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善心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忽见凤儿一路蹦蹦跳跳的放学回来了,心里就是一阵高兴。

凤儿这几天又变得好看了一点,也说不出是为什么,反正就是感觉不那么像猴子了。扶着门框把头伸进客厅,她很欢喜的大声唤道:“叔叔!”

余至瑶放下报纸,笑着向她张开双臂,等着她甩着两条辫子扑到自己怀里。然而凤儿的确是甩了辫子,也的确像风一样的扑了进来,可最后却是在他身边坐了下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凤儿长大了,不好意思和自己再搂搂抱抱了。回想起初见面时自己在玉清池扯着她又擦又洗,余至瑶很觉有趣,特地扭头多看了她一眼。

宋逸臣对这个女儿简直是完全不管,所以余至瑶总觉得凤儿已经属于自己。忽然低头在凤儿的头顶上吻了一下,他没有说话,心中生出一股子柔软的爱意。

凤儿仰起头,笑嘻嘻的说道:“叔叔,我的羊毛袜子旧了!”

余至瑶伸手摸了摸她的腿,羊毛制的厚长筒袜洗的次数多了,的确是会硬成两节烟囱。

“礼拜天让小张带你去百货公司,你自己挑花样子——天都这么冷了,还穿这个?”

凤儿往他身上一靠,嗲声嗲气的答道:“她们都穿。”

这时,张兆祥垂着手快步走进客厅,先停在门口对着余至瑶一鞠躬,轻轻唤了一声:“二爷。”

然后不等余至瑶回答,他走上前来弯下腰去,低声说道:“二爷,我已经把人送到饭店了,您是现在去,还是吃过饭后再去?”

余至瑶略微想了一下,随即答道:“饭后再去吧。”

余至瑶没滋没味的喝了一碗米粥,然后起身出门,前往瑶光饭店。

在他专用的高级客房里,他看到了等候已久的杜芳卿。当时夕阳余晖铺了满地,杜芳卿亭亭玉立的侧对窗口站了,一张脸被光线渲染出深浅轮廓。余至瑶微微弯腰扶着墙壁,抬眼盯着他看,忽然感觉他皮肉有些松弛,不是当年那样紧致鲜嫩了。

然而杜芳卿这时转身拉拢窗帘打开电灯。光芒从天花板上倾泻下来,他笑吟吟的望着余至瑶,复又青春美丽起来。

他是急不择路了,抬手摸向领口纽扣,他明知道自己变成了烂贱的兔子,可是非得如此才能抓住余至瑶。今非昔比了,现在没有他孤高自赏、卖弄风情的余地了。

一边脱衣裳,一边贴上余至瑶。余至瑶现在变得笨拙沉重,所以他须得更加主动的伺候对方。两人同上大床,他用双手上下握住那根东西,没话找话的抬头笑道:“真够大的,看着吓人。”

余至瑶倚着枕头靠到床头,听了这话,只是一笑。忽然紧闭双眼猛一抬头,他倒抽了一口凉气,是杜芳卿俯身用舌尖逗弄了他。

事毕之后,余至瑶仰卧在**喘粗气。杜芳卿捂着嘴走去浴室,一时只听哗哗水响,再无人声。

待到杜芳卿漱过口回来了,余至瑶对他说道:“你那小院冬天太冷,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搬到饭店来住。”

杜芳卿披着一丝半缕坐到一旁,心知自己是没有再回余公馆的资格了。搬来此地居住,当然是好,然而里外就这么两间小屋,未免太过憋闷。犹犹豫豫的侧躺下去,他柔声说道:“现在还不是很冷,就算要搬,也等再过几天吧。”

余至瑶仰望着天花板,一只手摸索着伸过去拍了拍他,力度很轻,带了一点安抚和亲热的意思。杜芳卿不坏,真不坏,只是不能回想他那桩罪过。

杜芳卿握住了他的手:“二爷,晚上留下一起睡吧。”

余至瑶闭上眼睛,轻声答道:“我睡不着。”

杜芳卿偎到了他的怀里:“那我陪您醒着。”

余至瑶抬手搂住了他,似睡非睡的缓缓说道:“芳卿,你若是对将来有了打算,就尽管告诉我。想要娶妻生子,也都可以。我会给你置办出一个家来。”

杜芳卿一愣,立刻抬头望向了他:“二爷?”

余至瑶笑了一下:“别误会,我是为了你好。你和我在一起,熬不出头来。别说你是个男人,就算你是个女人,也一样熬不出头。

杜芳卿听到这里,心中一阵悲凉,险些落下眼泪:“谁想出头来着?您要是对我腻了,就请直说吧!”

余至瑶略感惊讶的扭头看了他一眼:“我没有腻,只是看你对我一片赤心,反倒怕耽误了你。你不想走,那更好,省得我再去找别人。”

然后他以手撑床慢慢坐了起来:“我要到玉清池泡澡,你去不去?”

杜芳卿盯着他的背影,只想合身贴上去黏上去,一刻也不分开:“去。”

余至瑶在热水池子里睡了一觉,杜芳卿独自坐在岸上,百无聊赖的审视着余至瑶的睡颜。余至瑶窝在池子角落里,歪着脑袋呼呼的睡,杜芳卿看在眼里,替他难受,可又不敢过去惊动,因为知道他难得入眠。

杜芳卿最终还是没有搬进饭店居住。他那个小院儿里虽然寒苦,但是毕竟有花有草有地方,忙忙碌碌的收拾起来,总能占住心神。可是一旦进了饭店客房,他除了等待余至瑶前来“临幸”,就再无其它事情可做了。

天天心里只想着一个余至瑶,那怎么得了?杜芳卿最是懂得等待的苦,所以不肯钻进那花团锦簇的小牢笼里。

余至瑶则是全由着他——他还不配让余至瑶多花心思。

余至瑶开始谋划起了商会换届之事——上次因为年纪不满三十,硬是没能得到入选资格;时隔三年,如今他依旧是不满三十,但偏要再试一次,倒要看看这回哪个还敢作乱!

当然,选举总要等到明年夏季才能举行,届时算起虚岁,自己正是三十岁整。其实无论是二十九还是整三十,都不是真正问题。余至瑶对这一点心知肚明,所以目光轻轻掠过,他直接盯上了主席位置。

余朝政一辈子活得嚣张,可也就只是嚣张而已。而余至瑶生不如死的熬过二十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向他作出证明,证明他的愚蠢、残暴、眼拙!

所以在得到了权力与金钱之后,他继续渴望起了名望与地位。

这么大的天津卫,这么大的天津商会——他一定要选上这个主席!

余至瑶做出检讨,自认资本虽然不薄,势力虽然不小,但是竞选商会主席,看的乃是威望德行。凭着自己这点资历,显然不能服众。

心事重重的坐在书房里,他那手指总夹着一根雪茄。隔三差五的吸上一口,他在浓郁的烟草气息中浮想联翩。因为好胜的心太强,所以压力就大了。

转眼间进了腊月,顾占海在余至瑶的授意下,带着大小徒弟们办起粥厂搭起草棚,从早到晚的施舍,夜间都留着人看火看锅。天寒地冻的,一碗热粥也能救条性命,穷苦人们聚集过来,就在那草棚里面苦熬年关。

除此之外,余至瑶又从工厂里调了一批棉布和西药,亲自送去了育婴堂救济院等处。他既是要做善事,就真心实意不肯掺假,布是好布,药也是好药。哪知不出三天,他便听说救济院里的官员们把西药偷着运出去卖掉了。

余至瑶只是想要博个慈善名声。反正东西是捐出去了,名声也传出去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自然就没有必要再管后续事情。不料到了大年初八这天,公馆门口忽然跑来六七名十几岁的半大孩子,自称是附近乡下逃上来的难民,想请余二爷赏口饭吃。

余至瑶听闻此言,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泥猴远远赶走;然而话未出口,他又按捺了性子,没有发作。

他把这群少年叫到客厅内,逐个盘问了一番。原来这群少年乃是同乡,因为家乡遭了大旱灾,所以结伴跑来天津卫谋生。在粥厂中混了一个多月,他们既无手艺也无门路,又不想沦为乞丐蟊贼,索性鼓起勇气,一路找来了余公馆——余二爷既然是位善人,想必不管成与不成,总不会把他们乱棒打出去就是。

凤儿捏着一块奶油蛋糕,好奇的在客厅门口探头缩脑。余至瑶一眼看见了她,便是说道:“凤儿,把小张叫过来!”

凤儿答应一声,转身一边跑一边锐声大叫“张叔叔”。张兆祥连忙赶进客厅,一直走到余至瑶身边弯下了腰:“二爷?”

余至瑶说道:“把这帮小子送去纱厂,等到年后开了工,就让他们从学徒干起。”

此言一出,少年们立刻欢喜起来,乱七八糟的向余至瑶鞠躬道谢。而张兆祥吆喝着把他们领了出去,直奔纱厂。

等到不速之客走干净了,余至瑶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单是喊来仆人,让他们马上擦地消毒——这帮难民小子着实是太肮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