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我正在发感慨,后背突然一阵阴风袭来,还没等转过身我头顶上已经挨了一记爆栗。

“啊哟”摸着脑袋我恼怒的回头,不料去看到一张面无表情的女人脸。

看着丁香那挑起的眉毛,我马上收起利爪谄媚的讨好道:“好姐姐,好丁香,我只是在看风景,我现在不想睡觉。”我拼命地对着這个彪悍女人眨着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她企图博取同情。不料她却好似没看到一样,两眼一眯拎着我的衣领拽回帐篷一把按到**,用被子将我裹成粽子后她老人家心满意足地坐在旁边的椅子上喝起茶来。望着她云淡风轻的侧脸我无奈的撇撇嘴,随即不情不愿得闭上了眼睛。

一年前,师傅们将我从山上赶了下来。

我依然是男装打扮,依然是叫傲文,因为我觉得没有改名字的必要。我想到哪就走到哪,這次做的行当是行医,不过多了点任务,就是尝遍天下美食。我每到一个地方就会去吃当地最有名的小吃!

遇到丁香是一个偶然,但是我却注定了把她拉入我的生命中。

去年九月,我在南京将她从一群流氓手中救下,又照顾了她几天,她便从此跟了我。我是随兴而走,她也没什么目的地,于是我们就這样结伴游山玩水,好不惬意。一路上我发扬雷锋精神救了不少人。将那些有才能又可信的仍给刘峰。他做生意,我负责花钱。因为他的生意里一半是傲威的!

要説我现在怎么在塞外呢!這要从三个月前説起。

我和丁香玩到天津时,遇到了一个重病昏倒的老人,我看他衣着不俗,料他必是贵族阶级。虽然不愿意惹上這些人,不过所谓医者父母心,我还是救了他!没想到這一救倒把自己搭进去了。

這家伙不是普通人,是个蒙古王爷,這还是他的随从冲到客栈找人的时候我才知道的。人家还以为我把這老爷子绑架了呢,可怜啊,小人我只是个大夫。我解释了老半天,那些个侍卫们死活不信,而那老王爷正睡得香呢,喊都喊不醒。

情急之下,我牙一咬,撒了把迷香,于是乎他们便一个个会周公去了。

老王爷倒是个明理人,醒来听我説了原委后很爽快的原谅了我,还呵呵向我道谢。我感谢他的大度,就尽心为他医治。他应该是老毛病了吧,劳累过度,身体才会這么差。

本来治好他后我走人就行了,可是老王爷却要我随他回去给他的夫人治病。我心里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愿意。刚想婉拒,老王爷突然声泪俱下的説他夫人已经看了好多名医了,可就是不见好,他這次出来就是专门寻访名医来为她医治的,接着开始叙述他们的恋爱史,直把我感动的热泪盈眶,立马二话没説就跟着老王爷回蒙古了。

来到這之后,我才发现自己上当了。王妃压根没病,壮得很。這老王爷八成也是个老狐狸,把本姑娘当玩具了吧。

不过,王妃倒是个很美丽的女人,老王爷這一生就娶了這么一个妻子,這在王宫贵族中是非常难得的。就冲這点我对他的不满在不知不觉中就少了很多!他们俩对都我很好,也从不架子压我,于是我也就心安理得的呆在這里,就当是来旅游了。

他们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甘达,就是上次在天津被我迷昏的侍卫头。二儿班图,二十一了,长得一表人才。老三哈利,十五岁,一个青涩的英俊大男孩。

开始时甘达很不喜欢我,毕竟我把他一个堂堂的小王爷迷晕,也算是让他丢脸了,不过自从王爷身体好转后,他对我就好了一点,现在也会对我笑了。老二和老三一直都对我不错。老大老二很早就结婚了,就剩哈利一个光棍。王爷夫妇没有女儿,又见我那么伶俐就收了我做干女儿。就這样,我有了一个王爷父亲,一个王妃母亲,三个王子哥哥。

由于草原上的人比较爽朗,加上作为现代人的我又没有什么尊卑之见,于是我和這里的每个人都处得很好。

离开皇宫的這两年,我的个头一点没长。自从长到一米五多点儿后我就没怎么再长过,把我郁闷的,撞墙的心都有了。在现代时我就属于那种小鹿斑比型的,难道到了古代还要這样?经过无数次努力后我放弃了做无用功,再也不配什么苦药来折腾自己了。我将浓缩的都是精华這句话牢牢记在了心里,每当看到那些高挑美女时,就利用阿Q精神来安慰自己。

蒙古的衣服比旗装好看,我很喜欢。在后面绑了两条麻花辫,我参加他们的篝火晚会,参加他们的对歌比赛。昨天晚上我对歌得了第一名,兴奋得整晚没睡,于是就有了前面丁香把我拖到帐子里去睡觉的那一幕。

在草原的生活很惬意,我有时会情不自禁的将它和皇宫里的比较,发现我还是喜欢草原,這里自在、逍遥!我快乐的过着每一天。给王妃做菜,陪她説话,和王爷下棋,给牧民看病。我喜欢這种自在的感觉,喜欢這种轻松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