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勃告诉我,他确实未能及时参加高考。那天大清早打完点滴,便从医院赶赴考场,喜见医院门口恰好停辆“爱心出租”。出租大哥大手一挥,大度免费载他,可恨中途堵车。大哥心想自己有接送考生的幌子,理应可以有警车、救护车的特权,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当他看清前方不远处同样停着几辆有“爱心”的出租后,彻底心死。偏巧,此时药效已尽,化为尿液,农勃内急无奈,撇下大哥,徒步赶到。可惜,开场语文考已近大半。他说最后选择了参军入伍。我问他怎么搞到这个号的。他笑说丫在中央情报局工作,这不是个事。我又问他能不能来一趟,他才显出为难的语气来。我苦笑说以后会有机会的,然后挂了电话。我的手机没有对方的城市显示,我想,万一和他相隔几个省,那电话费还不定多少呢。我在打算到女友的宿舍楼走一趟的时候,忽然记起忘掉问他为什么会在这时打电话给我,但转念猜不会有什么好事,因此作罢。

我仍沉浸在巧遇农勃的兴奋之中。农勃不学无术,胸存点墨。高一开学的自我介绍中,他仿明星签名,在黑板上画了一堆字体不想的文字。可是,一旁的班主任居然辨认出来了,并为炫示知识宏渊,还高声念了出来:晨勃。后排几位男生随即小声议论起来,并且同样为表示自己见识广博,竟开始放肆地大声嬉笑。班主任终于明白其中奥秘,不禁一阵自责,生气道:“你写的什么名字,怎么都看不清?”农勃再次规矩的写下“農勃”二字。并给大家解释此“農”为“农”的繁体,大家便都会意的胜利微笑。我当时便对农勃存了个特殊印象,觉得他和一般的同学不一样,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

到了晓洋的宿舍楼前,见到她的宿舍灯光温馨怡人,我却犹豫起来,我开始粗糙地评估自己对这个女孩子的恋爱程度。我和她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欣赏水平比较水平,可她却拿我当崇拜者,我觉得我每天必须在她面前做点不属于自己而属于崇拜者才能做的事,才会保持这份恋情。比如,她认为抽烟的男人特别有诱惑力,可我天生对烟酒反胃,她认为一个人要对自己的未来做好井井有条的规划,我却对明早提前起床都没有信心。她欣赏鲁迅,赞扬他弃医从文的做法,那么,是否有一天她也会怂恿我步武前尘?可是,话又说回来,她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美人胚子,如果轻言放弃,我还真实有不甘;但是,我也深刻地了解,我必须和她分手。我努力想象其实她的脸上还是有青春痘的,美人痣生的也不是地方,眉毛不画时也是很平淡的。

如此作践着晓洋,我决定早些打道回府。第二天清晨,我被宿舍兄弟推起,他半埋怨半开玩笑说,你老婆在楼下叫你呢,可别耽误了人家。我洗漱完毕下楼见她。太阳光线刺得我有短暂的眩晕。晓洋今天打扮的格外耀眼,阳光下星光熠熠。我仔细看她的嘴唇,竟然发现还涂了粉色的唇膏。我说:“怎么,今儿打算相亲么?穿这么花里胡哨的。”她不理我的话,显得很高兴,说:“今天天气好嘛,我知道昨天把你一个人扔下不顾,很不好意思,回来我就打你手机,可总是打不通······”“我停机了······”我忍不住插了一句,随之就后悔了。她“哦”一声,继续道:“嘻嘻~所以为了补过,我特意打扮了一番,怎么样,看出来了吧,是不是很漂亮的?哈哈······”我强硬吞口唾沫来镇压喉间的颤抖,口吃道:“其······其实没有必要这样。昨天是我不对才对,让你一个人在野外挨冻,有没有感冒蔓延呢?哦,没有就好。”我失望地发现我对昨晚的决定动摇了,因为我认真思考了半晌,我也记不起那是个什么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