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剑要揪出江波的狐狸尾巴,采取的第一步行动就是搜查狐狸的巢穴,如果还有什么地方能暴露狐狸的秘密,那它的巢穴无疑要排在可能性的首位。

这已经是冯剑第四次到江波的家里,与前几次不同,这一次江波并不在家,他仍旧被关在医院的特殊病房里。江波拒不认罪,冯剑又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所以只能暂时把江波当精神病人关押。还有一点不同,冯剑这次是取得了搜查令,他可以对江波的家进行全面搜查,而不必由江波同意。

冯剑拉开柜子上的抽屉,里面有些化妆品等女性用品,他仔细地看了看有生产日期的,竟然都是七八年以前的。这么说,这些东西都是秦雪芸留下的,冯剑正在想,小郑突然喊他,他转过身就看到小郑从另一个柜子里拿出一些女人的衣服。没有错,这些应该也是秦雪芸的,七年前她被关押,东西当然都留在了这里,后来马强因为付不起律师费把房子给了律师事务所,连家具都没有要,这些东西又怎么可能带走?而房子又一直都没有人住,所以东西就一直留在这里,江波到来后或许也没有清理,因为他只有一个人,并不需要太多的空间,而且这里也只是他暂时的容身之地。

可这样一看,这座房子倒更像是秦雪芸的,而不是江波的。有了这个想法,鬼魂的事情突然就闪现出来,每个人似乎都感到被阴影所笼罩,仿佛这里真的有秦雪芸的鬼魂,搜查时也就多了几分紧张。这是无法埋怨或者嘲笑谁的,每个人的心理都有这个缺陷,怀疑的生命力也永远都要比自信顽强。冯剑也不能例外,虽然他坚决不相信会有秦雪芸的鬼魂,但此时站在这间暗淡的房子里,他还是感到了一丝阴气。其实那只是湿气,江城的天气多雨潮湿,几乎终年不见阳光,而像江波住的这间房子,他平时只是在晚回来,更是缺少人气。

房间里的东西并不多,搜查完后也没有什么收获,只是在抽屉里,冯剑发现了一张女人的照片。照片上的女人很年轻,十分漂亮,上面的日期是七年前的,冯剑基本可以肯定,照片上的人就是秦雪芸。看着照片,冯剑又想了江波的扮相,还真有些像,看来他就是仿照这张照片装扮的。

冯剑收起照片,又打开江波的笔记本电脑,不过他是不可能发现什么的,如果凶手真的是江波,他当然就不会那么蠢,把证据还留在电脑里;如果凶手不是他,那就更不可能有什么了。冯剑又走到了阳台处,他突然想到了毛蓝家的电话线,本来他认为当场抓住江波后就什么证据都有了,这些间接证据根本就没有必要收集,现在看来,最后案子可能还是要靠这些不起眼的证据来侦破。

果然,冯剑发现了一根电话线上有些异常,上面的胶皮已经脱落一些,露出了里面的金属,看样子是被人用利器刮出的。从位置上看毫无疑问就是江波,这样他就可以用夹子夹在上面,然后盗用毛蓝家的电话上网发邮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