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孝图 不是一个好教材(1/3)

眼下,随着儒学的再次复兴,《二十四孝图》也再次走红,好多旅游点都张挂,很多地方为儿童讲授儒学经典,不仅有《弟子规》,还有“二十四孝”的故事。在好多人眼里,提倡孝道,无论如何都是一个好事情。

鲁迅先生曾经撰文,特意表达了对《二十四孝图》故事的反感,尤其反感这些故事体现的虚伪和残忍意味。“老莱子娱亲”,一个七十多岁的老爷子为了博自己的父母一笑,身穿儿童彩衣,而且“诈跌”,作婴儿状啼哭。“郭巨埋儿”,仅仅因为家贫,做奶奶的把食物给儿子吃,做父亲的就要把儿子埋了,幸亏坑挖到半截挖出一罐金子,这才作罢。

这是《二十四孝图》中最扭曲的两个故事,其他的故事其实也一样带有虚伪和残忍。在人家的宴席上揣几个橘子,被发现了就说是自己母亲爱吃,带回去孝敬母亲的,谁能证实呢?冬天里母亲要吃鲤鱼,这并非特别困难的事情,设法去捞可以,去买也行,脱光了躺在冰上,鱼就破冰而出,这不是故事,而是神话。怕蚊子叮着父亲,有钱

买蚊帐,没有钱可以用艾蒿熏,自己脱光了躺在父亲床边,就能够让蚊子不叮父亲了吗?他家那里的蚊子,仅仅有一个小分队吗?至于双亲亡故,刻两个木头人顶替,妻子对木头人稍有懈怠就立刻休掉,不仅不负责任,而且矫情。

在有皇帝的时代,王朝政府都希望臣民忠孝两全,而孝子又是忠臣的基础,所以,孝就变成了绝对化的孝道。不是奉养父母,给他们养老送终,而是非得变出许多新花样来,才算是孝。“二十四孝”问世后的所谓孝子,每每要割股疗亲,父母病了,做儿子媳妇的割下自己大腿上的一块肉,熬成汤给他们吃。而跟孝道有关的烈妇和节妇,更是可怕。丈夫死了,最好是殉节,其次是守节,哪怕从18岁守到80岁,也必须守。这样的“孝子节妇”,才是历代表彰的典型,留下来的牌坊,大多是纪念这些古代“英模”的。

不仅如此,明清时代的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于子女有绝对的支配权,可以买卖,如果父母认为儿子不孝,可以到官府告儿子忤逆,只要这样的告诉发

生,儿子不管是否真的忤逆不孝,都死定了。甚至,如果父亲在追打儿子的过程中绊了一个跟头跌死了,那么儿子也要判死刑。反过来,即使父亲无缘无故杀了儿子,也可以免死。

不消说,孝道被法律和政治强调到这个地步,原本基于人类一般情感的孝就已经变味了,变成了残忍和虚伪,一种不人道的社会道德。而《二十四孝图》恰是这种社会道德的图解化的展示,而且从古至今,都是专门针对儿童的展示。显然,在今天,这样的展示不仅不可能真的教会儿童孝顺,而且会有很大的副作用。

其实,孝敬老人是人类的一般情感,并不专属于哪个民族。父母年老,需要儿女反哺、赡养和照顾,在古代社会本是一种常态。因为在那个时代,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欠缺,养老问题只能靠养儿反哺来解决。针对相应的社会现实,提倡相应的社会道德,当然是必要的。但如果把这种道德绝对化,强化到不近人情的地步,甚至充斥残忍和虚伪,那么,不仅孝作为普遍道德不会被人们认可,而且每每会走向反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