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所长拎着一瓶水走进会议室,王萍接过水瓶给每个人的茶杯添满了水。金所长往炉子里面加了一些煤,然后坐在郑峰的旁边。

审讯继续进行。

“马德魁,你把杀害包俊才的过程交代一下,不要有任何遗漏,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

“说吧!”

“那天下午五点钟左右,我就到七里湾了,搬好石头以后,我就在喇叭塘猫了一会,因为时间还早。”

“你早就选好喇叭塘了吗?”

“对,早些日子就选好了,塘边正好有几个坑,其中一个坑比较大,也比较深。”

“杀害包俊才的念头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从我知道包家人杀害了我爹以后。”

“你为什么要选择包俊才呢?”

“他是一个书呆子,比较好对付。”

“包马两家的恩怨是上一辈子人的事情,和包俊才没有任何关系。他是无辜的。”

“他们包家让我们马家不好过,我就要让包家人不好过。”

郑峰的心情异常沉重,上一代人的仇恨已经使眼前这个年轻人的心理严重扭曲变形。

“照你这么说,你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对!我准备好了刀和绳子,为了……”

“等一下,刀是什么刀?”

“是我在县城买的——是一把菜刀。”

“你家里面不是有杀猪刀吗?”

“家里面的杀猪刀被大伯收起来了。我找了,但没有找到。”

“刀一直带在身边吗?”

“一直藏在喇叭塘。”

“刀不会锈吗?”

“我在刀上抹了一层猪油。”

“除了刀和绳子以外,你还有哪些准备?”

“为了万无一失,我还砍了一根柳树棍。包俊才虽然是个书呆子,但和我差不多高,我可不会做那种野兔没逮着,反而被老鹰啄伤了眼睛的傻事。”

“做案的过程,你跟马清斋说了吗?”

“我只说了一个大概,当时我心里也有点后怕,有些细节没有说,大伯也没有问。”

这就是马清斋不能自圆其说的原因,关键是,等他想知道所有细节的时候,已经迟了,由此看来,郑峰选择十二月四号拜访马家是明智之举,同志们的及时出现,打乱了马清斋的阵脚。他已经没有机会和马德魁进行深入细致的沟通了。

“六点多钟的时候,我摸到了七里湾北渡口,躲在芦苇丛里面。这时候,天已经上黑影子了。”

“我问你,八月二十九号的天气怎么样?”

“阴天,风很大。到七点钟左右,坐船的人越来越少,七点半钟左右,包俊才来了。船上除了谢大爹,只有三个人……”

这里和马清斋所说的情况一样:“马清斋为什么要问你这个情况?”

“他问我,和包俊才同船的有几个人,包俊才认不认识他们。他们人不认识包俊才。”

这个情况对刑侦人员来讲,是非常重要的,马清斋自然也知道它的重要性,他之所以问马德魁这个问题,是想看看马德魁在八月二十九号的晚上有没有留下什么破绽和疑点。

“你怎么说?”

“我说包俊才和他们彼此都不认识。”

“根据是什么?”

“那两个人面很生,好像不是马家集的人。包俊才没有跟他们说话,只顾在马灯下看书,上岸之后,那两个人走在前面,包俊才走在后面,隔了七八步远。”

“下面这一段内容,你详细谈一谈。”

“我——我跟了上去,因为有芦苇丛,再加上风,所以,他一点都没有察觉……”

马清斋在谈到天气的时候,竟然对天气一无所知,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破绽,几乎所有的罪犯,在作案的时候都会考虑天气的因素,马德魁和包大贵都感觉到了八月二十九号夜里面的风。马清斋没有感觉到,就说明他没有身临其境。

这时候,会议室的门被推开,刘队长朝郑峰看了看,郑峰走出了会议室,掩上门。

“马德魁,继续。”

“我跟在他的后面,当他走过喇叭河的时候,我逼了上去,从口袋里面掏出绳子。”

很显然,马德魁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绳子,是完全符合当时的情境的。前面有人,自然不能让包俊才出声,所以,从后面用绳子勒住包俊才的脖子,是最稳妥的办法。

“喇叭河是不是在喇叭塘的西边?”

“对,喇叭河和喇叭塘是连着的。”

“前面不是有人吗?”

“那里弯道比较多,又有芦苇挡着,他们看不见后面的情况。”

这就说明马德魁对作案地点的选择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你特地选择在那里下手。”

“我必须在那里下手,那里弯道最多,芦苇最密,如果再往前走,一是弯道少,二是离南渡口比较近。再不下手就没有机会了。就在我步步逼近包俊才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了,他打开书包,从里面拿出一个练习本,撕了几张纸,我就知道,一个更好的机会出现了。”

“更好的机会?”

“他这是要大便。我就把绳子收了起来,抄起柳树棍。他朝芦苇丛里面走了十几步,那里是一块洼地,有一小丛灌木,他走到灌木丛的后面,脱下裤子,蹲了下去。我慢慢地摸了过去,他大概是听到了声音,因为我手上的柳树棍碰到了芦苇,他猛然回头,好像看到了我,连忙站起身,匆匆提起裤子,我抡起柳树棍,对准他的右腿挥了过去,他应声倒地。”

“你为什么不对准他的头,或者直接用刀呢?”

“我要让他死个明白。他们包家害死了我爹,他从小学一直到中学,都压在我的头上。”

“他怎么压你了?”

“老师拿我跟他比,我大伯也拿他说我,从上小学开始,我就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

很显然,在马德魁的胸腔里面,除了家族的仇恨,还包括他个人的私愤和怨气。

“你是想慢慢地折磨包俊才吗?”

“不错。”这时候,卞一鸣和陈皓看见了马德魁眼睛里面的凶光,“我爹被他们杀害并分尸,我自然不能轻易放过包俊才。”

“你难道就没有想到后果吗?”

“大不了,一命换一命。”

“你难道就没有为你娘和你大伯想一想吗?特别是你大伯马清斋,他为了你竟然想到为你顶包。”

“当时,哪能想这么多呢?这口气,我已经憋了很久了。”

马明斋早年多行不义,不愿自毙,非要在人世间苟活十七年,结果把自己儿子的小命也搭进去了,马德魁生活在这样一个阴阳相间的环境里面,其悲剧在十七年前就已经开始酝酿了。

“包俊才没有喊吗?”

“他喊了好几声,但没有用了,前面两个人已经走远了,当时,风很大,耳朵里面都是芦苇的‘沙沙’声,中间还掺杂着蛙叫声和野鸭的鸣叫声。”

郑峰推开门走进会议室,和毕老、李云帆交头接耳地交流了几句,审讯继续进行。

“怀表是在什么时候跑到包俊才手上去的呢?”

“不知道,估计是在搏斗的时候。他认出了我,突然来了个鲤鱼打挺,向我扑过来,使出浑身的力气,抱住我的大腿,用头顶着我的腹部,我当时没有想到他会有那么大的劲,结果被他顶倒在地。”

困兽犹斗,何况是身处绝境中的人呢?包俊才一定是清醒地意识到了自己所面临的危险。所以,一场殊死的搏斗在所难免,从马德魁的口中,我们已经很难了解到当时最真实的情况。但通过想象,我们还是能够感受到当时那种激烈、紧张、恐怖和惊悚的气氛的。

“能不能给我到一点水?”很显然,八月二十九号夜晚的余悸仍然残留在马德魁的心里。马德魁舔了一下嘴唇,咽喉上下蠕动了一下。

王萍放下手中的钢笔,拎起水瓶给马德魁倒了一杯水,陈皓和卞一鸣借此机会过过烟瘾,从口袋里面掏出一包香烟,打了一梭子香烟给郑峰他们。

水太烫,马德魁浅浅地喝了一小口水,把茶杯放在地下放下:“我抓住了他的皮包带子,勒住了他的脖子——当时,皮包就在他的脖子上。我本来是准备和他‘谈谈心’的,可当时的情形已经不容许了……”

“别停下来。”

“他想掰我的手,我的手背和手腕就是这时候被他抓破的。后来我又将皮包带在他脖子上绕了一圈,并且使出全身的力气,双手紧紧地抓住皮包带的两头,皮包带越勒越紧,他掐住了我的脖子,但他已经没有什么力气了,就这样在地上翻滚、游动了一段时间……”

“有多长时间?”

“时间比较长,有七八分钟的样子,他的双手渐渐地松开了……”马德魁弯腰端起地上茶杯,猛喝了好几口水。

说者是轻描淡写,听者是惊心动魄。

卞一鸣和陈皓仰起头了看着马德魁,王萍放下钢笔,搓了搓僵硬的手指。

“我见他不动了,就用手在他的鼻子上试了试呼吸,他已经不行了。我把他拖到河沟边,从口袋里掏出绳子系在他的脚脖子上,把他掀到河里面,很快就拖到了喇叭塘。”

绳子终于在这里派上了用场,马德魁还真能想得出来,竟然会在水的浮力上做文章。

“拖了多长时间?”

“顶多一分钟。”

“案发地点距离喇叭塘有多远,距离你所说的喇叭河又有多远?”

“案发地点距离喇叭塘有操场的跑道那么长,距离喇叭河只有二十几步,就在北边,到喇叭塘的距离倒不算远,关键是芦苇太多太密,不好走。”

马清斋就没有提到这个细节,有些细节,如果不身临其境,单靠想象是不行的。

“你和包俊才在一起搏斗了这么长时间,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吗?”

“我把包俊才往喇叭河拖的时候,从南渡口来了四个人,抬着一个担架,好像是送病人去桃源看医生的。我就在芦苇从里面蹲了一会。等他们走远了才开始动手。”

“包俊才的右腿断了吗?”

“是,我在他脚脖子上系绳子的时候,先系的是右脚,后来改成了左脚。”

“为什么改成左脚?”

“我发现他的右小腿已经不对劲了——已经拖下来了。”

“坑的大小合适吗?”

“坑太小,主要是包俊才的骨架太大。”

“你是用什么工具挖的呢?”

“用锹挖。”

“你带了一把锹。”

“是,锹是我在码头上拿的,‘我来我客栈’前面有一个小煤场。”

马清斋作案之前的准备工作显然没有马德魁充分,用刀挖和用锹挖,那一个更符合实际情况呢?答案是非常肯定的。马清斋曾经说过,喇叭塘是他事先踩好的点,坑到底能不能埋下包俊才,他应该心中有数,心中有数,就应该事先准备。凶手在作案的时候,心里最核心的东西就是在最短的时间里面完成作案过程,可是马清斋是像在玩游戏。

“锹扔到哪里去了?”

“我把锹扔到喇叭塘东边的河道里了。”

王萍在“锹”和”喇叭塘东边的河道下面重重地划了两道波浪线。

“包俊才是不是又醒了?”

“对,坑快要挖好的时候,包俊才突然动了几下,并且哼了几声,把我吓了一跳,估计是在水里面泡了一段时间,他醒过来了,我就扑了上去,死死地掐住了包俊才的脖子,直到他不动了才松手。”

“后来呢?”

“我砍下他的头以后,就把他掀到坑里面去了。”

“衣服呢?”

“在把他掀下去之前,我脱下了他的衣服。”

“什么衣服?”

“衬衫和裤子。”

“衬衫和裤子的颜色?”

“衬衫是白衬衫,裤子的颜色记不得了,颜色比较深。我用衬衫把书和练习本,还有裤子包在一起,又砍了几根柳树条把包和一块石头捆在一起。”

“东西是扔下去的吗?”

“没有扔,是放下去的。”

“为什么不扔?”

“我怕东西漂到水面上来,所以,把石头压在上面。”

“不是有两块石头吗?”

“另一块石头也压上去了。”

“扔在什么地方,你还记得吗?”

“在那一排柳树下面,具体位置——我记不起来了。”

记不起来就对了,这完全符合马德魁作案时的心理状态,凶手当时思维的中心点聚焦在眼前,他的任务就是迅速完成作案过程,并使作案过程不漏破绽,其它问题都不在考虑之列,马清斋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他是想增加可信度,一个是无意注意,一个是有意注意。马清斋的马脚就是这样露出来的。

马德魁说到这里,低下了他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