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满载着无缝钢管的超长大货车正在高速公路上“隆隆”行驶着。驾驶员明显已经到了最困乏的时候,他强睁着快要合在一起的眼睛,叼着嘴里快抽到烟屁股的劣质香烟,浑然没有感觉到那长长的烟灰都在夜风中掉在了他的裤子上。

副驾驶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红梅,抽出两根,用打火机点上,然后捅了捅快睡着的司机,等他吐掉嘴里已经烧到过滤嘴的烟屁股,将点好的红梅塞到他嘴里。

“老吉,抽完这根烟要还是犯困,我们就找个服务区先歇会儿。我看你这状态不行啊。”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赵林猛吸了一口香烟,用沙哑的嗓音说道。

“没事,”司机老吉晃了晃脑袋,瓮声瓮气的说道:“我能行。”

赵林没再吱声。他心说你行个屁,待会把车开沟里去我哭都没地儿哭去,暗自决定再观察一会儿,如果老吉还是这个状态,他铁定逼着他把车靠边睡觉。老吉要是再唧唧歪歪,他就把正在后面“卧铺”睡觉的大老吉叫起来。

香烟的烟头在漆黑的夜色中一闪一闪,赵林看了眼老吉,觉得他状态还行,就把目光转向夜空,看那些时隐时现的星星。

城市的夜空中已经很难看见星星了,高速公路由于远离城区,在那些一个接一个的村庄上空,还能看见星星的影子。

赵林自己都没想到,他和王卫国的偶然相逢,竟成就了他人生的转机,让他从刻骨铭心的伤痛之中逐渐摆脱出来,重新回到了生活的正常轨道。

从那次吃饭之后,王佳没事就会来找他,让他有了很多光明正大去她家蹭吃蹭喝的理由。他戒了酒,开始认真学习那些报考公务员的教材和资料,也读一些文学历史哲学方面的书,偶而去一次胖老板的小饭馆,每次都会被胖老板抓着手絮絮叨叨关心老半天。

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王卫国的一个朋友正在找人押运钢材,要可靠的人,收入不错,但非常辛苦。赵林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下来,毕竟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

之前几趟押车都挺顺利,但这趟活从开始就不太顺。

原本计划早上在西京装好车之后就出发,谁知道装车的钢材仓库事先没有安排好,把他们这辆车排到了后面,怎么沟通都不行,最后一直到中午才装好车。

因为耽误了半天时间,车主大老吉心疼之下,决定不按原先的计划走高速,而是改从国道走,这样可以节省一点过路过桥费。谁知刚出西京,国道便大堵车,绵延好几公里的堵车队伍让人一看就头皮发麻。无可奈何的大老吉又费老鼻子力气从国道上了高速。一来一回,大半天的时间没了。他们上高速的时候,天都已经擦黑了。

老吉是大老吉的弟弟,兄弟俩轮流开车,人歇车不歇。为了方便睡觉,他们这辆大货车硬生生在驾驶室的座位后面隔出了一个不到一米宽的狭小空间,在木板上铺上棉被,权当卧铺了。可是原本该开夜车的老吉,在白天连个盹都没打,一到凌晨便哈欠连天,一根接一根的抽烟都不解乏,让赵林提心吊胆,生怕他把车开到沟里。

一根烟抽完,赵林回头看了看老吉,见他双眼瞪得老大,一副精神头十足的样子,可仔细一看,这位老兄的眼珠子根本都不转了。赵林一时拿不定主意到底要怎么办。

这时路边闪过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镇海”两个大字。赵林心里咯噔一下,从西京到小城的高速,根本就不会经过镇海!这该死的老吉,到底把车开到哪去了?

他一时也不敢惊动老吉,生怕他睁着眼睛睡着了,万一被惊醒,随手打下方向盘,他赵林这一百多斤就算交代了。要知道,这辆标着“载重八吨”的大货车后面可是实实在在装了将近二十吨的钢管!

赵林回过身子,推了推鼾声震天响的大老吉,低声喊着:“大老吉,醒醒!”

大老吉“嗯嗯呀呀”的醒过来,让赵林想起儿时在农村看过的圈养的猪。赵林看着大老吉的目光从迷茫渐渐转为清醒,看来已经意识到自己在车里而不是圈里。

“大老吉,你看看老吉开的路线对吗?要从镇海走?”

大老吉还带着从睡梦中被叫醒的恼火,从赵林边上的车窗往外看,恰好这时路边又出现一个指示牌。大老吉一看牌子脸都白了,拍拍他弟弟驾驶座的靠背,吼道:“靠边,停车!”

满载钢管的大货车在紧急停车道缓缓停了下来。大老吉麻溜的打开双闪灯,又拿了个警示标志跑到车后面老远放好。老吉已经发现了自己的错误,正一脸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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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站在车边上等着挨骂。他虽说是大老吉的弟弟,但比大老吉要小十岁,长兄如父,怕他哥怕的要死。

老吉的害怕是有道理的。大老吉放好警示牌,冲回车边第一件事就是劈头盖脸的几巴掌,打的老吉趔趔趄趄站都站不稳。

“你个熊孩子,眼瞎啊,**没事往镇海跑什么?啊?”

老吉显然早已被他哥摧残出来了,开大货车的人手劲都重,那几巴掌打得他满脸指头印子,可他一副没事人的样子,脸上全是心虚的表情,“我……我有点困,跟着前面一辆车……一直跑……也没注意路线错了……”

赵林顿时哭笑不得,合着这孩子不但睁着眼睛睡觉,还有跟车的坏毛病。人家要是冲沟里了,他不得跟着到沟里去啊。

大老吉对这个弟弟也没办法,毕竟从小带大的,骂了几句就把他赶到后面去睡觉,他自己开起了车。老吉也是累狠了,躺下就打起来呼,几乎都把货车那震耳欲聋的引擎声压了下去。

大老吉往后看了一眼,脸上带着笑骂了句“小兔崽子”。赵林也笑了,递了支烟给大老吉。两个人在烟熏火燎中打开了话匣子。

“你对你弟弟还蛮好的嘛,打归打,还是挺心疼他的。”赵林说道。

“没办法,爹娘死得早,从小就是我带着他。他嫂子也把他当儿子一样,都习惯了。你别看他没心没肺的,开车还真有点天赋。我让他好好上学他不干,跟着我学车倒是一学就会。这不带他先跑跑,等他技术再好点,我准备出钱再给他买辆车,让他成家立业。”

赵林回头看了呼呼大睡的老吉一眼,心想真是傻人有傻福,他有这样一个真心待他的兄长,不知是哪辈子修来的福分。一辆大货车,再便宜也要十好几万,大老吉眼皮都不眨一下。就是同一个人,搭点过路过桥费却心疼的死去活来。

“现在买辆大货可不便宜,你真舍得?你老婆也舍得?”

“看这话说的,”大老吉咕咕吱吱的笑了起来,“自家兄弟,有什么舍得舍不得的?他从小没了爹娘,我这个当哥的再不给他张罗,他不成了没人要的野孩子?他嫂子比我还心疼他,要是刚才我打他那两下被他嫂子看见了,非得骂我个狗血喷头不可。”

大老吉又续了根烟,黑漆漆的脸庞在烟头的红光中居然也看不真切,这话匣子打开了就不容易合上。

“我们不比你们城里人啊,象我们这样农村出身的,除了有把子傻力气,啥也不会。俺们那个村里,一大半人都靠跑运输挣钱。有发了点小财的,也有人出了事故,不但赔得倾家荡产,有时候倒霉起来连命都丢了。”

“但凡有点本事,谁想吃这碗饭啊。你没看我们这一路过来,碰到过多少次检查?说是检查,其实不就是要罚款吗?妈了个逼的,不给钱就扣车扣本,我们这小胳膊哪能拧得过大腿,还不是得乖乖给钱?要不谁他妈吃饱了撑的要超载啊。是个人都知道超载危险呀。”

“我真不想让我这个兄弟干这行,可是兔崽子读书又不行,脑子也不太好使,也只能跟我吃这碗饭了。还是你们读书人厉害,随便找点什么事情做做,风吹不着雨打不着,比俺们可强多了……”

大老吉黝黑的脸上露出真心羡慕的笑容,看得赵林一声长叹。可他又不能说城里人压力大又爱玩心眼,谈个恋爱都能家破人亡,他这么说不是存心埋汰人么。他只好又叹了口气,满脸的苦笑。

西京离小城大概五百公里不到,原本最多二十个小时就应该能走完的路程,被堵车加上老吉跟错车这么一折腾,到了第二天中午赵林他们才到小城边上。大老吉是个厚道人,说死说活要请赵林吃中饭。因为行规是押车的在路上吃饭都是司机包,但是离小城只有十几公里的路程,照理说不吃饭也没什么。

赵林爽快的答应了,跟着大老吉进了他们常年定点吃饭的饭店。正好老板前些日子上山打了只兔子,大老吉大手一挥决定尝尝野味。三个人边吃野兔边不停的“呸呸”,老板在一边眯着眼睛笑。

吃饭之前老板就说明了,这兔子是用霰弹打的,所以赵林他们也不能抱怨。不过野生的兔子肉很有嚼劲,而且越嚼越香。三个人胃口大开,足足吃了三大盆饭,弄得老板看他们的眼神如同看梁山好汉一般。

结账的时候赵林抢着把钱付了,大老吉跟他推来搡去,他一句话就终结了付账拉锯战:“留点钱给你弟买车娶媳妇吧。”听了这句话,大老吉呐呐的收回了抢着付账的手,只是在他肩膀上重重怕了两下。饭馆老板显然也知道这段公案,悄悄冲赵林竖了竖大拇指。

车到了小城,开进指定的仓库,赵林办完交接就没他什么事了。他跟大老吉兄弟俩打了个招呼,施施然回了自己的出租屋倒头就睡。一觉睡醒已经是傍晚时分,赵林正琢磨是去胖老板那儿打个尖,还是继续自己泡面的伟大事业时,王佳进来了。

因为王佳经常来找他,碰巧他出去办事或者遛弯,在门外一等就是老半天,而且城中村的治安也不是特别好,赵林就给她配了一把出租屋的钥匙。她来的时候如果他不在,可以先进屋等他。

王佳进屋的时候,看到躺在**的赵林,还吃了一惊,“呦,你可舍得回来了。”

“看你这话说的,”赵林一个鲤鱼打挺从**蹦起来,他们俩已经很熟了,基本百无禁忌,“我不回来还能去哪啊?”

“我上午就来找你,结果没见着人。我只当你出去玩野了,不打算回来了呢。”

和王佳熟悉之后,赵林才知道相信一个人的外貌和性格吻合是多大的错误。

王佳这小妮子看起来中规中矩,再老实不过的一个邻家妹子,顶多让人觉得在秀气的外貌之下还挺活泼。可熟了之后才知道,原来这妮子平静的水面之下居然是火山熔岩,爱恨都很直接,虽然很聪明,却不屑用面具来掩饰真正的情绪。

“哪能呢,”赵林马上投降,他知道表面上乖乖女的王佳火力全开之后有多可怕,“我们在路上耽搁了一点时间……”

等赵林绘声绘色的把一路上老吉的那些糗事全说了一遍之后,王佳最终还是没忍住“噗嗤”一笑,白了他一眼,算是原谅他没按时间报到了。她把手里的保温桶递给赵林,打开盖子说道:“赶紧吃吧,跑了这么长时间的车,要好好补补。”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王佳对他越来越好。

以前还只是邀请他到家去吃饭,后来如果他没去,她就会用保温桶盛好饭菜给他送到出租屋里。他埋头苦读的时候,她会默默的帮他泡一杯茶,再坐在旁边静静的看书。等他读书读累了,就陪他一起出去散步。

在爱情的路上,赵林已经不是一个新手。他和杜小每那段血淋淋的往事,还如同一个没有痊愈的伤口,用淋漓的鲜血提醒他不要重蹈覆辙。王佳的家世,门第,自身的条件,都让他自惭形秽。

他当然毫不费力的感受到了女孩对他的好感,以及那种飞蛾扑火一般的悸动,可是他不愿意接受。最难消受美人恩,这样的错误,有过一次就足够了。

但同时,他也没法拒绝。王卫国对他虽然还算不上知遇之恩,但确实非常看重他的人品和能力,两个人又有着酒馆巧遇的缘分。再者人家姑娘可没对他说过什么呀,他总不能孬不哄哄的主动对人家说‘我们不合适’吧。那样才是真不合适。其实最主要的一点是他没办法拒绝她家的那种温馨的氛围和环境,让他伤痕累累的心能暂时得到一些平静。

于是在他的理解里,他正巧妙的维持着一种危险的平衡,尽管有些自私。他小心翼翼的享受着原本不该属于他的温馨和温情,准备等到未来的某一天,他无法再继续下去的时候悄悄的消失。

可是他完全不知道,在王佳的心目中,他是个纯粹的傻瓜。

当她听他说了他和杜小每的事情,第一反应是永远不要告诉他,自己是他们俩爱情故事的旁观者。第二反应居然是庆幸。庆幸她知道杜小每的爸爸可以证明她爸的清白时,曾经疯狂的找过杜小每,可是没找到。听说那时她妈带她去天华山了,电话也始终打不通。

也庆幸后来她爸通过其他渠道找杜宣武时,被对方无情的一口回绝。这件事搞得她爸特别被动,连累她和杜小每都做不成朋友。

最庆幸的是他和杜小每居然以这样的方式分手,这种血淋淋的结果是不可逆的,永远都没有回头路走。她知道自己这样想很不厚道,可她就是这样喜欢这个傻瓜,没办法不这样想。

可她为什么疯狂的喜欢上这个几乎一无所有的男人?是在越秀的楼上第一次看到他夕阳下的背影?还是在杜小每跟她聊天时所叙说的点点滴滴?或者他那种一往无前冷眼看人生悲凉的气概?还是和她完全不同的生活所孕育出的顽强生命力?

她无意深究,只知道爱了就爱了。这个傻瓜居然还想着消极逃避——她绝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和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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