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纵使相逢不相识

天色迅速暗了下来,我们决定在一家名为“青云”的客栈用餐留宿,听说青云客栈是青州最好的客栈了。这次出门,本想扮成商人模样,但一来嫌老套,二来我与跟着我的这几人,身上实在没那商人味,最后决定红儿继续她丫环的生涯,云辉云耀从侍卫变成跟班小厮兼马车夫,而我呢,完全本色演出,不就是那传说中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游山玩水有钱人家的少爷嘛,嘿嘿!

所以当小二一眼看到我时,脸上的表情好比是看到了财神爷下凡,那叫一个激动啊,飞似地迎上来,几次从云辉手里抢马车的缰绳未果之后,终于放弃代客泊车(马车)的打算,冲着我又是点头又是哈腰的在前引路,好像这么大的客栈门我们一个也没瞧见般,殷勤地道:“客官,这边请,这边请!”

掌柜的看到我后,脸上的肥肉一阵抖动,挤出一个好象是笑容的表情,我跟着浑身一颤,赶在他开口前对红儿说道:“我先找位置吃饭,你订三个上房,让云辉他们放妥行李就过来吃饭。”

说完我对着还陪在身侧的小二道:“挑个好位子,有赏。”

那小二听我这话,两眼放光,态度是愈发的恭敬讨好了,没两下,便在二楼靠窗找了个视线绝佳的位子,既能看窗外的风景,又对周围以及楼下大厅的情况一目了然。我赏了他一块碎银,让他随便上些招牌菜,他乐得跟什么似的,两三步就回到楼下去帮我点菜了。

我懒懒地靠在椅背上,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年少时看多了电视剧,梦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剧中人物一样,一身白衣飘飘,坐在一家古色古香的酒家里,用着精致的菜肴,花着大把的银子,然后遇见不平事,豪气万千的出手相助,最后不等被救之人言谢,复又翩然离去,绝然而出尘,徒留世人一声惊叹。如今我这境遇,倒和梦想中的背景差不多,要不是时已入冬,天有些冷,实在不好意思拿把扇子晃啊晃的(其实最主要的是担心晃着晃着就把我的小脸蛋晃出两颗红咚咚的小冻疮),不然效果更好,嘿嘿。

菜陆陆续续地上来,红儿云辉云耀也陆续入座。我一边漫不经心地吃饭,一边无聊地看着楼下大厅内用餐的各色人群。外面天已全黑,大街上除了少数几家客栈酒楼之外,黑漆漆的一片,再看一楼大厅,其实客人也算不得多。哎,可是再觉得无聊,或者青州再繁华热闹,我也只能乖乖吃完饭回房睡觉啊,我现在身负重任,是一点差错也出不得的。

楼下突然嘈杂起来,我轻皱了皱眉,看向一楼大厅。这是什么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四个大汉正围着一个人拳打脚踢,那人也不反抗,半蜷在地上,双手放在胸前,弯着身子似将某样东西护在怀里。周围一干人等皆是一副看好戏的表情,竟没有一人站出来说句话。

其实我也知道这种时候我不应该管闲事,而且我一向都不是好管闲事的人,可是眼见着那四人好似不将人打死不罢手的样子,我终是有些不忍心。也不知那被打的拼死护在胸前的是什么东西,哎,算了,反正也没啥事,就慈悲一次吧,我好歹也是一国宰相——虽然是假冒的,再则身边有云耀云辉在,又从未到过青州,应不至于惹什么大麻烦吧。小子,算你运气好!

我拿起桌上的一个盘子,随随便便地往楼下那么一扔,“啪”的一声,楼下众人先是一楞,然后不敢置信地盯着地上摔碎的盘子,最后都纷纷抬头瞻仰我那天下无双的美貌来,娃哈哈哈,自己先吐一下。

哎,真可惜,我还以为至少能砸到一个猪头呢,这盘子真是太不给面子了。

“是谁在楼下吵闹,打扰了爷的好兴致?”我那冷冷的声音,我那懒懒的调调,我那高高的姿态,以及我那悠闲的坐姿,跟我脑海里无数次的幻想相重合,雍容华贵、贵气天成,成……可是红儿显然不这么认为,她万分紧张地拉了拉我的衣摆,轻声道:“公子,我们别管闲事了。”

我正待教育红儿做人一定要有勇气有正气有骨气,不能让恶势力在大厅广众之下横行,楼下那群呆头鹅终于回过神来了。

“哪来的黄毛小子,竟然管起你黄大爷的事来,要命的快点滚下来给你黄大爷磕头赔罪。”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长得一脸的粗糙,说起话来满口黄牙,正是刚才那四人之一。

黄大爷?一听这话我突然来劲了,“噌噌噌”几下跑到楼下,来到那中年粗糙男人面前,围着他左看右看前看后看的转了一圈,啧啧啧,我太震惊了,这人和我想象中的黄世仁百分百的有血缘关系嘛,怎么看都不是好东西,怎么看怎么让人讨厌。

云辉云耀两跟屁虫也跟在我身后转了一圈,那黄世仁亲戚则被我转得一头雾水。不过人家一头雾水归一头雾水,嘴巴还是挺能逞强的:“小子,怕了你黄大爷吧,还不快跪下磕头!”

哎,见过没脑子的,没见过这么没脑子的。我说大叔,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怕了啊?看来得给你配副博士伦了。我心里一边嘀咕,一边走向刚刚那被围攻的人,不理那黄世仁亲戚。

怎么形容我眼前之人,我有些词穷。那人一身深青色长袍,看起来衣料不差,衣衫却有不少折皱,长发披散,胡子拉杂,整张脸就变得模糊不清起来,满身酒气,半趴在地上,明明狼狈得要死,却只让人觉得冷傲漠然。见我走过来,他只抬眼看了一下,眼睛里满是红血丝,然后低头将怀里的酒壶凑至嘴前,仰头喝了一口酒。

我不禁有些后悔,这辈子,最讨厌酒鬼了,好死不死,我人生的第一次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对象居然就是平生最最讨厌的酒鬼,而刚才他拼死护在怀里的居然就是那酒壶。哎,苍天啊,这让我情何以堪呐。我用脚轻碰了碰他的脚,憋着气道:“喂,你还没死吧?”

瞧瞧,这情景,与我想象中的见义勇为多么的格格不入啊,死酒鬼,生生地将本是我人生一段美好的回忆演变成了如今这番模样。你还这么歪着眼睛看我,你不知道姑奶奶为了救你这个酒鬼浪费了人生的一个宝贵的第一次的机会嘛。咦,这眉眼,我怎么觉得有些些眼熟呢?可是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真是奇了怪了,难道这天青国还能冒出个熟人来不成?

“臭小子,竟然无视我的话,找死!”黄世仁亲戚眼见我一句话也没搭他,就耐不住发疯了。哎,注定是一个连配角也做不上的跑龙套啊!他的身影才略一动,云辉便欺身挡在了我的前面,而云耀出手快如闪电,只一个手指,便让黄世仁那亲戚石化了——他被点穴了。

这一切犹如电光火石,大伙儿根本没看清云耀是怎么出手的,不禁都有些怔住。特别是黄世仁亲戚的那三个同伙,本想出手帮兄弟来的,眼见这般,都楞住了没敢再动身。

我回头又看了看那酒鬼,他拿着酒壶,冷冷看着这一切,嘴角居然还来一个冷笑。我说我这是招谁惹谁了,简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嘛,早知他这逼德性,我就继续在我的梦中做我笑傲江湖的大英雄好了。

“他怎么得罪你们了?”我手指了指躺在地上的酒鬼,转身问那三个人。做事有始有终,这是我身上难得的优点之一。

“他抢了我们的酒。”那回话之人,气势自不能与黄世仁亲戚相比。如果同样是跑龙套的,他只能是跑龙套中的跑龙套。

“哦?拿了你们的酒你们就把人往死里打?”我冷笑一声,反正有云辉云耀罩着,那是相当的安全啊,我完全可以想怎么发挥就怎么发挥,“至于这么严重么?你们只消往他脸上揍上几拳,让他没脸出来见人,也就没法再抢人酒喝便是了。若弄出个人命,你们也麻烦不是么?”

“这样吧,酒钱我出了,你们今天这顿饭我也请了,算是替他给你们赔个不是,你们可还满意?”我示意云耀解了黄世仁亲戚的穴,心里自是万分肯定眼前四人是不敢有意见的,事实摆在那,除非他四人嫌命长。

打发走那四人,我又瞥了眼依旧躺在地上的酒鬼,那家伙别说起身鞠躬感谢赔笑什么的了,我这个救命恩人眼见着就要抬脚走人了,人家楞是没抬眼正视一下,那叫一个酷啊。我气呼呼地准备回房,没走两步,又回身,一屁股坐凳子上,对着小二大喊:“给我拿笔和纸,快点!”

一阵风吹过,又一阵风吹来,笔、纸、墨已经都放在了我面前的桌子上。我刷刷刷提笔写了一通,然后自己读了一遍,便拿着那张纸走到还坐在地上喝酒的醉鬼旁,用脚踢了他几脚,看他又拿那双通红的兔子眼冷冷地看着我,我也没好气道:“刚刚的酒钱和饭钱,共计八两银子,这是欠条,你签个字画个押吧!我救你小命,可不送你银子,所以你以后发达了有钱了,还是要将银子还给我的。”

那双兔子眼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一瞬即逝,复又恢复冰冷,接着一个有些嘶哑的声音响起:“这钱不是我让你付的,凭什么算我欠你?”

你看你看,天天酗酒醉生梦死的人,声音就跟公鸭似的,难听死了。还有,他那说的是人话么?从刚才就是,我好心替他解围,他倒像个不相干的人似的,眼神,那叫一个冰冷,笑容,那叫一个讽刺。我越想越气,深呼了几口气后,尽量用平静的声音道:“不是我好心替你解围,你早被一人一脚踹死了,还有小命在这里喝酒?”

“死了岂不更好!”他的声音很轻,似喃喃自语般,眉宇间染上浓浓的悲哀,让他整个人笼罩在绝望而悲痛的阴影中。

原来从一开始他就是清醒着的。那么刚刚被围攻时,他丝毫不反抗,只是一心想求死么?怪不得,初见他时,明明是狼狈万分的处境,可又丝毫不让人觉得他狼狈,因为他是那样的坦然,那样坦然的一心求死,所以即便是更不堪的境遇,也不会让人觉得狼狈吧。

“死?若你想死,世上有一百种一千种一万种默默无闻的死法,你若真想死,可以跳河跳崖跳楼,可以服毒上吊撞墙,死得神不知鬼不觉,又何必非要在大厅广众之下让别人把你弄死,你是贪着人家陪你一笔丧葬费,还是期望有人替你收尸?”我最讨厌想自杀却又把这点破事弄得轰轰烈烈最后自杀未遂的人了,眼前这人显然就是其中之一。

他似愣了一下,脸上的神色微有嘲讽,复又自顾自的灌起酒来,一副不打算再理我的样子。

虽说做了好事要不留名,但如果是被对方以这种方式忽略,我想每个人心中都会愤愤不平的。这就好比在21世纪,我奋不顾身地起身让座,将自己置于拥挤不堪的人群之中,结果被让之人堂而皇之的一屁股坐上位子,不但不言谢,反而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甩都不甩你一眼一样,那种滋味,真不是人能忍受的。我心里的怒火腾地一下全冒了上来,转身对着那群从刚开始就有些呆呆看热闹的人群大喊:“小二,去端一大盆冷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