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ii部类的全部产品,即消费资料,就它的使用价值来考察,具体地说,就它的实物形式来考察,是第ii部类所耗费的三分之一社会工作日的产品。它是这个部类所使用的具体形式的劳动,如织布劳动、烤面包劳动等等的产品,也就是这种劳动作为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执行职能时所生产的产品。相反,第ii部类的产品的476不变价值部分,只是再现在新的使用价值上,再现在新的实物形式即消费资料的形式上,而以前它是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的。它的价值通过劳动过程,从它的旧的实物形式转移到它的新的实物形式上。但是,产品价值的这2/3的价值=2000,并不是在第ii部类当年的价值增殖过程中产生的

从劳动过程的观点来看,第ii部类的产品是新执行职能的活劳动和现有的、作为这种劳动的前提的生产资料(劳动把它们作为自己的物化条件而在其中实现)的结果。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观点来看也完全一样,第ii部类的产品价值=3000,是由社会工作日新追加的1/3所生产的新价值(500v+500m=1000)和一个不变的价值构成的。在这个不变的价值中,物化着一个已经过去的、在我们所考察的第ii部类的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就已经完结的社会工作日的2/3。第ii部类的产品的这部分价值,在这个产品的一部分中表现出来。它存在于一定量的消费资料中,其价值为2000=2/3社会工作日。消费资料是这部分价值借以再现的新的使用形式。消费资料的一部分=2000iic,同第i部类的生产资料=i(1000v+1000m)相交换,事实上也就是并不形成当年劳动的任何部分而在本年以前已经完结的2/3总工作日,同本年新追加的2/3工作日相交换。当年社会工作日的2/3,不能既用于不变资本的生产,同时又为它们自己的生产者形成可变资本价值加上剩余价值,除非把它们同每年消费的消费资料中一个包含着本年以前而不是本年耗费和实现的工作日的2/3的那部分价值相交换。这是当年的2/3工作日同在本年以前耗费的2/3的工作日的交换,是当年的劳动时间同本年以前的劳动时间的交换。过去的死劳动与现在的活劳动的物化结果相交换。过去的死劳动靠后来不断物化的活劳动来保存价值。这样,下面这个谜就可以得到解释:尽管整个社会工作日的2/3不是用来生产477那些实现可变资本或剩余价值的物品,而相反地是用来生产生产资料,以补偿当年所消费的资本,但为什么整个社会工作日的价值产品却可以分解为可变资本价值加上剩余价值。简单说来就是:第i部类的资本家和工人借以实现他们所生产的可变资本价值加上剩余价值的第ii部类产品价值的2/3(构成全部年产品价值的2/9):从价值方面考察,是本年以前已经过去的一个社会工作日的2/3的产物。

第i部类和第ii部类的社会产品之和,即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就它们的使用价值来考察,具体地说,就它们的实物形式来考察,固然是当年劳动的产物,但是,只有当这种劳动本身被看作有效的、具体的劳动,而不是被看作劳动力的耗费,不是被看作形成价值的劳动时,才是这样。前面讲的一点,也只能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生产资料只有通过加到它上面的、用它来进行操作的活劳动,才能转化为新的产品,转化为当年的产品。但是,反过来,如果当年的劳动没有那种在它之外独立存在的生产资料,没有劳动资料和生产材料,它也不可能转化为产品。资本与劳动两者不可偏废。

viii、两个部类的不变资本

就总产品价值9000和它分成的各个范畴来说,对它们的分析不会比对一个单个资本产品价值的分析遇到更多的困难,不如说困难是一样的

在这里,全部社会年产品包含三个以一年为期的社会工作日。每一个这种工作日的价值表现都=3000;因此,总产品的价值表478现=3x3000=9000。

其次,在一年的生产过程(我们分析的就是这个过程的产品)开始以前,在整个这个劳动时间中已经结束的:在第i部类,有4/3工作日(价值产品4000),在第ii部类,有2/3工作日(价值产品2000)。总计是两个社会工作日,其价值产品=6000。因此,4000ic+2000iic=6000是表示在全部社会产品份值中再现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或不变资本价值。

再次,第i部类新追加的社会年工作日的1/3,是必要劳动,或者说,是这样一种劳动,它补偿可变资本的价值1000iv,并支付第i部类使用的劳动的价格。同样,第ii部类的社会工作日的1/6是价值额为500的必要劳动。所以,l000iv+500iiv=1500v,半个社会工作日的价值表现,是当年追加的总工作日的前一半即由必要劳动构成的那一半的价值表现。

最后,在第i部类,总工作日的1/3(价值产品=1000)是剩余劳动;在第ii部类,工作日的1/6(价值产品=500)是剩余劳动。二者合起来构成追加的总工作日的另一半。因而,所生产的全部剩余价值为1000im+500iim=1500m。

因此:

社会产品价值的不变资本部分(c):

生产过程开始以前耗费的两个工作日,价值表现=6000。

当年耗费的必要劳动(v):

年生产所耗费的工作日的一半,价值表现=1500。

当年耗费的剩余劳动(m):

年生产所耗费的工作日的一半,价值表现=1500。

年劳动的价值产品(v+m)=3000

总产品价值(c+v+m)=9000。

所以,困难不在于社会产品价值本身的分析。困难是在于把社会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和它的物质组成部分作比较时产生的。

不变的、仅仅再现的那部分价值,等于由生产资料构成的那部分产品的价值,并在这部分产品中体现出来。

当年的新的价值产品即v+m,等于由消费资科构成的那部分产品的价值,并在这部分产品中体现出来。

但是,除了一些在这里没有意义的例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是完全不同的两类商品,是具有完全不同的实物形式或使用形式的产品,从而也是完全不同种类的具体劳动的产品。使用机器生产生活资料的劳动,是和制造机器的劳动完全不同的。年总工作日(其价值表现=3000)似乎全部耗费在消费资料=3000的生产上,其中没有任何不变的价值部分再现出来,因为这3000=1500v+1500m,只分解为可变资本价值+剩余价值。另一方面,不变资本价值=6000则以一种和消费资料完全不同的产品形式,以生产资料形式再现出来,社会工作日似乎没有任何部分耗费在这种新产品的生产上;相反,这整个工作日似乎只是由以消费资料而不是以生产资料作为结果的劳动方式构成。秘密已经揭穿。年劳动的价值产品,等于第ii部类的产品价值,等于新生产的消费资料的总价值。但是,这个产品价值,比耗费在消费资料生产(第ii部类)上的那部分年劳动大2/3。年劳动只有1/3耗费在消费资料的生产上。这个年劳动的2/3耗费在生产资料的生产上,也就是耗费在第i部类。第i部类在这期间生产的价值产品,等于第i部类所生产的可变资本价值加上剩余价值,等于第ii部类以消费资料形式再现的第ii部类的不变资本价值。所以,它们可以互相交换和互相用实480物补偿。因而,第ii部类的消费资料的总价值,也等于第i部类+第ii部类的新价值产品之和,或者ii(c+v+m)=i(v+m)+ii(v+m),所以等于年劳动以v+m形式生产的新价值之和。

另一方面,生产资料(i)的总价值,等于以生产资料(i)形式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同以消费资料(ii)形式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之和,所以,等于在社会总产品中再现的不变资本价值之和。这个总价值,等于第i部类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已经过去的工作日的4/3和第ii部类生产过程开始以前已经过去的工作日的2/3的价值表现,也就是总共等于两个总工作日的价值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