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野还是个孩子。

可他的心,却已不是个孩童之心。

他那短短十几年的经历,虽然短暂,可却远比成人更加能体会到什么是人生悲惨,所以他已不可再被称为孩童。

可,就如他的凡心一样,他也不可被称作大人。

他那凡心很幼稚。

他那凡心正因为幼稚,所以注定只能成为深埋地下的种子。

种子,如果不能生根发芽,那么就只能彻底溃烂,或者变成化石。

人,是种自作聪明的愚蠢动物。

作为人中一员的寒野,也同样的自作聪明,而且愚蠢。

愚蠢的人很可爱,并且最有福气。

什么都不用去想,什么都不用去关注,在大树的余阴下乘凉快活,享受美好人生,

如果自作聪明地去多管闲事,就会变得痛苦,并且度日如年。

“周全,你去西街酒坊带两百斤酒回来,还是那几样。快去快回,酒窖里没多少酒了。”

徐夫人盘着算盘,对正在不远呆愣的寒野说道:“你也跟着去。”

周全一言不发地小步走到柜台前,接过徐夫人给的一个装满银子的锦囊。无意间,或许是上天注定下,两片肌肤碰触在了一起。

无言,有时远比千言万语更加有效,至少是在尴尬的时候。在古代,所谓的肌肤之亲不是两片肌肤碰在了一起就算,正因如此,两人的相对无言只是一种过程。

走出店外的寒野,发现周全脸上的红晕不只是在什么时候悄然消失。

如今,那张脸上的表情偏定格在了憨笑。

人见人扁的那种笑。

寒野从未见过严肃的周全脸上出现过那种笑容。

马车,是古代最好的交通工具、运载工具,在没有机械的时代,马车就是最先进生产力。

当然,驾马车的前提是有一双会驾马车的手,一个对架马车熟练的脑袋。

寒野的手很纤长,即时在做了几年乞丐后,那双手上的肌肤同样细嫩光滑。

这双手,是连女人也嫉妒的手,可惜却用来驾马车,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糟蹋。

如果这双手用来握剑,用来握世间最好的剑,那么就将是俊男配美女一样的绝配。

剑的潇洒、仁慈、飘逸,他手的洁净、灵巧、力度。

但可惜,这双手从未握过剑,也从未碰过任何兵器,干净纯洁的就如个处子。

若,这双手被沾满鲜血的人看见了,一定会嫉妒无比,并且顿生杀机,只因为它的干净。

“老板,打酒!”还未行到酒坊的周全便大声叫道。

脸色铁青伙计打开帘布,见店前停着马车,立即笑脸相迎。他对周全笑道:“客官,您要买多少酒?”

周全几乎脱口而出,道:“米酒一百斤,高粱酒五十斤,绍兴花雕五十斤,杜康酒五十斤,竹叶青五十斤。”

酒坊伙计听言,道:“客官要五加皮吗?”

“那不是贡品酒吗?”周全的表情显得很惊讶。

酒坊伙计道:“只要有银子,别管贡酒了,连宫里的宫女都能娶来当老婆哩!”

周全不自觉地一笑,谁也看不懂的笑。他道:“这酒怎么个卖法?”

酒坊伙计将头靠近周全,小声地道:“不瞒你说,这酒只有半斤,还是我从掌柜那里省下的,只要二锭银子就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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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山人海的地方,必定有少见之事发生。少见的事情太多了,可绝不会有如此场景——几乎全城人都来到了这里,把狭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没有得到消息的人还以为有人在此派放雪花银呢。

乞丐都聚集的地方,难到不稀奇,不引人围观吗?

那骏马上骄傲、冷峻的是今年的武状元。

很少人知道他在成为武状元之前,是一个地痞无赖。

状元郎衣锦还乡,首先去的地方却不是地方官府、不是寺庙,而是红楼坊。

这更加耐人寻味。

很多乡下人甚至不知道那个地方。

状元郎,这是一个多么威风的称号,全联盟三十万年轻战士中脱颖而出,几千勇士决斗至殿前比试,在天承神赐皇帝眼前胜出,由天承神赐皇帝亲自披袍、挂帅、赐封。

有人问,那不是东村那个泼皮无赖,怎么今年的武状元会是他?

不知道,也没人想知道,从此他们脑袋中只会剩下威武不凡的武状元,不会有人再记得东村那个自小泼皮无赖的人是谁。

站这里的人,只是想目睹那状元郎的威风。

不知谁叫了那么一声,“状元郎来了!”

接着,人海冲垮了人山,每个人都想看看状元郎长什么样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戚。

万众瞩目中,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红衣铁甲,高昂着头,冷峻地迎着艳羡、嫉妒的目光——由座下战马缓步走过士兵严守的街道中央,连他的战马都是那样骄傲。

白马上是红衣,红衣里是纯黑色盔甲,盔甲上刻印着一个应龙标志。

应龙,是传说中的龙灵之一,曾辅佐过神灵,辅佐过开疆化土大帝,被后世列为武状元标志。

当今大土国,此标志总共流传不到百枚,可见其之珍贵,得到此标志绝对是荣耀的巅峰。

红衣看着马下疯狂的人们,他忍俊不禁,能混到他这种地步程度忍俊不禁已经寻常。

仿佛狼王正在检阅他的狼群。

这是他多年的梦想,却发现真到了这个时候是样的从容,仿佛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冷漠,只有这种伪装才是他的气质,他的光环。兵士,看见他的冷漠,就已随着他的步调行动。

看着马上那个冷到极致的人,这人嘴边泛着冷冷的阴笑,这种装酷的人他见得太多了,手上沾的血也太多了。

他的手,握着内衣兜里的寒冷暗器,只要他一动作,在一秒内就可以发动数次致命攻击!

他是杀手,杀手界顶顶大名的杀手,行内人听见他的名字都会感觉到杀气,脑袋里只想着如何离开。

如今众人眼中的他,只是一个带着烂草帽的穷汉子。

这里的人太多,没人会去刻意注意一个穷汉子。当然,也不会有人轻易发现他那烂草帽下隐藏着的气质,他的衣服太精致,他的掩饰太精致,他这种人是倒着走路,想好去路就已想好去路的人。

他的伪装只有同样高深的人才能够发觉。

一片混乱中。

谁也没注意是怎么回事,衣锦还乡的状元郎便从白马上直直栽下。

当护卫与士兵记起自己的职责时,那个带着草帽的人已经消失在了茫茫人海。

喧闹的人海,在这一刻突然平静,就如一面镜子被打碎。

吼声,士兵们的吼声突然而起。

就如平地一声雷般响起。

杀!!!

这是一个血腥的字眼,更加是个带有血性的字,如果未见过的人,根本无法理解此字的含义,有些人听见这些字眼都会颤抖。

除了这些全副武装的精甲士兵和卫士。

谁也不知怎么回事,也没人来得及了解是怎么回事,那些士兵就已将手中的武器对准了一切拦路之人。

这是一条血路,用血铺成的路。

这条路通往的地方,叫做——红楼坊。

那些士兵全身上下散发着的气质叫——杀气。

杀气不是气味,而是一种常年累月积累成的习惯、气质,如何将别人杀死的习惯、气质,无意中融入了举手投足中,难道不使人感到莫名恐惧?

杀气汇聚,即使隔着千米都能使人颤抖,这种无形的灵迹才是人们信奉鬼神的主因。

没人知道是谁惹怒了那么威武的一支军队,人们脑袋里留下的只有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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