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拜天这话说的让我心里一酸。他不高兴看见我,难怪这么久以来,从来没有试着主动找我。当然,自从我回国以后,他也确实找不到我,我没给李唯留过联系方式,我当时经历那31秒,已经对他这个人完全死心了,一点儿指望都不报了。

既然提到了交情,我想走的**也不这么强烈了。我放下包坐下,沉着脸说,“咱们的交情可以有空再谈,现在是各为其主,我是来谈工作的。”

李拜天冷笑一下,仿佛对我口中的工作很不屑,“我也不跟你废话了,签还是不签,你一句话。”

我耐心地说,“上个年度你们公司的广告推广效果并不好,你知道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你们的新项目我不是业内人不懂,但我不会轻易同意,拿自己公司的产品和名誉,去做你们的试验品。”

李拜天继续冷笑,撇过目光去,“你还是不相信我。”

我已经不想再跟他计较相不相信的问题,我研究过,从他接手这家公司以来,这家公司的业绩就没有上升过,他拿什么让人去相信。

我说:“五点五,我就给你。”

“六,你到底做不做?”李拜天目光坚决。

我在心里微微考虑衡量了一下,还是拿不出主意来,打算回公司开会商量下。李拜天端着胳膊撇着嘴,仍是一副大爷造型。有个心理学常识,一个人的身体如果是打开的姿势,那么代表他的内心也是敞开的,而端着胳膊,是个最常见的拒绝姿势,也就是说,他的内心是与眼前的人保持着距离的。

在我考虑的时候,出去帮李拜天找手机的助理回来了,站在帘子旁边说,“李总,我没找到。”

李拜天看她一眼,做了然状,“记错了,在我身上。”

说着就站了起来,临走的时候留下一句,“周小姐好好考虑,今天晚上十一点之前,我等你电话。十一点之后,我就睡觉了。”

他嘴角衔着一丝笑,有些意味深长的意思,仿佛一只老猫,已经想好了怎么玩儿自己的猎物。

当着助理的面,我勉强笑一下,“李总慢走。”

李拜天带着助理走掉以后,我又在这里肚子坐了一会儿,看着对面李拜天坐过的位置。椅子很软,他离开后不久,垫子上还依稀留下人坐过的痕迹,桌子上的水杯摆在左手边的位置,筷子放在筷架上。

一切证明,他刚才确实在我眼前出现过。

可是为什么我觉得,这个人并不是李拜天,或者说,不是我当初认识的李拜天。以前的李拜天是个吃货,他面前总摆着自己最爱吃的菜,一定会被一扫而空,而现在那盘子,不过是被动了个边角。

他吃饭很邋遢,会留下一桌子的纸巾,现在那里很整洁。

他的笑,再不如往日那般开怀,头发短短的,眼角已经开始出现皱纹,是他老了,还是时间真的已经过去太久了。

提起手边的名牌包包,我落寞离开。

深夜,我没能入睡,看着桌上的电子钟,滴答滴答走过十一点。十一点零一分,我终究没能给他回复。

第二天公司有人问我,广告招标的事情决定好怎么回复没有,我没怎么想,说:“让xx公司重新递一份企划案上来,看看再说。”

员工过去和李拜天的广告公司联系,不久后告诉我,说:“天唯传媒放弃竞标了。”

我轻笑一下,我应该知道,这才是李拜天的个性,他不会让自己出于被动的,哪怕是放弃。

他的放弃也解决了我眼下的难题,直接选择了一家认为合适的公司。

这次和李拜天的交集,并没有打乱我工作方面的思绪。我知道,李拜天在生我的气,生气我没有等他醒来,但我也知道,我的心已经无法再如当年一般自欺欺人地和他做朋友,那些压抑了多年的感情,入气流一般冲出禁锢,它可能会消散,但绝不可能再乖乖倒流回盒子里。

而李拜天,绝不该是我要选择的那个人,31秒,他的人生有多少31秒,他那副经历过太多女人的身体,我要不起。

我们的十年缘分,早该随着时间洪流消逝了。

闲下来的时候,我会在一家酒吧坐坐,听听歌什么的。新来了一个歌手,长的眉清目秀,留着一头大辫子,用黑色橡皮筋简单绑在脑后,没有北方男人的那种粗犷劲儿,在台上唱歌的时候,酒吧里那种灯光打的人轮廓很梦幻,而他偏爱唱些抒情的歌曲,迷倒了这边不少少女。

我虽然不是少女,但欣赏美男的心情还是有的,我总是坐在同一个位置,点一杯普通的柠檬水,不加冰,就这么呆着。

这里距离我住的地方很近。

阿k今天唱了一首《十年》,这歌其实已经烂大街了,我很久没有听过,今天听来特别有感触,不禁让我想起李拜天。

“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其实这首歌描述的意境,与我和李拜天的情况是不同的,十年之前我们已经相识,但从未真正做过一秒情人,十年之后,也许也做不了朋友。

可就单单十年这两个字,已经足以触动我。

十年,人生有几个十年,在最青春最绚烂的时光,也只有那一个十年。十年我们伴随彼此成长,生离甚至差点死别。

十年是一个多么绵长的数字,十年总是让人联想很多很多。

台上的歌手深情献唱,但我看他还很年轻,二十来岁的样子,他确实明白十年所蕴含的意义么?

但不管怎么说,唱得很好,合我心意。

我给了服务员两百块,让他们给歌手一串花环。这是这家酒吧常用的捧场方式,歌手拿到一个花环,就等于收了两百块消费。

此时我已经不是几年前的小姑娘,我有足够的收入,可以让我有底气对自己欣赏的事物喝彩。

歌手脖子上套个五彩花环,其实蛮傻气的。间奏的时候,服务员对他耳语,指了一下我做的方向。歌手于是朝我这里看了一眼,我没有预想这一眼,所以当他的目光投过来的时候,我的目光是很冷漠的。

然后服务员给歌手拿了一杯酒,歌手一首握着话筒,另一只手两只捏着被子,他有一双漂亮的手,十指袖长,让我想起李拜天。

男人的手,于我而言很有魅力。

他将酒杯端起,对着我的方向,身体微微弯曲,是一个十分谦卑的弧度,我微笑着点了下头,歌手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这也是他们收到小费时的老规矩,但其实我捧场,只是出于我愿意,并不在乎人家怎么回应我。

听完这首十年,歌手唱了一曲《玫瑰玫瑰我爱你》,嗓音低沉却不乏清澈,真是有一把好嗓子。

但我今天心情已经到了,拿起手边的包,漫步走出酒吧,天空下了雨。

出门的时候,我没有带伞,看天气这样,只能站在酒吧门口的屋檐下等待,对一辆又一辆几米开外经过的出租车招手。

但很久无人回应。

歌手唱完当天的场次,就可以下班了。这时候大辫子歌手也走了出来,看我一眼,我们对着笑一下。

我并不是那些花痴少女,没有认识他的打算。

然后又一辆出租车经过,这次是亮着灯的空车,我依然站在这个位置招手,歌手直接蹭蹭地跑进雨里,把出租车截住,上了车。

在我以为又要被捷足先登的时候,那辆出租车徐徐朝酒吧门口开过来,歌手在后座打开车门,“一起吧?”

我没拒绝,上了车,礼貌地笑一下当谢谢。

歌手问我住哪里,我说:“很近。”

“那先送你。”

我再点下头。

司机朝我家开过去,沉默了两分钟,歌手说:“我叫阿k。”

他自我介绍了,但我没有自我介绍的打算,因为我就没打算认识他。我于是再点个头,没说话。

他话倒是很多,“美女你是哪里人?”

回答下吧,“山东。”

“我们是老乡啊,我也是山东来的。”他笑着说。

我于是看了他一眼,“来北京多久了?”

“刚两个月。”

我忽然有点以来卖老的姿态,本是想鼓励这个年轻人,“好好混吧,争取在这儿呆住。”

他羞涩地笑一下,点个头。

来到北京的年轻人大多如此,为了梦想为了出人头地,势必要在这里站住脚跟,曾经我也有过这样的心情。现在我终于站稳了,却感觉在哪里似乎都是一样的。

马上就到了我住地方,我接了个电话,秘书说:“公司出事了,宋总叫您回来开会。”

此时已经是晚上十点钟,必然是出了大事。我只能请阿k再送我一程,到公司楼下的时候,我扔下一百块钱,绕了这么一段路的出租车费,阿k并没有拒绝。

我也不希望他拒绝,姐姐不打算占年轻人的便宜,纵使姐姐是个女人。

到了公司楼下,秘书打着伞出来接我,阿k对我笑一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