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李和小郑已经在区法院找到了案卷,让他们吃惊的是,在这件案子里,最后的主角竟然不是秦雪芸,更不是马强曾国胜等人,而是陶棣,他是这个案子的重要证人。可以说这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竟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陶棣的证词,也就是说他的证词成了案件定性的重要依据。

陶棣的证词上说:当天夜里他在厂里上夜班,半夜之后也就是一点钟左右才回到家里,在上楼的过程中,他经过马强家的门口儿,听到屋里传出一些声音。这种声音让陶棣有些脸红,因为很明显这是只有男女在行房时才会发出的声音,当时他就想,马强这小子也太能闹了,这么晚了还和女人闹得这么欢,也不怕让邻居们听见?

由于有了陶棣的证词,而且陶棣说当时那种声音就是很正常的**声,根本没有反抗或者搏斗的声音,所以由此可以断定当时男女双方应该是主动的,也就是说强奸一说不成立,只能说当时是非法**。陶棣的忠厚老实是远近闻名的,几乎没有人怀疑他的话,法院更没有理由怀疑,于是案子就被定了性,马强等人在交了一定数额的罚款,又被拘役了几天后就被放了出来。

听完大李和小郑的汇报,冯剑忙问:“那女人秦雪芸呢?”

大李说:“根据法院提供的情况,当时秦雪芸也被判了拘役,但她不久后就在看守所里自杀了。”

什么?这么说当时的情况也根本无法再重新查起了?冯剑一脸惊讶。

柳梅却说:“很明显,秦雪芸一定是被冤枉了,所以是她的亲人在为她报仇。”

大李摇摇头说:“应该不是,我们已经查过秦雪芸的情况,她母亲死的早,由于受后母虐待,所以才离开乡下跑到城里来打工。她有一个弟弟,但三年前在南方打工时由于意外事故已经死了,她的父亲已经六十多岁,而且一直住在她们村里没有离开过。除此之外秦雪芸再也没有其它直系亲属,而且据看守所的同志说,在她被关押期间,没有一个人来看望过她,由此可见在当时她也没有什么好朋友,又有什么人会为她报仇呢?”

根据大李说的情况,确实看不出有什么人会为秦雪芸鸣不平,再说,如果要报仇为什么不在当时?而且根据现在掌握的情况看,四个嫌疑人除了被杀的马强和曾国胜之外,陈涛早在四年前的一次斗殴中身亡,而夏景阳更是早就离开了江城,现在到了哪里也没有人知道,这个时候再报仇是不是有些晚了?可如果不是报仇,为什么偏偏这么巧,死者恰恰是两个当事人和证人?

冯剑迷茫起来,案子虽然越查线索越多,但头绪都非常乱,根本理不出一条有用的线索来。

七年前。马强。曾国胜。陶棣。七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