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友谢娜从深圳打来电话,叫我同她一道进厂打工,我心很乱,谢娜一再告诫我,跟一个有妇之夫,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雪姐,你过来吧,在这边来进厂,工资还可以,包吃包住,如果加班多工资至少还有一千多元呢、、、”谢娜每次都要这样引诱我。

“娜娜,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只得对她说实话。

“唉!反正你自已考虑好,不要向我那样,女人多吃亏啊”

“是的,我会考虑的”我每次总是这样对她说。

只要一放下电话,我又迷茫了,像一只在大海中迷失了航标的船,找不到方向,我只得告诉她等等看,我那时确实割舍不下我与曾的那段感情,也不知道我们究竟能走多远,谢娜的过去,我比谁都了解。

那是谢娜来A城某酒店上班不久,认识了一位搞建筑的死胖子,她图那个死胖子什么,我一见他就来气,矮矮的,胖胖的,油腻腻的,下巴与肩膀粘在了一起,已经找不到脖子了。

谢娜最先只是想艳遇上一位款爷,只要他手里有钱,长相稍微难看点没什么,年龄大一点无所谓,只要有钱,她则愿意变成一条鱼,任他红烧,白煮、清蒸,然后躺在他豪华的胃里。

我还常常打趣她,你的胖哥跟你亲嘴怎样啊,是不是像狗熊在啃苞谷(玉米)啊、、、她跑过来与我扭成一团,定要与我上演啃苞谷的闹剧,我只得举手投降,在大笑特笑声中结束我们的游戏。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多深刻啊!

事隔不久,那死胖子又与另一女孩勾搭成奸,把个谢娜气得半死,当时她正怀着那死胖子的孩子啊,她哭过,闹过,有用吗?为此,我还替她暗自神伤过一段日子,为她的付出感到不值,我只得与她一道找那死胖子理论。、、、、、、

“我又没叫她怀,谁知道是不是我的啊、、、”死胖子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气得真想冲上去对准他那张满是肥肉的脸一巴掌。

“你不承认是吧,那好啊,我就伺候着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去做DNA鉴定,让你家那个黄脸婆来付手续费。哼!死胖子,我说到做到”我很生气的说。

“见我凶起来,死胖子只得满脸堆笑的说:开个玩笑嘛,何必当真呢?”那死胖子怕事情闹大,只得服软。

“去你妈的,谁与你这个头顶长疮,脚底流浓的臭男人开玩笑,我光脚的还怕你穿鞋的吗”我气极败坏的用在书上看来的话狠狠地骂他。

我长这么大可从来没有骂过这么难听的话,见我不服软,那死胖子只得付了该付给谢娜的费用,不管说什么再也不肯出一分钱了;从表面上看,包二奶是男女双方自愿的两性行为,似乎充其量只能受到伦理道德的谴责,而不触犯党纪国法,但实际上就是重婚纳妾,已严重侵犯了我国一夫一妻制度,虽然法律没有对它作相关的规定,也只是受道德和良心的谴责而已,但它也是我们每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应该遵守的,不然,这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就徒有虚名了。

作为女人,只有学会自己“站起来”,才会得到男人的认可和尊敬,作为别人的情人,就会有自己的辛酸,现实中没人理解,总得有人写出来,给那些曾经徘徊的心一丝短暂的安慰。

每当我和‘曾’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想像着假如他是那个死胖子的话,我又该怎么办,我是像谢娜一样的逃避,还是要为自己争取。

我记得一篇报道说过:“每个做“二奶”的女人都是有故事的人,她们之中固然有一些是爱慕虚荣、贪图富贵,依附于男人权力、财富的浅薄之人,但也不排除那些涉世未深、年幼无知或是为情事所迫上当受骗的人,这些人也是受害人。

她们或是被赠予的权利得不到维护,或是争取不到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或是其他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在这些情形之下她们也有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

不能由于“二奶”存在道德瑕疵,就觉得应该让其吃亏倒霉,这是不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我曾经那么痛恨过将我前夫带走的女人,(虽然我对他己经没有了什么感情)如今我又要将别人丈夫的感情带走,是不是一种因果报应呢。

谁能给这一社会现象一种清楚合理的解释?谁又能阻止在哪朝哪代不让相同的这幕悲剧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