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正龙在心中呐喊,爱在他的胸腔中掀起了十二级台风。

37

吴秘书对“红玫瑰”不满意,避之唯恐不及。老板发话,伙计安敢不从?她死活不肯跟他,让潘正龙这个自作多情的人顿感人之复杂难解世事之难预料。

任务必须完成。“红玖瑰”不行,“黑玖瑰”行不行呢?也许“黑玖瑰”能行。若她行,那得去她啊!“黑玖瑰”在什么地方呢?

这几天潘正龙一直没出门,他在思考走怎样的人生道路。他现在正处于人生的十字路口,何去何从对他来说是一个大问题。在精神方面他找到了前进的道路——他既要自爱,也要爱人。以后他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要高歌“爱的颂歌”——他自创的颂歌。以爱解答自已和他人的人生难题。

有了爱这个精神武器后,潘正龙觉得天地不再像一只会随时塌陷的很小的盒子,他也不再像一只整日胆颤心惊的像花生壳一样大的小老鼠。

爱植根在他心中后,他开始想入非非。他想关心别人,想帮助别人。想为别人牺牲、流血,想成为悲剧英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蔑视、诅咒过他的人也许会改变看法,也许会宽恕他;关怀、鼓励过他的人一定会非常高兴,觉得他本性不坏。

潘正龙躲在小屋中胡思乱想时,一个电话打破了他的内心的平静。

“喂!是潘老弟吗?我是‘二胡’啊!不记得啦?这么快就把老朋友忘记了?不会吧?我想我‘二胡’人缘是不会太差的吧!”原来是“二胡”打来的电话。

潘正龙知道是“二胡”的电话后,吓得要死。要他陪钱?要他“进去”?准备干他?他一边接电话,一边猜测“二胡”打电话的目的。

“哦!哦!是胡老板啊!怎么会忘记您呢?!永远也不会忘记您啊!”潘正龙应付道。

“你小子真行啊!真他妈的牛啊!才来几天就把我店里的美眉拐走了!”“二胡”笑着骂他。

“我要是干那事,不得好死!”潘正龙诅咒发誓。

“叶袖梅呢?!你走后她就不见了,不辞而别!不是你拐走的难道是我把她藏起来了?!”“二胡”依然有说有笑。

“我不知道她何时走的!她可能回重庆了,她对我说过要回去结婚!”潘正龙实话实话。

“结她妈的婚!她为什么不跟我结婚啊?!多好的美眉啊,我‘二胡’享受不到了!现在我老了,没有魅力了,‘金鱼’越来越难追了!由此看来,钱不是万能的啊!”“二胡”发起牢骚。

“她有男朋友啊!”潘正龙告诉他。

“唉!天下的男孩子为什么不死光呢?死光了天下的美眉就全是我的了,嘿嘿!”“二胡”得意洋洋。

“——”闻言,潘正龙气得翻起白眼。

“言归正传!老弟啊,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案了破了,蝥贼抓住了。他们一共四个,全是二十岁左右的‘小****’。一进去被警察一哄一吓全招供了。供完后个个要回家,以为没事了,你说他们木古不木古?我店里还少了一批贵重的烟酒,价值二万块钱左右,他们死活不肯承认是他们干的。我对警察说:一齐算在他们头上。黄泥巴掉进裤裆中你说不是屎就不是屎啦?黄鼠狼钻鸡窝,明摆着去偷鸡嘛!警察说要讲证据,让他们去讲吧!”“二胡”叹了一口气,心中产生了一点点火气。

“我发誓!”潘正龙正准备发誓时“二胡”打断了他的话。

“我知道、知道!别发誓了,我相信你!你以为我不识人啊?你以为我真是‘二胡’啊?长话短说。潘老弟啊,今天我找你的目的有二个。一是打听叶袖梅的下落;二是喊你来拿工钱。你什么时候来啊?”“二胡”的话显然有很强的统治力。

“算了、算了!”潘正龙不想要三天的工钱。

“今天,你给我来!你马上给我来,你一定要来!你不来,我叫警察传唤你!你来不来啊?!我‘二胡’从不欠人钱,你想叫我成负翁啊?!你想叫我睡不着觉啊?!三天工钱一共67.74元。本月月大,按三十一天计算。加上来去车费,我给你70块钱。你来后直接找会计拿钱,我马上跟她说一声。你一定要来啊!你不来就是不够意思!最后拜托你:有了叶袖梅的消息后要立即告诉我,我要找她谈一谈!我有事,不和你聊了,bye、bye!”

此时潘正龙产生了身不由已的感觉,他不得不去接受他不想接受的东西。

半个小时后潘正龙从超市出来,他拿到了他的工钱。此时是黄昏,天上云霞灿烂。当他经过超市门前的广场准备去车站时,他发现了一个奇特的小女孩。她低着头、盘着腿坐在水泥地上,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潘正龙走近一看,看到她面前用粉笔写的一段话:爷爷、奶奶、伯伯、大妈、叔叔、阿姨:我几天没吃东西了,真得很饿!求求你们了!原来她是一个乞讨的小女孩。

粉笔字工整美观,一看她就不像一个普通的乞丐。她背着书包,脸晒得通红,红中带黑。浑身上下脏兮兮的,身上脏,衣服脏。如此模样,让人以为她几天没洗澡了。

潘正龙是一个羞怯之人,他不好意思盯着她看,他通过来回走动观察她。他想给她五十块,掏钱时有一点舍不得。他给她钱后就没钱了,不能去“红玖瑰”那儿消费了。虽然“红玖瑰”不肯跟他,但她在他心中依然占据一席之地。

潘正龙在小女孩面前来回走动,他发现她冲他笑。真奇怪,她为什么要冲他笑呢?他想。难道她认识他?于是他走到她面前蹲下来问她:小姑娘,你认识我啊?

小姑娘闻言“噗哧”一笑,脸羞得通红。她迅速地站起来,然后用球鞋使劲地擦地上的粉笔字。似乎擦掉之后,一段历史就会彻底消失。

完成这个动作后,她大胆地站在潘正龙面前,脸上挂着妩媚的笑容。她离潘正龙很近,一点儿也不感到拘束。她让他感到亲切、随和、容易接近。立马他就对她产生了爱怜,产生了兄妹之情。

“我认识你!我跟堂哥去过你那儿,并且在你那儿吃过中饭!你不记得啦?潘大哥!”女孩子认真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