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彻毫不迟疑地表示赞同:“我觉得也是!”

云歌已经运足了目力去寻找那灼人双眼的东西,根本没听见南宫彻在说些什么。

南宫彻自顾自地道:“我知道你上次煽动粮商闹事,是凭的一样信物,到底是什么我虽不得而知,可是那东西定不寻常,否则那些人怎会不避艰险按图索骥找到你,又定下那样的毒计想害你?若不是我们无意间撞见,说不得,要吃一场暗亏……”

云歌一拉他,神色肃然:“南宫,我跟你说水底有鱼,你嘴上不说,心里却是不信的,可是我有必要跟你撒谎么?我先前也很吃惊,为何能看到你们所看不到的东西,如今我明白了,我可以证明给你看。”

南宫彻讶然。

云歌指了指脚下:“你把泥土挖开,最好深达三尺。”

南宫彻从腰间抽下一根铁条,遵命照做。

溪边的土地虽然并不松软,倒也算不上坚实,南宫彻轻而易举便挖了三尺深,铁条触到坚硬的东西,发出铿然声响,他不由抬头惊讶地看了云歌一眼。

云歌抿唇一笑,显得胸有成竹。

南宫彻便低头把土下的东西挖了出来,长宽一尺,高有半尺,一个锈迹斑斑的铁匣子,上面还带着一个铜锁,锁上生满了绿色的铜苔,显然是个古物。

箱子上镶着鸽卵大小的一块金刚石,灼人眼目的便是这金刚石了。

作为南明乃至整个天下第一富豪的独生女儿,云歌见过的宝物数不胜数,可像这样大的金刚石,品质还十分纯净,倒的确十分罕见。

南宫彻晃了晃手中的匣子,抬头疑惑地问:“这里面是什么?”

云歌摇头:“我不知道,”伸手一指金刚石,“我只看到了这个。”

“什么?”南宫彻瞪大了眼睛,满脸的难以置信,“你……你是说,隔着三尺厚的泥土,你看到了这块金刚石?”

云歌缓慢而坚定地点了点头。

南宫彻扬起的眉慢慢放平,神色也短凝起来,略一沉吟便问:“你有这等神通,有几个人知晓?”

云歌摇了摇头:“只有你一个人,”又补充道,“我自己也是刚刚才发现的,之前,并没有这样的本领。”

南宫彻左右看看,附近并没有人窥视,便拉着云歌回了自己的帐篷,吩咐疾风:“没有我传唤,只要有人靠近帐篷一丈之内,杀无赦!”

疾风见主子抿紧了唇,唇线深刻,眉宇间的飞扬跳脱完全不见,取而代之的竟是肃杀与冷峭,打了个寒战,忙躬身领命。

云歌见南宫彻这样严肃,不免有些忐忑。

南宫彻把匣子随手放在矮几上,然后压低了嗓音:“你万万不能让别人知道你有这样的本事!你要知道,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这样超乎寻常的事情的,说不准,还会有人把你当做妖物!若是帝王家,若不能为己所用,必会杀之后快!决不会叫你落入旁人手中!”

他紧紧盯着云歌,眸子里的担忧都已经要盛不下了。

云歌先是一愣,随即郑重点头:“你放心。”

南宫彻松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下来,笑容重新爬到脸上。

他这种“先云歌之忧而忧,后云歌之乐而乐”的谨慎态度使得云歌心中翻起滔天巨浪,长此以往,只怕这少年会泥足深陷……而自己一旦使这种情况成为习惯,难免会对他颇多依赖,不免会失于被动。更何况,两个人这样耳鬓厮磨,便是没有感情也会培养起感情来的。

她不敢拿自己的感情来做博弈了,尤其是还不知道当年袁士昭为何会那样绝情。

心念一动,脱口说道:“这里的事,还有昨晚的事,都太过复杂,我看不如请了朱公子来我们一同商议。”

南宫彻的脸立刻沉了下去,眸中迸射出两道寒光,几乎咬着牙说道:“在你心中,我难道还不如那头猪?!”

云歌目光躲闪,垂了头,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柔和:“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多一个人一起谋划总是好的。况且我千方百计求了朱公子来,就是为的他能够替我出谋划策……”她语调轻松,开了句玩笑,“你总不能让我整日好吃好喝的供养一个闲人吧?我的银子可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南宫彻脸上却一点笑意也没有,把袖子一甩,气呼呼的道:“随便你如何!”转身大步出了帐篷。

云歌轻轻吁了一口气,做人想要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她自认也不是那种长袖善舞的人。前世她其实聪明伶俐,对生意场上的事一点即通,比如绸缎布匹,只要一摸便知道产地是哪里,质量如何,古玩字画看一眼便知真伪……

以致父亲常常喟叹:可惜不是个儿子……

可是父亲又事无巨细全部教给她,仿佛聊慰膝下空虚之憾。

尽管如此,父亲也不曾纳妾,房里连个通房丫鬟都没有,自始至终都对母亲疼爱有加。

母亲却悄悄在私底下跟她说:“女人最要紧的便是通情达理,温柔体贴,能够主持中馈、相夫教子便已足够,若是太聪明、太能干了,反而会令男人不喜。自古以来,夫为妻纲,丈夫便是女人的天,事事当以丈夫为先。”

出嫁之后,袁士昭虽然对她十分宠爱,对她主持中馈的能力也赞赏有加,可是她一旦表现出自己的精明干练,袁士昭嘴上不说,脸上却是不自在的。起先她还管着

袁家的产业以及自己偌大的陪嫁,可是当袁士昭一连数日不曾归家之后她便慌了,急三火四回娘家商量母亲。

母亲含嗔带笑,一指头点在她额上:“傻丫头,你忘了娘跟你说的话了?没有哪个男人喜欢自己的妻子比自己还要能干的!若要夫妻和顺,必须学会装傻,温柔娇弱,偶尔笨笨的女人才招人怜爱!”

她虽然觉得母亲的话并不是真理,可是细想起来,夫妻之间的确如此。回到婆家之后,便主动一点一点放权,还跟婆婆说,要好好调理身体,以便早日替袁家开枝散叶。婆婆自然是高兴的,叫人给袁士昭送信,袁士昭回来之后,脸上便又有了笑容。

从那日起,她开始放下自己所喜欢和熟知的生意经,专心钻研袁士昭所钟爱的诗词歌赋,夫妻感情也日渐浓厚起来,便是她婚后两年无所出,主动要给袁士昭纳妾,也被袁士昭拒绝了。

所以,后来,她的目光便完全收缩在了内宅。

如果没有重生的机会,她恐怕还不会知道,自己在做生意方面才是天赋惊人:这不过短短半年时间,所有的买卖都是如火如荼了,有的买卖甚至是日进斗金。

这虽然与自己有这个神异的空间戒指有关,也与南宫彻的明帮暗助脱不开干系,但若自己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恐怕也不会有今天的局面……

想到南宫彻,不免又想:南宫彻与袁士昭截然不同,他好像还很欣赏自己的强势……

随即又有些懊恼,好端端的,怎么又想起南宫彻来了!

抬步出了帐篷,仰面看了看天,太阳明晃晃在头顶,刺得人有些睁不开眼睛。一晃神,不由得想起重生那一日,她也是这样抬头看天的,太阳似乎没有这么烈。

空气中忽然飘来浓郁的香气,她的肚子开始唱空城计,这才缓过神来,原来从早上到现在一直都还没吃东西呢。

南宫彻已经举着一块烤得金黄的肉向她走来,往她鼻端晃了晃,得意洋洋:“怎么样,我的手艺还不赖吧?”方才的不快荡然无存。

云歌不禁慨叹: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啊!

微笑颔首:“嗯,很好。”

南宫彻便拉着她往篝火旁走去——两堆篝火设在一株大树底下,一堆火上架着一只鸡,旁边的火上架着一口锅,锅里咕嘟咕嘟冒着热气,新鲜浓郁的气息飘荡,引得人食指大动。

南宫彻先把手里的肉塞到云歌手中:“这是我独家秘制的鸡胸肉,你尝尝看!”

云歌依言尝了一口,外酥内嫩,回味无穷,不知不觉间把一块肉吃的干干净净,却仍旧意犹未尽。

南宫彻把火上的烤鸡取下来,凑到唇边开始大快朵颐,一边含糊不清地道:“这不是给你的,烤肉吃一块就足矣,我还有别的好吃的给你!”

三下五除二便把一只鸡啃完了,随意扯了一块帕子擦了擦手,盛了一碗汤递给云歌:“你先尝尝这个汤。”

然后麻利地把火堆移开,手法娴熟地挖开地面,掏出一个荷叶包,热气袅袅中,他不断换着手,精致的眉目在氤氲的热气里反而越发生动起来。

云歌看得有些痴了。手一倾,汤汁落在手背上,吃痛,才回过神来,不觉讪讪缩回目光。

南宫彻本来便一直在暗暗注意云歌的举动,见她目光柔柔的看着自己,心中得意,忽见她烫了手,忙丢了手里的荷叶包,窜过来,一把抓了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吹起,嗔道:“这么不小心!”

云歌觉得十分尴尬,想要抽回手,奈何南宫彻握得太紧。随即便见他从怀里掏出专门治烫伤的药膏,仔细给自己涂上,这才满意的松开手,又叮嘱道:“你好好坐着,再不许动了!”

云歌双颊火烧一般热起来。

疾风忽然跳了过来,在南宫彻耳边低语数句,南宫彻先是一皱眉,立刻又松弛下来,斜了疾风一眼,道:“你若连这点小麻烦也解决不了,还配留在爷身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