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往印度的商品必须绕过好望角用帆船运送的时候,这个欺诈办法一直流行着。但自从商品通过苏伊士运河并用汽船运送以来,这种制造虚拟资本的方法就丧失了基础:漫长的商品运输时间。而自从英国商人对印度市场的状况,印度商人对英国市场的状况能够在当日由电报得知以来,这个办法就完全行不通了。——弗·恩·”

iii.下面是我们已经引用过的《商业危机》报告(1847——1848年)中的一段话:

“1847年4月最后一个星期,英格兰银行通知利物浦皇家银行说,从现在起,该行对皇家银行的贴现业务将减少一半。这个通知起了很坏的作用,因为近来在利物浦用汇票支付比用现金支付的情况多得多;并且因为通常要带许多现金到银行去兑付本人承兑汇票的商人,近来可以只带他们出售棉花及其他产品所得的汇票。这种现象迅速扩大,营业困难也同时增加了。银行必须为商人支付的承兑汇票,多半是国外开出的,以前多半要用产品所得的进款来偿付。商人现在所携带的用来代替以前的现金的汇票,有不同的期限和不同的种类,相当大一部分是以三个月为期的银行汇票,大多数是为棉花开出的汇票。这种汇票,如果是银行汇票,总是由伦敦的银行家承兑,如果不是,就由在巴西、美国、加拿大、西印度等地的各行各业的商人承兑……商人不互相开出汇票,但在利物浦购买货物的国内顾客,会用对伦敦的银行,或对伦敦其他的商行,或对任何一个人开出的汇票来偿付。英格兰银行的通知,使那种为已出售的外国产品开出的汇票缩短了期限,以前这种汇票的期限往往在三个月以上。”(第26、27页)

如上所述,英国从1844年到1847年的繁荣时期,是和第一次462大规模的铁路欺诈活动结合在一起的。关于这次欺诈活动对一般营业所产生的影响,上述报告有如下的记载:

“1847年4月,几乎所有商行都由于它们的一部分商业资本投在铁路上而开始程度不等地缩小自己的营业。”(第41、42页)——“有人凭铁路股票按高利息率如8%向私人、银行家、保险公司借款。”(第66、67页)——“这些商行给予铁路这么多投资,这使他们自己不得不再用汇票贴现的办法,向银行过多地借入资本来继续进行他们本身的业务。”(第67页)——(问:)“您是说,铁路股票的缴款大大加强了“1847年”4月和10月“货币市场上”已经存在的压力吗?”(答:)“我认为,那对4月份的压力未必会有什么影响。据我看,铁路股票的缴款,一直到4月,也许一直到夏季,不是削弱了而是巩固了银行家的地位。因为货币的实际使用,完全不象货币的缴付那样迅速;因此,在该年初,大多数银行手里都有数额相当可观的铁路基金。“这一点已经由银行家在《商业危机》(1848一1857年)中的许多证词所证实。”这个铁路基金在夏季已逐渐消失,到12月31日已大为减少。10月份形成压力的原因之一,就是银行手里铁路基金的逐渐减少;在4月22日和12月31日之间,我们手里的铁路基金余额已减少三分之一。铁路缴款在整个英国都有这种影响;它使银行存款渐渐枯竭。”(第43、44页)

赛米尔·葛尼(臭名昭著的奥维伦一葛尼公司的经理)也说:

“1846年,铁路所需要的资本数额特别大,但利息率并没有提高。小额资本聚集成大额资本,而这种大额资本是在我们的市场上用掉的;因此,大体说来结果是,投在西蒂货币市场上的货币多于从西蒂货币市场上取走的货币。”[第159页]

利物浦股份银行的董事,亚·霍奇森曾经指出,汇票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成为银行家的准备金,他说:

“我们的习惯是,至少把我们的全部存款的十分之九和我们从别人手里得到的全部货币,以一天天到期的汇票的形式保存在我们的票据箱内……所以在危机期间,每天到期的汇票额几乎和每天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付款的金额相等。”(第53页)

投机汇票。

(第5092号)“这种汇票<为所出售的棉花开出的汇票]主要由什么人承兑呢?“罗·加德纳,本书多次提到的一个棉纺织厂主:”由商品经纪人承兑;一个商人买了棉花,把它交给一个经纪人,向这个经纪人开出汇票,并拿汇票去贴现。”——(第5094号)“这种汇票是交到利物浦银行,并在那里贴现吗?”——“是的,但也在别处……如果没有这种主要由利物浦银行办理的信贷,依我看,去年的棉花每磅就会便宜11/2便士或2便士。”——(第600号)“您说过,大量流通的汇票是由投机家向利物浦的棉花经纪人开出的;除棉花以外,对于贵行为其他殖民地产品的汇票的付款,您的这种说法也是适用的吗?——“亚·霍奇森,利物浦的银行家:”一切种类的殖民地产品都是这样,棉花特别是这样。”——(第601号)“您作为一个银行家,要设法拒收这种汇票吗?”——“不;我们认为,这种汇票,只要适量就是完全合法的……这种汇票往往要延期。”

1847年东印度市场和中国市场上的欺诈。——查理·特纳(利物浦一家从事东印度贸易的第一流商行的经理):

“我们大家都知道毛里求斯商业上和类似的商业上发生的事情。经纪人习惯于不仅在商品抵埠以后,以这种商品作为抵押(这是完全合法的),和以提单作为抵押,取得贷款,来偿付凭这批商品开出的汇票……而且在产品起运以前,有些时候甚至在产品制造以前,就以产品作为抵押来取得贷款。例如有一次,我在加尔各答买了6000——7000镑汇票;出售汇票所得的钱被送往毛里求斯,以便资助那里的甘蔗种植;汇票被送到英国时,其中半数以上被人拒收;在本应用来兑付这种汇票的砂糖终于运到时,却发现这些砂糖在起运以前,实际上几乎还在熬制以前,已经抵押给第三者了。”(第78页)“现在必须为运往东印度市场的商品向工厂主支付现金;但这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只要购买者在伦敦有一点信用,他就能向伦敦开出汇票,并把汇票拿到伦敦贴现,伦敦现在的贴现率并不算高;他把用这个方法得到的货币付给工厂主……向印度运送商品的人,至少要十二个月,才能从那见收回货款……一个拥有10000镑或15000镑的经营印度贸易的人,会在伦敦一家商行那里得到巨额的信用;他给该商行1%的手续费,按如下的条件对它开出汇票:送464往印度的商品所得的货款,将交到这家伦敦商行;双方默契,这家伦敦商行不必实际预付现钱,这就是说,汇票会延期,直到货款流回为止。这种汇票在利物浦、曼彻斯特、伦敦贴现,其中有不少保留在苏格兰的银行手里。”(第79页)——(第786号)“有一家商行最近在伦敦倒闭了。人们在检查账簿时发现了如下的情况:在曼彻斯特有一家商行,在加尔各答另有一家商行;它们在这家伦敦商行开有20万镑信用的账户,这就是说,从格拉斯哥和曼彻斯特运商品去委托加尔各答那家商行销售的曼彻斯特商行的营业伙伴,有权向该伦敦商行开出总额20万镑的汇票;同时还商定,该加尔各答商行也向该伦敦商行开出20万镑的汇票;这种汇票在加尔各答出售,卖得的钱则被用来购买别的汇票寄给伦敦那家商行,让它能够兑付最初由格拉斯哥或曼彻斯特所开出的汇票。这样,通过这种交易,就产生60万镑汇票。”——(第971号)“现在,如果加尔各答某商行“为英国”购买一船货物,用该行向伦敦代理商开出的汇票来支付,并把提单送往伦敦,那末,这种提单就会立即被他们拿到伦巴特街去获取贷款;因此,在他们的代理商必须兑付汇票以前,他们有八个月的时间可以利用这宗货币。”

iv.1848年,上院一个秘密委员会开会研究1847年危机的原因。但是,为这个委员会提供的证词,到1857年才公布(本书引用时题为:商业危机,1848——1857年)。在那里,利物浦联合银行董事李斯特尔先生作证时说:

(第2444号)“1847年春,信用过度膨胀……因为实业家已经把他们的资本由他们的营业转移到铁路方面去,但还是想维持原有的营业规模。每个人当初也许都认为,他可以出售铁路股票获得利润,由此弥补营业上需用的货币。也许他已经发觉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以前在营业上用现金支付的地方,现在要改用信用。这样一来,信用就膨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