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收尸人

灯红酒绿的都市,醉生梦死的众人,这样一个充满着权利与**的城市,我只不过是一个坚强的生活在最底层的小人物,时近而立之年,却依旧混迹在这无谓的世界,似乎就连心也随着酒精一起麻醉了。

我叫荀珏,在这个叫做顺德的城市已经生活了十年的时间,听那酒鬼老爸说过,我们家祖上好像是三国时期,荀彧的后人,这个荀彧是曹『操』的首席谋臣,被曹『操』亲口称颂为‘吾之子房’,不只是智慧出众,而且还精通鬼神之术,据说当初那个什么‘『摸』金校尉’‘发丘中郎将’就是他向曹『操』建议设立的,用盗墓来补充自己的军费。

不过这事和我又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祖先这点威名传到我这辈,只怕是丢得连渣都不剩了。只可惜我爸不叫李刚,我也不是读书的脑子,就这样糊涂的加入了黑道,跟着顺德市里一个三流的帮派黑龙社混江湖。十年了,黑龙社早已成为了整个华北地区的龙头黑道,而我却离奇的变成帮派里最边缘的人物——‘职业收尸人’。

深夜酒吧里,我喝着啤酒,总是有故意来搭讪的辣妹,但我却推开了她们火热的身体,一个人走出门外,经受着入冬后的阵阵凉意。看了下表,时间差不多,便开着自己那辆小型货柜车,奔向市郊。

又一次的械斗结束了,三三两两的人满身是血的从我面前走过,漆黑的胡同里则则散『乱』的躺着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那些还有口气的连同没气的都被我塞进了麻袋里,直接扔到了货柜中。这就是我的工作,我,被称为‘收尸人’,官方的说话则是‘职业收尸人’。我用麻袋装尸体,也用麻袋装钱,每一次械斗之后才会有我的身影,平常我只会泡在酒吧里,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酒,以此来麻醉自己,只有在这时,我的双眼才是朦胧的。

之所以需要麻醉,却是因为我从小就可以看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我最怕这些东西,可是偏偏在黑龙社里,又要担任收尸的工作,见惯了死亡,我竟然也就麻木了。看着那些还站自己身体边,依然留恋的影子,似乎恐怖也与我远离。

收拾好了一切,将要离开的时候,却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后背,声音也紧随而来:“荀哥,你还好吗?”我起初是吓了一跳,但看清来人后,却放松了下来,说话的是我一位许久未见的老朋友——叶斯欣。

这个家伙是我在黑龙社收的唯一的小弟,因为家穷上不起学,才来混黑道的,我不忍浪费了他这个人材,就送他去外地读书。五年后,他竟然回来了,而且还穿的整整齐齐。

“荀哥,我真是感谢你当初对我的鼓励,还借我钱去读书,谢谢你。”叶斯欣拿起一瓶啤酒一饮而尽。

而我只是道:“别光嘴上说谢谢,有钱了先给我个十万八万的花花,我这一段手头紧死了。”

“十万八万?荀哥,如果你知道我今天找你来的目的,别说十万八万,就是百八十万咱哥俩都没有问题!”叶斯欣对我鬼笑了一下。

我看过很多人的笑容,有虚伪,有邪恶,有谄媚,有豪爽,可是此时叶斯欣的笑容却让我有些狐疑,他的笑很僵硬,只怕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刚刚笑了。叶斯欣看到我没有什么反应,便向我凑近了一些说道:“荀哥,我只是想知道,你当初给我说能看见那些东西的事是不是真的?你手中那本《葬经集略》是不是‘收尸人’流传下来的?”

“问这干什么?”我有些搞不懂了。而叶斯欣口中的那本《葬经集略》是我在老家无意间发现的,是一本非常古旧的线装书,书页已经脆得一掰就断,里面所写的也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古体字,一个也不认识。但偏偏我就对它着了『迷』,拿着字典就逐字的翻译了起来。就这样,看了十年,我才把这上面关于风水术数的内容看懂了七七八八,也说不上精通,同时我也知道我手中的这本《葬经集略》只不过是一部残篇,那要是全本放在眼前的话,以我这脑子,恐怕要用尽一生的时间来解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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