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钦顺此人的的确确与王守仁有过交流,两人自然相识,只不过这种相识却是通过书信往来并且多位辩论,看样子是对手多于朋友了。曹牧文看着对面的王守仁,心中估摸着现在时何种情况?难不成是罗钦顺又给了他一封书信?是否又是信中又有何妙句让王守仁恍然大悟了?曹牧文心中自然是七上八下的。

“这个人,我确实是听到过的。”曹牧文回答道,却是不敢答得太多,自己对罗钦顺此人所知晓的,可是超出了自己应该合理知晓部分太多,所以……还是稍稍装傻吧!

曹牧文心中打定主意,稍稍吐纳一下,让自己刚刚跳动稍快的心脏平复下来,表面上佯装着自己只是在回想,实则却是在调节自己的心率,好让自己说的谎话真一些,最好真是的让自己都相信。

“呵呵。”曹牧文清了清嗓子,说道:“这个人我还是知道的大人,此人不但与大人一样是一名朝廷命官,并且也是一名理学家。”

“呵呵,不错,正是如此。”王守仁轻声一笑,点头应允道。“这个罗钦顺,罗大人便是不久之前又给我发了一封信来,我在几天前收到了,当即便拆开来看了,当然……”王守仁说道此处话锋突然停顿。曹牧文一直在看着王守仁的面部表情。量王守仁再如何之神,毕竟微表情三个字他还是不知道的,可是,有幸生活在现代社会并且对此有几分了解的曹牧文却是知道的清楚。之前,便在王守仁呵呵一笑开始,这就表明曹牧文说的对了,王守仁自然是相信了他的话。这也是正常,因为曹牧文凭借着自己无耻的“上帝视角”知道了正确的事件无可厚非,但是从这时候起,他的笑声便透露了他自己也不一定发觉的不自主,刚刚便有些不由自主的想将自己和罗钦顺心中具体所谈及的事情透露出来。毕竟书信只是不可让他人知晓,当然曹牧文是知道的,自然是两人关于“世界本源”或着“如何看待世界”以及“格物之学”等非常高深的人生哲学学问。

曹牧文可要不漏声色,自己要是也一时得意将自己知道心中内容让王守仁知道,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所以,他决定……装傻!

曹牧文很是“好奇”的问道:“大人,看样子那位罗钦顺罗大人的信中谈起了您这些日子以来一直冥思苦想的事情了。是不是您们两人相互书信往来之中又有什么见解呢?”

“嗯,说的对了八分。”王守仁赞许的点了点头,“我与罗大人一直是有书信上的往来,如此已经有些年头了,以前相互间谈论的都是有关‘心学’‘理学’的话题,这个我暂且不详细说了。”王守仁顿了一顿。又说道:“只是上一次我和罗大人在书信中偶然谈及到了宋代的保甲制度,我因为此心中突有一个想法,便多次翻阅古书,经过这段时间的整理,竟然多有所获,就在刚才,我理了个大概,现在已经有了一个雏形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刚刚看王守仁如此高兴呢,原来是又想到一个好注意来解决当下的混来时局。这看来就是他所说的“安民保全”之法乐。曹牧文心中想到,便又问道:“那么大人,您刚刚提及的宋代的保甲制度,和现在又有什么关系?”

王守仁看着对面那位学识和年龄不太“符合”的年轻人,又饮下了一杯,回想起这些日子一来自己日思夜想的安民之法,直到现在才有了个大概,最然辛苦,但是为了朝廷,为了天下,这也是值得的。就像一个人经过多方的努力所得到的成果,自然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和更多的人分享。就好像那句话一样:“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咱们交还还是各有一个苹果;但是知识不同,你有一个想法,我有一个想法,若是两人相互交流,我们便都有了两个好的主意。”既然此法只是个雏形,而且……王守仁看着对面这位他非常欣赏的人,他自然是可信赖的,所以让他提前了解一下又有何妨。王守仁也自知自己定然不是一个死板之人,要不然他也不会放弃童年时候的“格致竹子”之法。

王守仁停了一下,想着自己该如何说才可以既试试曹牧文的水平深浅,也不会让他过于难堪……王守仁沉思片刻,便问道了,“牧文,你既然是来到我这里之前便已经当过几年的官府职事,又在这巡抚府中当了数个月的侍从,又是念过书的人,那么对于宋代的保甲之法也应该有所了解吧。”

曹牧文略一思索,便点头到:“嗯,我是知道了。大人的法子看样子和着宋代的保甲之法有所联系了。”话说道此,曹牧文的心中也有了数,没有了刚刚听闻的惊愕。看样子王守仁一生之中治理地方诸般政绩中的“十家牌法”竟让自己第一个知晓。自己也真是个经历历史事件的“大人物”啦!曹牧文心中如此自嘲。可是没想到这“十家牌法”还和罗钦顺有些关系喽。

传统中国社会是靠一种行政架构来统治的,这一统治的最基层单位是县,在县以下已经没有政府的派出机构了。在县以下这个广大的民间社会中,千百年来,实际上实行着一种乡里制度。这是一种与中国传统的宗族制、家长制相联系的由政府控制的民间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秦汉以前叫什伍之法,从汉到隋唐称乡里之制,宋以后改为保甲制度。

这宋代的保甲制度产生于王安石变法。王安石在熙宁三年时推行其法:每十家为一保,选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一人为都保正,一人为副保正;客户两丁以上,出一人为保丁。这种保甲法在熙宁六年开始在全国实施。次年,又令州县坊郭择相邻户三二十家排比成甲,选出甲头,督输税赋苗役。如果说保长之制是为了维护地方治安,而甲头之制则是为了替政府督输赋税和劳役。这种保甲制度的特色是兵民合一,忙时务农,闲时习武。在当时,二丁抽一,对农民而言,负担是很重的。这种保甲制度表明了封建专制的国家机器对乡里社会的直接渗透,正是通过这种人人结合,家家相联的方式,把中国广大的民间社会牢牢地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宋代以后,保甲制度在中国逐渐实行,陆续取代了传统的乡里制度,但直到明代中期以前,保甲制度还是一种很不严格的组织形式。各地情况不同,实行的保甲制也各不相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明代中期以后,便是由南赣巡抚,左都御史王阳明创造了“十家牌法”,规定十分细密,使保甲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王阳明“十家牌法”的主要内容为:每十家为一牌,每户门前置一小牌,查实造册报官备用。规定每日每人执牌挨户察纠情况,随时报官。如有隐匿者,十家连坐。清承明制,自顺治到嘉庆,清代的帝王皆十分重视保甲的作用。雍正四年(1726年)吏部遵旨议行保甲法。其法:“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正。”按规定,即便村庄不合标准,也可不限于具体规则,“村庄虽小,即数家亦可编为一甲。”为稽查方便,十保甲之法得以更好实施,规定每户“发给印信纸牌一张”。到乾隆二十二年又更定保甲法十五条,使清代保甲制度更为具体严密。

从王阳明发明“十家牌法”到清代的保甲法十五条,保甲制度越来越趋于成熟,政府通过保甲制度对社会的控制也越来越严密。到了清光绪十年安徽歙县知县发布的告示中看到当时实行保甲法的情况:“歙县正堂吴为发总牌事照得现办保甲长:十户立一牌长,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经董。责成挨户编填,连环结保,互相稽查,以杜奸宄溷迹。为此给发十家总门牌,注明丁口、籍贯、职业,轮流巡查。倘一家为匪不法及窝藏盗贼,九家公同出首,毋得容隐干咎。须至牌者。……一严禁三五成群拜盟结党;一严禁行踪诡秘煽惑乡愚;一严禁窝盗藏娼祸害良民;一严禁讼师讼棍搭抬撞调;一严禁私铸私宰相习为非;一严禁赌局烟馆容隐匪祸;一严禁持械打降依众逞强;一严禁拐抢妇女和诱略卖;一严禁外来流丐强计恶索;一严禁游手好闲懒惰失业。裱糊木板,于各家门首轮流张挂。”这种裱糊木板,张挂各家门首的就是所谓的“十家牌法”。王守仁所创立的“十家牌法”在当时悬挂的木牌分为两种:一种是写明十家姓名者,由牌长执挂,用以轮流稽查;一种只写明一家户主及子女情况者,是各家悬挂于门首的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