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大男大女”

中国父母最关心的,无非是子女的三个问题:教育、工作和婚姻。

第一个问题最基本。因为如果教育问题没解决好,没有学历和文凭,或者专业没选好,就不好找工作和对象。所以一到高考,家长都要围着子女团团转,甚至从上小学起,就开始忙。因为只有小学上得好,才能上重点中学;上了重点中学,考大学才有希望。所以非“从娃娃抓起”不可。

第二个问题最关键。因为如果工作问题没安排好,则前面的努力等于白费,后面的希望也会落空。所以,一些有头脸有门路的家长,往往在子女尚未毕业时,便未雨绸缪,预为铺垫。没有办法的,则多半会帮子女挑一个热门专业,选一个便于分配的行当。节衣缩食以备来年请客送礼之需,自然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个问题最麻烦。麻烦在于前面两件事是选物(学校或专业),后面这件事却是选人。如果嫁非其人,或者娶不如意,不但子女倒霉,自己也不得安宁。当然,如果找不到对象,也麻烦。麻烦还在于前两个问题自己还可以想办法,后一个问题却往往使不上劲。但不想又不可能。尤其是,当前两个问题解决以后,第三个问题就会突现出来;而子女们一旦成了“大男大女”,问题也就严重了。

婚嫁之事很麻烦,大男大女则是大麻烦。

所谓“大男大女”,是指较多地超过了婚龄而又尚未婚配,甚至连个婚配对象也还没有的“超龄青年男女”。这里说的“龄”,当然是“婚龄”。具体的数字,则没有法定的明确界限,只有约定的含糊说法。大体上说,在古代社会,男子超过三十岁,女子超过二十岁,如尚未婚配,也没有指婚或定亲,就算是“超龄”,因此有“三十未娶,不可再娶;四十未仕,不可再仕”的说法。至于现代,年限又可再放宽一点,大约男子超过三十五岁,女子超过二十八岁,如无对象,便一般公认是“大男大女”。

这种意义上的“大男大女”,恐怕是任何国家、任何民族都难免会有的。因为一个人成为“大男大女”的原因实在太多、太复杂,有一直难以找到称心如意伴侣的,有经济条件家庭条件不允许的,有为事业宁肯牺牲个人生活的,也有对此根本没有兴趣抱定宗旨决意独身的,不一而足,更难说会形成一个共同的“问题”。甚至在现代西方国家,一般说来,青年男女都可以自由地找到自己的异性朋友、情人或性伙伴,并公开同居,而结婚则只是一种形式和手续。他们并不缺少爱情和性,当然也就没有什么“问题”。即便有问题,也纯粹是“个人问题”,而绝不是什么“社会问题”。

然而在中国,所谓“大男大女”,不但是“问题”,而且是一个必须由全社会来关心过问的“社会问题”。家长要着急,领导要关心,单位要过问,群众要议论,甚至政府也要设法予以解决,早已超过“个人问题”的范围。这样一来,“大男大女”之“成为问题”,本身就是“问题”。本书要研究的,也不是“大男大女”,而是它何以是一个“问题”。

“问题”这个词,看起来好像很简单,其实很复杂,也很微妙。它至少包括这样几种意思:一是要求回答或解释的题目,二是必须研究讨论并加以解决的矛盾,三是事故、意外、麻烦、障碍、疑难、纠葛,甚至缺点、错误、污言、秽行,也都可以称作“问题”。不但有上述事实是“有问题”,怀疑其有也可以说是“有问题”,因为“怀疑”本身即是“问题”。比如,说一个人“历史上有问题”,就既可能是指他历史上“有污点”(如曾叛国投敌等),也可能只是指他历史上有些事情还不清楚,“政治面貌不清”,有待调查。所以,“窝里斗”的老手,在整人时,便往往含糊其辞地说某某人“有问题”,却并不说出“问题”的内容,弄得大家疑神疑鬼。可见“问题”这个词究竟意味着什么,也还是一个“问题”。说清了这一点,下面的“问题”,就比较好讨论了。

诸多麻烦超过了婚龄而不能嫁娶,对于男女当事人而言,当然是一个问题,因为它会给当事人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比方说,没有自己的家。按照传统观念,一个人到了婚龄,就应该自己“成家”,不能再和父母住在一起。继续住在一起,不但会让父母焦虑,弟妹嫌弃,自己也会有种种不便。再说,父母终归要去世,弟妹终归要自立,到头来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那可真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了,岂能不是“问题”?

又比方说,没有爱。既没有贴心人的体贴、关怀、温暖,也没有**。在中国,宿妓违法,婚前和婚外的性关系(通奸)也被视为“不正当”。于是,正派的青年男女,如无合法配偶,就只有忍受性饥渴,至多用**的方式聊以**,这对性欲旺盛精力充沛的青年男女来说,无疑是一种痛苦。

再比方说,没有面子。一个成年男子,如果总也“讨不到老婆”,就会被人看不起,视为无能。或是事业上没有成就,或是经济上没有担保,或是行动上没有魄力,或是社交上没有本事,或是相貌不好,或是品行不佳,或是人缘太坏,或是地位太低,要不然就是生理上有毛病,心理上有名堂。一个成年女子,如果总也“嫁不出去”,就更会被人认为有问题。否则一个年轻貌美的“黄花闺女”,哪有嫁不出去的道理?多半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这种心理压力,谁也承受不了。所以不少“大男大女”,到了实在顶不下去时,往往胡乱找个对象,凑合着结婚了事。

当然,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其他问题。比方说,中国传统观念,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自己“大”了还未婚嫁,就有点“不当”,也就是“不应该”,这在心理上是会有压力的。另外,孤男寡女的,在社会交往方面,也多有不便,弄不好就会有人说闲话。俗话说,“寡妇门前是非多”,大男大女的门前是非也不少。既有善意的规劝,也有恶意的猜测和敌意的防范(怕他们充当“第三者”)。所以,即便为了避免闲话,为了能和社会正常交往,也不能不考虑婚嫁问题。

自己的子女到了婚龄而不能嫁娶,对于他们的家长而言,也同样是一个“问题”。“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儿子不结婚,孙子从哪儿来?列祖列宗面前如何交代?家庭宗庙的香火由谁来接续?所以一到这时,做父母的往往比当事人还着急:“你还想不想让老娘抱孙子?”“你想让老子断子绝孙么?”如果自家的女儿不能出嫁,则压力更大。“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成冤仇”,这一古训不能不记取。况且,女儿嫁不出去,做父母的脸上是极没有面子的。“某某人家的、f,头是个没有人要的货”,听了这话,谁的脸上还挂得住?

况且,父母不着急也不行。因为父母为子女的婚嫁操心,已成了一种习惯或习俗,如果自己的子女成了“大男大女”,做父母的居然还无动于衷,岂非咄咄怪事?这就会招来议论,引起闲话。没法子,只好催子女“抓紧点”。

所以,成年男女超过婚龄而不能嫁娶,对于他们本人和他们的家庭而言,当然都是一件麻烦甚至不幸的事情。但这也至多是一个家庭的问题,与他人何干?与社会何干?又与国家何干呢?

他人的态度他人来关心大男大女们,有正反两方面的原因。

正面的原因,是出于对他人的一种关心和同情。这种同情心是任何一个有人缘会做人的人都不能没有的。而在中国人看来,世界上最不幸、最值得同情的,又无非是无妻、无夫、无父、元子这四种人,即鳏、寡、孤、独。这四种人之所以特别不幸、特别值得同情,不但是因为他们无法享受天伦之乐,而且在于他们没有或失去了自己社会角色的对象,——夫无妻,妻无夫,父无子,子无父,可不是没有“对象”?没有对象,也就没有自我;无法担任角色,也就没有面子,岂不悲哉?“大男大女”虽然一时半会儿的还称不上“鳏寡”,但至少是候补“鳏寡”,甚至候补“独”,因为年轻时不结婚,老了何来的子?所以要帮他们找“对象”。不但要帮大男大女找对象,也要帮中年丧偶的人找对象。不这样做,就是没有同情心,也没有人情味。大男大女和中年丧偶者们的周围,总是集结着一大群帮他们寻找介绍对象的热心人,道理就在这里。而且。“皇帝不急急太监”,这些热心人往往比“大男大女”们还要积极。

反面的原因,则是对独身的憎恶和歧视。本书第五章已说过,中国人无论什么事,都要求“人人有份,大家一样”,连婚姻也不例外。既然我结了婚,那么你也应去找对象;既然我们比你年轻,都找了对象结了婚,你那么大了,还故意拖着,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孤芳自赏?是不是孤傲自大?是不是孤高自许?是不是孤僻自爱?否则为什么一个人在那里“称孤道寡”,不像我们这样成家立业?是不是故意和我们作对?故意显示自己与众不同?故意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故意不给我们面子?否则为什么我们介绍的对象,你一个也看不上?如此推理下去,便会产生一种憎恶感,视独身者为“怪物”。甚至以一种阴暗的心理,对他们进行猜测和怀疑。至少是,大家都结婚生子过小日子了,某某却坚持一个人独往独来,便不能不让人感到别扭,因为他竟如此地“不合群”。你既然“自外于国人”,“自绝于群众”,那就休怪我们不客气了。所以,坚持独身,拒绝他人介绍对象者,便往往被视为“孤僻”,在单位上会被“孤立”,甚至档案里没准也会被“记上一笔”。

更何况,“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们本来就该结婚。“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句话说了上千年,想必是“真理”了。可惜,谁也没有认真弄清过,这个“当”字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正当、应当还是当然的“当”。或者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说一个人到了婚龄,就拥有了可以结婚的“个人权利”,还是说被赋予了必须结婚的“社会义务”?恐怕没有人认真想过。在大多数中国人看来,男孩子长大了,当然要结婚:女孩子长大了,当然要嫁人啦!为什么就“当然”呢?没有什么“为什么”,可见是“想当然”。但如果全中国都这么想,那么,不用想,也当然。

于是,婚嫁一事,就由“个人权利”变成了“社会义务”。既然是“社会义务”,也就“人人有责”,每个人便都有资格来关心,来过问,来插上一脚。显然,这正是作为中国文化思想内核的群体意识所使然。依照群体意识,人与人之间,既无分公私,亦无分你我。个人的事,也就是公共的事;他人的事,也就是自己的事。大家都该管,人人都能问。不问不管是不负责任,而不让别人来管则是不通人情。

可见,正是群体意识,使大男大女这个原本纯属个人的问题,成了“他人问题”和“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