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愚忠都会选择和赵尘合作,而能够成为愚忠的往往都是身居高位亦或者得到高层赏识。就像古代诸侯间相互侵略一样,只要最终获得胜利除了几个外,其余的基本都会顺势投降。

人类是自私的生物,这个倒是确实,能够做到无私的也只有圣人,不过圣人毕竟属于极少数。

村上村树也不例外,尤其他还是生长在岛国这么一个国度,岛国人虽然平时谦虚有礼,动不动就躬身问候,可这只是外在形势。内在则是以自身利益为主,是以在岛国的历史上还真找不到几个无私的圣人,反倒是一个个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比比皆是。

村上村树能够在日后做出那么多好作品,自然不会是笨蛋,相反这货可以用大大的狡猾来形容,千万不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

就像一个笨蛋可能成为小说家,另一句话则是小说家都是异常博学的人。两句颇有点对立的语言形成了一个让人纠结得话题,不过你还真不能去反驳这个观点。

村上村树无疑是个聪明人,同样他对讲谈社也谈不上所谓的愚忠。他进入讲谈社还不到五年不说,更是在这五年中没有成名,也没有得到某某高层的欣赏和认可,自然愚忠这个词语和他无缘。

人都是自私的,村上村树自然不是所谓的圣人,他之所以犹豫不决,主要是思考下利弊。

他清楚一旦他答应了赵尘的条件,那么日后很有可能会来个一书成名。可若是答应,怕是会恶了讲谈社,不说以后再也回不去讲谈社,说不定还会在他成名后让讲谈社对他耿耿于怀,借而伺机报复也未必没有。

可若是不答应赵尘的话。不说会失去这么一个大好时机,更有可能会恶了赵尘,而赵尘个人能够代表天下社等多个大型公司,看上去似乎比得罪讲谈社更惨。

思索只是几个瞬间的事情,利弊的差距很明显,在这种选择中只有傻瓜才会拒绝赵尘的提议。村上村树自然不是傻瓜。最终同意下来。

“很好,我会派手下去买断贵社的合同,村上先生在回去后只要尽量配合就行。等村上先生加入天下社,我会安排好你的责编的,至于《挪威的森林》,村上先生在完成后记得转交给我,如果我这边可以通过,那么就能够立即发行单行本。”

赵尘例行公事的将一些必要的讲个明白,省的到时候出错就滑稽了。

村上村树点点头。在和赵尘签署了合同后返回。

赵尘在返回工作室后,将属于自己的工作尽力分担给手下完成,而他则是打算抽出一点时间来写篇小说。好吧,是剽窃未来的畅销小说。

不要认为赵尘很无耻,其实在穿越者中算是道德高尚之辈了。一,在剽窃他人作品后他还会给予原作者补偿;二,他从来没有认为剽窃他人作品是高尚的行为,是以从来不会在某些漫画家面前吹牛;三。一个每年捐款捐到手软的富豪更是明证;四,某人可是一直标榜要用化侵略其他国家。尤其是岛国。一切的一切都表示,赵尘虽然没有所谓人品可言,不过也并不算是无耻之徒,何况剽窃的大多是岛国人的作品,起码内心中某人在剽窃这些作品的时候不会愧疚。

《挪威的森林》虽然出彩,可到底只是一本小说而已。也就能用来撑撑场面,想要剧烈扩张无疑还是力有不逮。是以赵尘才会花心思想要继续剽窃未来畅销小说。

岛国的小说他还真没看过几本,而且除了《挪威的森林》外,其余的早已被作者出版,可以说关于岛国的畅销小说赵尘脑袋里几乎没有存货了。如此他才会将主意打到其他国家的作品身上。

在众多畅销作品中选择无疑是极难的,不过选择同样也很简单,因为其中有一部小说在销量上可以说是一骑绝尘,总销量远不是其他畅销小说可比,它就是《哈利波特》系列!

这本由英国作家罗琳创作的奇幻学系列,共有七集,而偏偏赵尘都看过,感觉不错,起码看的时候容易入迷。

这本小说主要描写主角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七年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在赵尘重生之前,这部系列已被翻译成整整67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近五亿套,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之列,完全称得上是吸金利器。

由于哈利波特的火热,未来美国华纳兄弟电影公司把这七集小说改拍成八部电影,前六集各一部,而第七集分成两部。八部电影的总票房收入达到恐怖的七十六亿美元,也因此哈利波特系列成为全球史上最卖座的电影系列。

哈利波特的成功受益最大的无疑是罗琳和华纳电影兄弟公司,后者赚了数之不尽的票房受益,而前者更是成为身家过十亿美元的英国富婆。谁能想到,一部小说系列能够赚这么多钱,如果在哈利波特出来之前,恐怕都会以为这是天方夜谭,可罗琳偏偏就做到了,这几乎就是一个奇迹。

另外,在电影里哈利波特系列扮演的几个主要角色也因此受益,从无名小卒迅速转为世界级明星,这造星的能力同样恐怖异常。

另外,在罗琳开始写哈利?波特系列小说的时候,一开始并没有针对特定年龄层读者的想法,只是想将自己想写的故事刻画出来。不过出版社在出版第一部的时候,显然把读者群定位为9到15岁的青少年。不过事实证明,喜欢哈利波特的成年人也并不少。

也因此,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拥有各个年龄层面的爱好者,在有些国家甚至同时出版两个版本的封面设计。一种自然是适合青少年的儿童版,另一种则适合成熟稳重的成人版,尽管两种版本的内容是完全一样的,可如此作为同样也促进了哈利波特的销量。

而且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罗琳的笔调也开始愈趋老练成熟。这是作家的通病,或许故

事的精彩程度不好说,可随着刻画笔总会越发流畅。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的不断成长,不论是从内容还是在风格上,整个小说系列一直都在逐步发展。也就是说,这部系列的剧情相当稳定。并没有让人一下子感觉接受不了的事情,罗琳控制节奏的能力也就可想而知。

要知道想要写一部小说,并不是普通人所想的那么简单,这往往需要经验、技巧和天赋三者合一,是以很多小说家在写小说的过程中笔锋突然奔溃,原本流畅的剧情仿佛投入了一颗老鼠屎一样,能够瞬间将这部原本写的好好的小说打入深渊。是以想要写好一部小说,往往还需要大纲辅助,若是再有水磨的功夫打造。长此以往下来也就能够让作家控制住节奏。

当然这种写崩的情况最常出现在网络学中,主要是网络学的更新速度过快,一天往往数千上万,这么块的速度下谁又能够把握自己不会写崩。

要知道不算网络学的话,一本十万字的小说往往需要一名作家一两年的时间,这之间的周期和字数委实相差过大,而《挪威的森林》就是如此。

赵尘在决定出哈利波特的时候,脑子里就自动过滤原作家罗琳女士。没办法,目前的罗琳女士才刚上大一。同样还没有成为作家的心思和觉悟,让这个时候的她去写哈利波特系列,无疑吃力不讨好,光是笔锋就和十几年后的她差距不小。

同理,现在的罗琳也没有在火车站遇到那名身材瘦弱的少年巫师,光是兴趣就差上不少。哪怕有赵尘的大纲支持,总体魅力恐怕也要比原版弱上一筹。

光是这两点前提,就足以淘汰目前的罗琳。而将这样的作品交给别人赵尘自己都不放心,就怕别人将好好的经典作品毁掉。

另一方面,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每一部其实字数都不算太多。前三部更是都只有二十万出头,对于赵尘来说用不了太久就能完成一部。

何况赵尘的打算很简单,那就是先写出第一部,然后等第一部销量持续打开的时候再出第二部,这么一来才能够彻底刺激市场,同样也能让压在他身上的担子变得轻松。

赵尘是一个比较实在的人,在做出决定后,就开始动手。他相信只要哈利波特系列出世,那么天下社就能够在短时间内在出版业更上一步,这并不是说笑,而是事实。

至于他原本的工作,能够推脱给手下自然尽力推给他们,美其名曰让他们提高水准。而这他也比较放心,经过这几年的时间,他的专职助手里可以说个个都是人才,风格多样,其中画工好的也是比比皆是。虽然不能完全接管他的工作,可只要有分镜稿,倒也能省去三四成的工作。

不过这也只是暂时性的,毕竟助手的画工和他之间还有不少差距,哪怕最重要的地方都由他动手也是一样,时间若是久了难保读者看不出来。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第一集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集在历史上是在1997年6月由bloomsbury出版社出版,在当时这只是一家小型的中立出版社。只是在出版这一集哈利波特系列后,在随后的几个月中,这本书大受好评。直接导致系列前三集都获得了9-11岁年龄组雀巢聪明豆儿童图书奖。而第四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在2000年出版的时就候比较高调了,由于之前的积累,受大众和媒体关注的程度远高于普通新书。

而就是在第四集开始出版的时候,美国的电影巨头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决定把这部系列小说搬上大银幕,并在2001年正式推出根据第一集小说改编而成的电影,在电影播出的时候,更是将哈利波特推向了巅峰。

至于第五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和第六集《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在出版的时候更是大作广告宣传,无论是在英国,还是在其他国家都相当高调,销量也因此迅速占领各国图书销售排行榜。

可以说,哈利波特的系列是这样的,前三集属于低调期。这个时候的哈利波特系列处于积累名气的过程,而华纳兄弟的决定无疑让这部系列销量更上一层楼,同时也让罗琳和出版社尝到宣传的优良效果,于是就有了后面大范围的宣传决策。

不过赵尘显然和罗琳不同,赵尘如今已经是世界上名气最大的人之一,而当时开始写哈利波特的罗琳只是一个新人。两者间的名气差距可以说是天和地的差别。另一方面,天下社也远不是那个中小型漫画社能够相比的,光是在世界各地建立的分社就足够让哈利波特系列少走很多路了。另外赵尘手下还有属于自己的公关媒体,这同样能够提高哈利波特系列的销量。

尤其这个年代不同于21世纪,21世纪的大多数人类都已普及电脑或者开始普及,哈利波特系列或多或少会有不少下降。而这个年代有电脑的可谓寥寥无几,电脑游戏更是属于刚刚开发的阶段,于是在这个年代人们很多都会将时间打发在书籍上,尤其是像哈利波特系列的课外书。

另外再说说剧情方面。《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如果在这个时代出版,那么竞争对手无疑更少,在这个年代出版几乎不会出现相似的书籍,主要是集中在剧情上。

在一天晚上,年仅一岁的男孩哈利?波特失去父母,被神秘地被送到女贞路4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的生活,也是受难的日子。

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母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终于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在九月一日开学当天,哈利终于来到古堡般的魔法学校,这里无论是环境还是人们都让他震惊异常,从上课到吃饭睡觉都充满了神奇的魔法。

不过最让哈利波特高兴的是,他总算是结识了两个朋友,一个就是忠厚善良的男孩罗恩。另一

个则是聪明伶俐的女孩赫敏。当然在这其中,也有一心要与他作对的德拉科?马尔福。

在进入学校后,哈利开始学习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在一个学期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基础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

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伤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伤痕比起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

同样在这里遇到了很多意想不到的突发事件,哈利和罗恩、赫敏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奇洛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还发出令人恶心的味道。

这一切的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石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父母的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而就是在这里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哈利波特和魔法石》虽然是哈利系列的第一集,在笔锋方面或许比不过后面六集,可这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集,交代了背景以及几处足以承上启下的伏笔,而随着剧情展开,终于导致这部系列的后劲越发强大,才有了那如滚雪球一般的销量。

当然近五亿的销量只能算是正版,而若是算上不计其数的盗版的话,那么世界上每十个人中至少有一个人买过一套哈利波特,至于看的人无疑就更多了。

当然这个销量不能和那些宗教、政/治之类的必要书籍做比较,因为没有实际意义,如果用《圣经》来比的话那真是没有任何可比性了,更何况《圣经》销售了多少年,这同样也是一个让人纠结得问题。可哪怕算上《圣经》,哈利波特系列销量也足以进入前十,甚至前五的位置。光系列书籍来说,其他小说系列在销量上根本无法比较,哈利波特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第一系列书籍。

哪怕论平均一集的话,也是一个天数字,能够超越的怕也只有《人性的弱点》、《致加西亚的信》之类的神书才能够比拟,可见其到底是有多变态。

第一集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共有近23万字数,以赵尘的抄袭速度怕是也就一个月左右就能搞定。

为了提高质量,赵尘决定请几个笔锋好的手下来进行帮忙,提高小说质量。

在这样的情况下,时间缓缓流逝,很快就到了《龙珠》完结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