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跨地域存在(1/3)

应劭的《风俗通义》中有这样一个故事,说西汉时节,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没有分家。两兄弟的媳妇同时怀孕。兄长的媳妇流产,闭门不让人知,待到弟媳生产,则趁人不备,偷偷把弟媳生的儿子给偷走,非说是自己生的。由此两家争讼三年,州县不能决。最后丞相黄霸出面,让两个妇人拼命争,谁抢到算谁的。结果长妇拼命拉住不放手,而弟妇则拉了一下就放手了。黄霸说,这个孩子是弟妇的,因为只有亲生的母亲,才唯恐伤了自己的孩子,不会使劲儿抢。

《圣经·旧约·列王纪》里所罗门王的断狱故事,也有类似的情节。两妇争子,所罗门王说要将孩子劈成两半,一人一半。结果孩子的亲生母亲表示放弃,孩子被所罗门王断给了亲生母亲。

应劭是东汉末年的人,这个故事很可能是真实发生的。即使不是,也是那个时代民间的一个传说。距今差不多两千年,跟《圣经》的产生时间,前后相差不多。当时东西方虽有来往,大体上

还是隔绝的,彼此的文化交流不可能有多么的密切,所以,两个故事,应该都是各自本土的家生货。

应劭记录的这个故事,后来被转到了包公头上,传统包公戏中的《灰阑记》说的就是这个故事。只是把孩子搁在了一个灰阑之中,即包公让人用石灰画了一个圈,把孩子搁中间,两妇人往外拉,谁拉过来算谁的。结果亲生母亲先放手。显然,故事经过这样的改编,更加精致了。以至于后来《圣经》传入中国,有的译本在翻译所罗门王的这个故事的时候,已经将之中国化了,用的就是《灰阑记》的模式,不再是要将孩子劈成两半,也是放在一个圈里往外拉。

汉人和犹太人,两个相距万里之遥的民族,居然差不多同时产生了一个非常类似的民间故事,基于母爱,称颂的却是深谙人性的统治者巧妙的断狱技巧。这种巧合,说明什么呢?为什么两者的文化差异,在故事的形成过程中基本上没有起作用呢?

看来,尽管生活在各个地方的民族,

会形成各自的文化,地域相距越远,差异就越大,但基本的人性大体却差不多。基于基本人性的故事,自然也就会相似。无论哪儿的人,都知道母爱是天性,谁生的孩子谁心疼,走到哪儿都是一样的。更有意思的是,尽管所罗门王治下的犹太人跟汉朝大一统王朝治下的汉人百姓,上面的政体很不一样(在汉人看来,当年的以色列,充其量不过是个酋长治下的酋邦),但是,落到治理的基本面,汉朝的官员也跟酋长一样,需要给百姓排解纠纷,打理争讼。所以,只要歌颂明君或者清官,无论对象是所罗门王还是黄霸抑或包公,用这样的故事都是合适的。把这种民间的智慧,搁在明智的统治者身上,对于两边的编故事的人来说,就是可以做到不约而同。

通人性的统治者,自古以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会受到百姓的称颂。反之,拗着人性来的统治者,无论道德口号喊得多响,都不会受欢迎。在人性方面,无论怎么说,古今都是一个道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