高的惊人,情商却低得无语。

还有一次,林小溪带着几个孩子去亲戚家串门。

林母去买菜了。

林父在外面的诊所里,给人看病。

他自己一个人留在屋里。

等林小溪带着几个孩子回来准备做午饭。

就听到大儿子李铭远说道,

“妈,饭我已经在煮了,你等一下炒菜就好。”

林小溪差点没感动得哭出来。

她家大儿子居然会帮忙做饭了,真是天降红雨啊!

这一点完全比他父亲有过之无不及!

她家大总裁是奉行君子远离庖厨,非常恶劣的劣根性!

所以听到大儿子这么一说,林小溪忍不住抱着大儿子亲了一口。

“妈,你干嘛呢!”李铭远有些错愕地擦着脸颊说道。

“儿子,你实在太帅了,居然会帮妈做饭了。”

“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

等林小溪进了厨房,将中午的菜都炒好了,打开电.话煲。

只见电.话煲里放着一些米,连淘都没淘过,更不用说水了,电也没插。

这是哪门子的煮饭啊?

难道儿子以为煮饭就是将米放进电饭煲里,它就会自动煮好了吗?

是他儿子将电饭煲的功能想得太先进了,还是将做饭这道工序想得太简单了呢?

那天中午他们延迟了一个小时吃午饭,因为饭还没煮。

自此林小溪才知道大儿子完全是一个生活白痴。

还好他是出生在李家,有管家有保姆有厨娘,什么事情都帮他弄得好好的,他基本上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不然以他这样的自理能力,早就饿死了。

林小溪以为经过自己一段时间的教育,大儿子会有所改善。

于是在他上大学那一年,直接帮他将行李收拾好,就将他打发去单身公寓独立生活了。

一周后,林小溪去看儿子的时候,以为自己走进了垃圾场。

客厅的茶桌上,放着不少吃剩下的便当盒,还飞着苍蝇,卧室里乱七八糟,不知道的以为鬼子进村了,衣服袜子堆满了浴室,还有股酸臭味。

她差点没吐出来。

而大儿子则不知所踪了。

连忙给大儿子打电.话,问他在哪呢?

大儿子在电.话另一头有些可怜兮兮地说他学校图书馆里,他已经两天没回公寓,因为找不到钥匙,所以他已经两天没洗澡了,没换衣服了!

林小溪几乎有冲动想将大儿子塞回到肚子里,重新胚胎发育一番再健康滴生出来,以免拖累了这个文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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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四宝太可爱鸟……俺要给这么没有自理能力的四宝配给什么样的女朋友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