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月抱着这摞书回去,决心好好研读一番。她曾担心自己过了这么多年,学过的那些东西恐怕早就忘了,幸运的是,翻开自己学过的初中课本,并不十分陌生,熟悉起来还挺快,现在再来学高中课程,发现也还不算太晦涩,多看两遍,也还是能懂。倒是赵明朗,因为毕业的年份比她长,学起来还不如她快。

七七年高考时间是十二月份,现在是五月里,离高考还有一年半的时间,想要吃透三年的课程,是要抓紧点时间。

这天中午,大家吃了饭都在休息,赵明月则坐在桌旁做数学题,突然听见隔壁传来哭声,赵明月侧耳听了一下,是堂妹明秀在哭。

她放下书本出去,看见赵明秀蹲在地上,抱着她的书包,头抵在膝盖上哭泣。明秀的大哥赵明刚坐在门槛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妹妹,明秀她妈面带怒色,嘴里骂骂咧咧:“姑娘家,能够写自己名字、知道算账就行了,读那么多书做什么,你难道还想考大学?读了大学也是别人家的人,浪费我的钱。”

赵明月皱起眉头,走过去安抚堂妹:“秀儿,哭什么呢?”

赵明秀抬起头,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她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睛:“我妈不让我去上学,让我回来干活。”

明秀她妈又说:“早点死回来做事,你以为你读书不要钱啊,一个学期也要三四块钱。早点回来赚钱给你哥娶老婆。”

赵明月将赵明秀拉起来,走到二婶王招娣面前,笑着说:“二婶,现在是新社会了,男女都一样。你现在好好培养明秀,将来没准比儿子还孝顺呢。”

赵明秀的大哥赵明刚今年已经25岁了,人有点木木愣愣的,不是很聪明,加上家里条件不好,到现在都没说上媳妇,二叔和二婶急得团团转,到处在托人帮忙说媳妇。

王招娣说:“我不要女儿孝顺,我将来养老要靠儿子的,女儿是别人家的人,嫁出去就等于泼出去的水。她现在不帮着家里,我难道还指望将来她嫁出去了帮着家里?明刚也才念了两年书,她一个女孩子都念到五年级了,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你说我刻薄她了吗?”

赵明秀在一旁哭着说:“哥哥那是自己不愿意读。你让我把这学期课上完了好吗,还有一个多月就放假了。等我读完小学行不行,妈?”

赵明月看着堂妹,叹了口气,明秀就是太懂事了,为什么不为自己争取一下呢。这时她二叔赵德生挑着水桶回来了,看见女儿在抹眼泪:“秀儿怎么哭了?”

王招娣瞪着丈夫:“你管她哭什么,做你自己的事去。”

赵明月看着二婶,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二婶是个非常精明厉害的女人,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家里一切都被她牢牢抓在手里,从丈夫到子女,一个个都被她治得服服帖帖的,什么都是她说了算。二叔性子软弱,生的儿子也随二叔,父子俩都木木愣愣的,不怎么聪明,二婶要强,贪小便宜,从来不肯吃亏,所以跟妯娌婆媳以及左邻右舍的关系都不太好,她就像个刺猬一样,随时随刻都竖起了硬刺,准备扎向别人。

赵明月说:“二婶,秀儿这学期的钱都交了,你不让她去上学,不就便宜学校老师了?”

王招娣眨了眨眼睛:“那好吧,上完这个学期,就不能再上了。”

赵明秀破涕为笑,赶紧擦了眼泪,抱着书包跑了。

赵明月看着堂妹的背影,摇了下头,明秀的性子太软弱了,一点都不懂得为自己争取。上辈子她刚出嫁没多久,就听说了明秀投井自杀的悲剧。

王招娣看见比自己儿子小了七八岁的侄女都嫁出去了,儿子却还没娶上媳妇,心里那个着急啊,便到处托人帮忙,为儿子说亲。后来有个人家说,枞山坳里有户人家,家里条件不好,也生了一男一女,儿子三十岁了还没娶亲,留着女儿不给嫁,想要给儿子换一个媳妇。问王招娣愿不愿意。

王招娣听说有姑娘愿意嫁到自己家来,欢喜都来不及,也不管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就同意了。这种女儿换儿媳的做法,民间有个说法,叫做棉花换纱,在很偏僻贫穷的地方曾经非常盛行。结果那边那男的是个半边瞎子,又矮又聋,根本算不得一个正常人,倒是那家的闺女跟明秀一样,非常漂亮聪明。亲戚朋友都劝王招娣,不能把明秀这样推进火坑里。王招娣铁了心要娶媳妇,哪里管女儿死活。十五岁的赵明秀就这样被定了婆家。

就在出嫁前一天,赵明秀失踪了,人们在一口废弃很久的井里找到了她的尸体。赵明月赶回来的时候,看见了堂妹冰冷的尸体,二婶一边哭一边骂,还在埋怨女儿没有嫁过去再死,赵明月看得心如坠冰窟,那场面一辈子都不能忘。所以她现在绝对不能再让这个杯具发生。

赵明月坐在家里看书,想到明秀的事,有些心浮气躁,怎样才能解决明秀的问题呢。其实赵明刚除了有点笨之外,倒也没有差到哪里去,而他娶亲最大的障碍,应该就是他妈。哪个姑娘都不愿意嫁到一个婆婆控制欲极强的人家去,而且赵明刚的性格又如此懦弱,什么都听他妈的,这一点确实非常难办啊。

下午去席场上工,赵明月没有看见于有芬,以为她去队上出工去了,也没在意。几个性格外向的小媳妇又在取笑赵明月:“明月,前两天沈书记找你,有什么好事啊?”

赵明月知道这种事总瞒不过去,本来也不是偷偷摸摸的,便说:“跟沈书记借了点书看。”

“原来明月还想考女状元啊。”成美来笑道。

赵明月说:“就是觉得无聊得很,借几本书解闷。”

汪秋兰在一旁瘪瘪嘴:“可不是嘛,像我们这种没读书没文化的文盲,就知道干活吃饭,跟文化人没得比。”

成美来取笑她:“你不喜欢有文化?那你怎么天天跟我打听那谁的事,人家可是个高中生。”

汪秋兰被臊得满脸通红,望着赵明月咬牙道:“我喜欢有什么用!人家就喜欢有文化的人,不喜欢我这样的文盲。”汪秋兰爱慕成永刚,在赵明月拒绝成永刚的亲事之后变得更加直接大胆,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赵明月只当笑话听一听,这个年代的女人,天天围着灶台转,除了嫁人生娃,确实没有更多的追求,你不能强求更多。

下了工,赵明月去自家菜地摘菜,发现于有芬在担水浇菜,便跟她打招呼:“有芬姐,你下午没去席场,去队里上工了吗?”

于有芬面上神色复杂,放下担子跑过来和赵明月说话:“明月,我现在好担心。”

“担心什么呢?”

于有芬咬着下唇说:“地区的纺织厂要来招女工,咱们生产队里推荐我去了。”

赵明月惊喜地看着于有芬:“真的吗?那太好了,恭喜你啊。”

于有芬面上并无喜色,说:“但是还没有确定呢,他们只招一个人,要求初中毕业生,年龄十八到二十岁,咱们大队符合条件的就只有我和赵保利。”

赵明月皱起眉头:“那怎么办?”

于有芬叹了口气:“我也担心呢,我家的成分不好。”

唯成分论在后来人看来是挺可笑的,但是这个年代,却像一道枷锁,牢牢地套在你的脖子上了。赵明月安慰她:“出身没法选择,但是道路可以自己选。再说赵宝利家里不也是富农吗?”

“但是她姓赵,村里要是推荐她去,我就没办法了。”于有芬说。

月亮湾的姓氏很杂,但是赵姓却占有绝对的主力,基本都是共一个祖宗的,所以也都是本家,现在赵金云当主任,有什么好事肯定会先顾及到自己的本家。

赵明月皱着眉头努力回想,是了,76年的时候,地区的纺织厂确实来村里招过工。就是因为这件事,导致于有芬背井离乡,而最后还是赵保利去了纺织厂。想到这里,赵明月抬头看着于有芬:“有芬姐,你很想做工人吗?”

于有芬看着赵明月,叹了口气:“要是能够走出农门,谁不愿意啊,这样我们家也就不会那么穷了,我哥哥弟弟以后娶亲都好办了,我可以帮衬些。”

赵明月很能理解她现在的心境,知道她急于改变家里的现状,但是这件事并不是什么好事,只能给她家带来更大的灾难。赵明月想了想说:“有芬姐,其实我觉得,当工人也不一定真的好,未必就适合你。”

于有芬绞着手指,咬着唇:“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有机会去工厂上班,现在机会离得这么近,我真的不想放过。我哥已经二十七了,还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我爹妈心里有多着急你不知道。我哥也越来越沉默,这该死的出身,真是把我们都害死了。”

这还是赵明月头一次听见于有芬跟自己说这么知心的话,看样子她是真想跳出农门,赵明月犹豫了一下:“要是需要付出你无法想象的沉重代价,你也愿意吗?”

于有芬咬着下唇:“我豁出去了!”赵金云已经跟她暗示过几回了。

赵明月知道内向的人其实很不好打交道,他们一旦下定决心,那基本上都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的:“那我三哥呢?”

于有芬慌乱地看了赵明月一眼,她以为他们掩藏得非常好,没想到被赵明月看了出来:“我,我如果真的去地区了,确实有点对不起明朗。”

赵明月叹了口气:“有芬姐,不要太单纯了,事情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你就算是愿意作出牺牲,但是也未必能收到你想要的效果,而且有可能全盘皆输。我的意见,你还是别想着去什么工厂了,我觉得你去不了。”

“为什么?”于有芬咬着牙,赵金云说了,只要她肯答应,就一定保证她能去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