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宏低头飞快的吃着饭,间或给苗氏夹一个小笼汤包,劝苗氏快吃,面容平静,一副没事人的模样。

苗氏仔细观察着儿子的面容,说道:“听说,揍了你表弟的人还骂罗家的人是一群王八蛋。”

司马宏立刻被嘴里的稀饭给呛到了,咳嗽了几声,含含糊糊的说道:“表弟一向做事没个分寸,晚上又不检点,去那种地方鬼混,想必平日得罪的人不在少数,被人大半夜的狠揍一顿,也能长个记性。”

“再说了。”司马宏嘟囔道,颇有些不满,“不过是半个月下不来床而已,出手已经够轻了,还要怎么样!”同案犯有两个,他已经念在罗绫仙是女人的份上不予计较了,这还不够大度啊?!

苗氏心里瞧的明白,看着儿子吃饱了走出去的背影,忍不住摇头叹息。宝哥儿为什么要出手教训罗绫冠,连氏方才已经隐约透露的很清楚了,罗绫冠和罗绫仙两个被她那个好二姐宠坏了的小畜生,居然敢大街上撞人,撞的还是明玉。

冲冠一怒为红颜,苗氏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小子可是个痴情种子,比他爹可强多了。

司马宏拜别了母亲,又马不停蹄的赶去了苗府,拜别了外祖父和舅父,认真的跪在地上给他们磕了三个响头,恳请他们照顾太太,道别后,便出了苗府。

骑马经过徐府附近的街道时,司马宏忍不住放慢了马的脚步,白毫在后面追了上来。试探的问道:“侯爷,不如去徐家拜访拜访?”

司马宏摇了摇头,低声道:“快走吧,时间不早了。”说罢。一夹马腹,往城门的方向跑去,白毫急忙打马追了上去。

明玉并不知道发生的这一切。算着日子,今天应该是司马宏离京去西北的日子,心里默默祝他一路平安。日子平淡如水般过去了很久,明玉每天上午跟着母亲学辨识布料,学做生意,下午的时候算着两个铺子的账目。

参考前世里的那些服装店,明玉还叫人打了两个身形窈窕的木头做的模特。叫裁缝做了几套漂亮的衣服,给木头模特穿上,隔一段时间就给模特换上一套,放在店门口当招牌,特别招人注意。店里的生意好了不少,很多人进来,张口就是要模特身上穿的那个花色的料子。

徐夫人干脆请了两个裁缝长期驻店,客人买了布,大部分都是要找裁缝做衣服的,徐家的店,既能扯布又能顺便做衣服,即便是价钱贵上一文两文的,京城里的人家图方便。也不缺这零碎小钱。

另外的那个香烛纸笔铺子,明玉仔细研究了这几年来的账目,觉得这个地方既不靠近书院,附近也没有多少用到纸笔的人家,生意平时只是勉强维持,只有在初一。十五逢京城大集的时候,门前就是集市,来买东西的乡里人多,香烛生意才会很好,那一天的交易量顶的上平时半个月的。

明玉和徐夫人商量了很久,想把铺子改了,香烛生意并不好做,街上摆摊的卖的到处都是,不如改做饭馆的生意,平时小集有不少人,大集人更多,很多人都是饿着肚子赶早过来的,走到集市也饥肠辘辘了,花点小钱吃个饭还是乐意的。

那些摆摊卖小吃的生意好的不得了,就算是没地方坐,端着吃,很多人也愿意,经常是一个摊位前,挤的水泄不通。他们的铺子要是改成大排档似的小吃店,价位定的低一些,饭菜给的量足一些,又能有个位置坐下来吃,想必生意不会差。

然而改铺子营生,并不是件简单的事,香烛铺子的掌柜年事已高,小饭馆生意赚钱是赚钱,他嫌要起早贪黑,要操心的事情太多,还嫌做饭的话店铺里都是油烟腻味,怕脏,总之不情不愿。而且库房里那么多香烛的存货,一时半会也找不到肯接手的。

掌柜的合约一般是一年一签,明玉和徐夫人决定这段时间不再进货,用这大半年的时间消化存货,等年底掌柜的合约满了,就不再聘用了,小吃铺子用不着掌柜,到时候刘妈妈一个人就能胜任掌柜了。

胡氏这段期间来过几次,每次都是旁敲侧击打听陆灏的事情,明玉对他不了解,即便是想告诉胡氏,也没什么好说的,胡氏打听不到什么,每次都是悻悻然而归,然而回去后总觉得明玉瞒着不说,下次又来。

明玉觉得不胜其烦,对母亲抱怨道:“她怎么就那么喜欢陆大人啊?”

说起陆灏,徐夫人满脸都是满意的笑容,笑道:“陆大人俊秀斯文,人又和气谦恭的,多好啊!”

明玉暗自吃惊,没想到自家母亲也成了陆灏的粉丝,想来陆灏这种斯文儒雅,谦和有礼的年青男子最得中老年妇女的喜爱,不知道他的粉丝知道他爬墙也爬的很顺溜时,是个什么表情。想想当年侯府老太太对陆灏的喜欢劲,明玉偷偷在心里给救命恩人封了个“师奶杀手”的称号。

“那也不见得陆大人就能看得上堂姐啊。”明玉说道,陆灏身居高位,当年是他背着快要病死饿死的皇上逃出生天的,光是这功劳,就足以让他一辈子青云直上,只要他不脑子抽筋学着董相国谋反,陆灏这辈子和荣华富贵是绑在一起了。

二叔只是个低阶小官,陆灏有那么多名门贵女可以选择,怎么会看上徐明蕊呢?二婶不是脑子糊涂了,就是期望太大,掩盖住了眼前的事实。

徐夫人欲言又止,胡氏并不是看不清楚自己的身份,她说不定原本打的主意就是明蕊做个妾,二房的想法不关她的事,明玉万不会想到还有人愿意送自己的女儿做妾,猜不到这层面罢了。

“你二婶那么精明的人,谁知道她想的是什么?”徐夫人笑道,将这个话题带了过去。

时节渐渐到了盛夏,朝廷一位到西北监军的大臣,回禀说西北军缺衣少食,无战斗时士兵都到山上打野味,以节约粮食,却仍然作战勇敢,杀鞑子十分勇猛。皇上赞许之下,亲自下令缩减自己的日常用度,省下来的银子支援西北军,皇后也做出了表率,后,宫之中除了太后外,一律缩减五成的用度,特别是对于自己怎么都看不顺眼的谢贵妃,皇后“体贴”的相当干脆利落。

天子都做出了表率,臣民自然不能落后了,徐夫人的两个店铺也被衙门来的人动员了,徐夫人原本打听了周围几家店铺的捐款,打算捐个五两银子,既不多也不少的时候,明玉捧了个手绢进来,打开手绢,里面放了二三十两银子,是明玉当年在天水时,得的侯府发放的月钱,都被她捐出去了。

差役诧异不已的看着明玉,几乎遇不到明玉这么出手大方的店家,打听了明玉的名字,差役在登记薄上记上了明玉的名字。

“这孩子……”徐夫人摇头笑了笑,她倒是不心疼银子,明玉自个儿的钱,想怎么花是女儿自己的事,只是平时就数明玉抠门的最厉害,连女孩家喜欢的胭脂水粉,头花首饰都不买,给她的零用钱都攒了起来,谁知道一要捐钱,她倒是大方了。

钱捐出去了,明玉心里也踏实了,钱是司马宏家里的钱,总要用到他身上,明玉才觉得舒坦,反正还给他,他也不要,捐出去就当还给他了。当然自己的钱和司马宏的钱,明玉分的清楚,回到家后明玉自己攒的钱,可是一文都舍不得动,抠门的紧。

这天下午,许久不登门的徐明蕊来找明玉了,拉着明玉说了半天的话,最后笑道:“明玉,高府明日要办个宴会,他们家的二小姐和我要好,给我下了帖子,要我去他们家参加宴会,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明玉心中诧异,因为胡氏的关系,她和徐明蕊关系并不好,前几个月,徐明蕊偶尔见到她,还是横眉瞪眼的,怎么突然就这么亲热了?

“不好吧。”明玉笑着拒绝了,“高小姐又不认识我,万一我这个生人去了,她不高兴怎么办,岂不是连带着堂姐也不受欢迎了?”

徐明蕊连忙笑道:“怎么会,高二小姐是个很和气好相处的人,她还嘱咐我多带些玩的来的女孩一起去,人多了热闹。”

明玉眨了眨眼睛,就她这性子,像是能同一堆小姑娘玩闹到一处的人么?

见明玉不吭声,态度明显是拒绝,徐明蕊急了,红着脸说道:“听说高府请了不少人,陆大人也会来呢!”

明玉促狭的笑了笑,“堂姐这么急着去,是想去见陆大人了?”

徐明蕊慌忙否认,“当然不是了,不光陆大人,还有许多名门公子也会到。”

明玉惊叹不已,原来之前是她狭隘了,胡氏给了她错觉,以为徐明蕊只盯着陆灏一个人了,没想到人家是广泛撒网,重点逮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