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杜甫《闻官军收复河南河北》

李华云买东西回来,碰到隔壁的那位以前教他诗书的伯伯又哭又笑,还在那里念叨着“胜了”、“终于胜了”。

不明所以的她就随口问了问,才知道是从中原传来消息,叛军头领史朝义伏诛,官军收复了被最后被叛军占据的地方,终于为这场旷日持久的叛乱画上了一个句点。

隔壁伯伯非常高兴,看那样子是想马上收拾好行李回中原的老家去看看。毕竟,蜀中再美,也比不上心里的故乡让他魂牵梦绕。

她推开门扉走进屋子,脸上虽然很平静,但心里一点儿都不平静。

终于,结束了啊——

一晃,十三年过去了……

“华云,你回来了。”屋里有人说话,伴着一阵阵齿轮机簧特有的摩擦声,“有什么新鲜事么?隔壁的大叔今天好像很开心的样子?”

“大叔说前面传来消息,官军已经平息了叛乱,他正准备回老将去看看。”李华云把买来的东西放在进门的柜子上,看着在屋里跑来跑去的两个兔子,“你又做这个,上次方叔叔来不是说了,住在外面的时候不要做这些自己会跑的东西么?这里住了还没到一年,我可不想这么早就搬家。”

“呵,抱歉一时手痒就做了。”一声哨音,两只刚才上蹿下跳的木甲兔子迅速跑回到桌腿边立住,一动不动成了桌腿的装饰。

从里屋走出一个人,双十上下的容颜却有一头雪白的发,一条胳膊毫无生气地垂在一侧——十三年一晃,墨氤雯没有丝毫改变。

“终于,打完了么?”他说。

“嗯。”看着他,李华云的心里又变得很复杂。

她今年也已桃李年华,按理来说已经是媒妁上门的年纪,但跟着面前这人隔几年就搬一次家,从前两次,他俩对外的关系也从叔叔侄女的关系成了兄妹。

再过几年,是不是要变成姐弟?

她说:“刚才我去驿站,方叔叔他们来信了,说等手头的事情一完,就来看我们,他好像又找到了什么药,对你的胳膊有好处。”

“都十几年了,还能好到哪里去?”墨氤雯笑了笑,“而且现在,再灵的药,能比得过我自己么?”他一只手捞起来桌下的兔子放起来,提起茶壶到了两杯茶,“你也辛苦了,歇歇吧。”

“你不期待我——我师父回来么?”李华云拿起茶杯,问。她从一个黄口小儿长这么大了,对面的人却是没有丝毫改变,开始她小还不觉得,但现在的她却觉得面对墨氤雯的时候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

“他能回来的时候,自然会回来。”墨氤雯放下茶壶拿起自己的茶杯,“我会等。”

西南事了之后,他听从了李昌业的建议,并没有回万花谷,而是跟着唐夜桦在成都城附近的广都镇找了一处地方住下。花云小丫头不想跟天策的人回洛阳,便也跟他们还有苏叶一起留了下来,她还自作主张给自己改名为李华云。

方卓思和叶希鹏偶尔会捎信和东西来,不过后来越来越少了,看他们的意思似乎中原的情况并不是很好。

后来,安史之乱爆发——某一天,唐夜桦接到了一封飞鸽传书,便又戴上了他的面具,拿起了他的千机匣,带着他的机关小猪消失在夜色中……

墨氤雯知道他是去找某人算账去了,也没拦他——至少,唐夜桦知道自己要找的人在哪里,好过他一等几年,以后还不知道要等多久……

中原避祸而来的人偶尔会带来前面的消息,都是一些悲伤凄凉的故事。从洛阳长安来的人,陆陆续续地给他讲述了关于“东都之狼”最后的传说。

中原动乱,单偏安得蜀地一方宁静。

方卓思和叶希鹏的消息也越来越少,墨氤雯很担心,但是他现在已经帮不上任何忙。

再后来,白枫歌还是阴魂不散地出现了一次,还是那种疯子一样的思维和逻辑,要他的血做一味药,救一个人——如果能成,他会给他相应的报偿。

死不了的话,他满足了白枫歌的要求,反正他有的是时间慢慢恢复。

之后,白枫歌再也没有出现,不过很久以后有个包裹寄了回来,里面是一张地图和两本书,地图上标着的地方,似乎就是他的家乡。他把这些东西包在油纸包里收好,他对那个地图上的地点没有任何兴趣。

花云十五岁生日的时候,他们第一次搬家,从成都城里搬到了更安静的广都镇上。

随着官军的推进和叛军内部的内讧,两年前,他才又收到了方卓思的消息——有好的,也有坏的……

不过,不管怎样,方卓思和叶希鹏都平安让他欣慰了不少。

他废了一条胳膊,已经无法像当初一样做出巧夺天工的机关,不过还能做一些机簧小玩具之类的东西让渐渐长大了的花云拿去市集上卖来贴补家用。

至于那个在他睡着之后离开的人,他一直觉得他应该没那么容易死掉,自己只要在这里等他回来就是了。

反正对于他来说,现在最不缺的,就是等待的时间。

“还有什么事么?”墨氤雯看花云一脸还有话说的样子。

“那个,我们搬家吧,最好搬回中原去,不管是去你之前住的那个万花谷还是回洛阳,或者叶叔叔他们住的杭州。”李华云忽然闷闷地说,“我上街的时候,听到有人在说你的闲话……”

“我的?”墨氤雯挑了挑眉毛,自从几年前在成都城发现那个所谓的不老药好像是真的,他们搬到这里来之后,他就很少离开家门,也很少同人接触,有什么事都让李华云代劳,“说什么?”

“他们说——”李华云踌躇了半天,“你是妖怪……”上次过端午节,墨氤雯难得跟着她还有街坊邻居们一起去成都城逛夜市,结果碰上了一个之前的邻居,对方惊讶她已经这么大了而墨氤雯居然一点儿都没变;前两天墨氤雯被毒蛇咬了,结果他没事蛇却死了,引得周围的人都议论纷纷。最近这两天不知为什么,这种传言越来越多,连带她出去买东西人们看她的眼神都是怪怪的。这让她很不安,总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人们对自己不明白的事情总是心存恐惧,”墨氤雯不在乎地说,“搬家的话,等几天吧,要是忽然搬走了,方师兄他们又要费劲找人了。想回去的话,不急这两天,难不成你也像隔壁的大叔一样一时一刻都等不得了?”

当初他们搬了一次家,虽然搬得不远,方卓思再来的时候也找了他们好几天。而且花云说想要回中原,这也是他的心意,所以他觉得不急那么几日。而且他现在不算是个健全人,真出远门的话车马劳顿总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跟方卓思他们一起走的话,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好吧。”李华云答道,两个人一起住了这么久,多少知道他固执起来也是个九头牛拉不回来的。

知道这几天方卓思他们就要到,李华云觉得应该多准备一些用品和吃食,便每日早早地出去卖墨氤雯做的那些东西——他做的无论是玩具还是用品都很精巧,拿到镇上还是很受所有大人小孩的欢迎,这让李华云总是忍不住想从曾经来看墨氤雯的万花弟子那里听说他过去的那些传奇,想象他好着的时候造出来的东西该是怎样的出神入化巧夺天工。

她用来驮东西的马是师父当年的夜奔腾,如今它已经是一匹二十多岁的老马了,再也不复当年战马的英姿,时常拖着脚驮着李华云带的东西跟着她穿行在市井之中。

东西依旧好卖,也还是有人小小抱怨一下说她卖的东西虽然不贵又好用,就是能用的时间好像有点儿短了——她也问过墨氤雯,墨氤雯笑着回答,要是做成不容易坏的,他俩就没东西吃了。

今天的生意很不错,她很快卖光了带去的东西,又买了一些米面肉蛋让老马驮了,往家的方向走去。

路过镇上的首饰铺,看着男男女女挤在那里挑选同心锁刻字,她才想起离七夕节不远了。

这个七夕节,大概又是跟墨氤雯两个随随便便过了吧,她想。女子们穿针引线的玩法她不喜欢,从来都是有人上门找茬她出去打走也没什么男的再敢踏进她家门里找打——反倒是让她觉得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登徒子的口味变奇怪了,总有人找她家那个白头发还残了一条胳膊的麻烦。

其实,在她心中,有个永远抹不掉的样子,就是她师父——在她看来,要找个托付终身的人,也一定要像师父一样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