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天气变得清新许多,空气里不再总是飘散着那些污浊物,有了一点泥土的芬芳,这让人的呼吸比往常变得顺畅。呼吸顺畅了,精神自然就饱满了,一大早,冯剑就觉得自己的状态特别好,当然也不仅仅是天气的原因,重要的还是案子有了一些眉目。

那天,冯剑和柳梅去了当年关押秦雪芸的看守所,得到的情况是秦雪芸确实是死了。狱警说,秦雪芸从进了看守所后状态就十分不稳定,整天精神恍惚,见人就说她是被冤枉的,她真的没有做。为此,所里还特意找来了心理治疗师,但没有想到的是,在十几天后,她还是自杀了。

冯剑说能不能把当时的详细情况说一下。狱警说她当时也不在场,不过根据检验报告上写的,秦雪芸是用一根筷子捅进自己的心脏后导致大出血而死的。这种死法确实很特别,但在看守所里也是不得已,除此之外也没有更好的条件,这样做虽然会很痛苦,但更加证明了一个事实,当时秦雪芸已经心灰意冷,抱定了必死的决心,甚至是想用这种死法来表明自己的清白。

冯剑又问,那秦雪芸死后你们怎么处理的?狱警说她的尸体直接送殡仪馆了,由于没有亲属来认领,骨灰也就放在了那里。我们也把情况向法院做了汇报,请他们重新审查,看有没有可能是冤案,但他们的答复是案子已经查得很清楚,证据确凿不可能出现冤情,事情也就这样结束了。

那天的事情让冯剑心里十分不舒服,他总觉得这件案子有隐情,要不秦雪芸为什么要自杀呢?根本没有理由啊?她的拘役不过才三个月,很快就能放出去,如果不是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她是不可能选择走这条路的,而且是这样极端的死法。

大李和小郑也已经把在和平律师事务所打听到的情况做了汇报,房子的来龙去脉虽然弄清楚了,但对案子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帮助,律师帮马强打赢了官司,马强付不起律师费就把房子送给了律师事务所,这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合情理的。所以从那儿之后马强就无家可归,一直借宿在别人家里。

不过大李还是把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我总觉得那个所长彭远志有些怪怪的,尤其是我们说到七年前的案子时,他显得吞吞吐吐有些紧张,似乎有些不敢提起似的。”

按说这不应该,能把一件**案辩成非法**,这对任何一个律师来说都是了不起的案例,通常情况下应该成为他们炫耀的资本才对,为什么还要怕别人提起呢?只是那个案子现在看来很难再去发现真相,当年的当事人都已经不在了,唯一了解情况的只剩下当时的律师和控诉人,而在这种情况下,想把案子弄清楚简直就根本没有可能。

冯剑说:“如果真的是由于七年前的这个案子,那么从目前情况来看,当时的当事人是死的死失踪的失踪,已经一个都不剩了,如果有人还想再报复,那目标只能是被告的律师和法庭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