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第二天,我所居住的科学分院机关的造反派就来理抹我了。宣布对我实行专政,把我重新看守起来,要我接受他们的批判斗争。这是我所预料到的。但是也许是因为分院造反派获得省革筹刘结挺对我的定性“诛语”较晚,一时来不及作大批判发言的准备,或者要把分院过去一直对我比较有好感的干部动员起来,对我实行大批判,还要花一点提高阶级斗争觉悟的时间,我所预料到的对我的大批判大斗争,一直没有开始。我被隔离在我原来住的一间房子里,无书可读,无过可悔,无罪可认,叫我苦闷得要死。

这间屋子里不是没有书。靠墙立着的就是五柜子书,可是都被贴上了封条,我无权取用。留给我读的就只有《毛泽东选集》和那本红宝书《毛主席语录》了,我已经通读不只一遍,有的语录背得下来了,没有兴趣老读一本书。但这个话那时候是不能说的,那是可以上纲到反革命的高度的。所以当他们来看我在干什么的时候,我一听脚步声,便赶紧把《毛主席语录》翻开来,嘴里念念有词,他们就会满意而去。

说到无过可悔,无罪可认,我却因此吃了苦头。我自认为我一不反党,二不卖国,三不犯法,何罪可认?说到有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一直奉公唯谨,执行的都是中央文件和上级的指示,他们有过,我当然也有过,有过则改,善莫大焉。这有什么?

然而现在是造反的时代,哪有我讲道理的余地?他们把我拉出去上斗争会,从过道和大厅里挂的铺天盖地的大字报上看来,以及从他们在大会上批判我的发言听来,却是:说我有过,是太轻了,我是罪恶大大的有,简直是十恶不赦的反革命。道理呢,还是第一把手过去组织的笔杆子编的那一套。无非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无中生有,含血喷人,无限上纲,乱扣帽子,我已经听腻了。不特我听腻了,连参加批判会的干部也听不下去,有的无精打采,有的悄悄溜了。就是在台上发言的批判者,也是色厉而内荏,有的连色也厉不起来,用手举起稿子把脸遮起来,像背书一样地念,害怕见人,更害怕见我似的。我断定这样的批判会,再开两回,恐怕再也没有可说的,那样的大字报再挂两天,恐怕也难以为继了。批判完了,我心安理得地回到自己的屋里去休息。

但是事过几天,形势大变。北京中国科学院和科学技术大学来了一些造反派,连同本地大学的一些造反派进驻到科分院机关里来,他们说是来煽风点火,帮助革命的。他们一来,那个阵势就不得了,首先就是要大家(包括我在内)学习《毛主席语录》上那一段话:“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么雅致,那么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么温良恭俭让。……”接着就是贴出大字报,批评我们机关的革命太“温良恭俭让”了,也就是说,对我这个走资派太仁慈了。于是他们把我拉出来做示范性的开刀。他们到我住的房间里来,看我住得还那么安然,有成套的家具,有大办公桌和电话,还有他们看来特别不顺眼的转椅,他们坐上去摇了几圈,嘴里骂着“他妈的,这逍遥椅坐起来真安逸哩”。于是就大为不满,说是给反革命还待以上宾之礼,真是“呸,呸,呸,他妈的岂有此理!”他们马上把我从这间屋子搬到另外一间小屋里去,除开一床一桌一椅,什么也没有了。只是我感到最满意的是这间小屋的窗子是面对大街的。这样我可以从这个窗口望出去,可以看到大街上的风景线,特别是在大街上发生的各种“革命活动”。

他们对我谈话,不,对我再也不能说是谈话了,要叫作“训话”。要训话就有他们立的“训话”的规矩,叫我站起来听,而且要俯首帖耳地听,要诚惶诚恐地听。“只准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据说这也是出自经典的教导。只要我稍有迟疑,或者小有动作,他们便对我大动作起来,或动口骂,或动手打。而这当然也是根据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的合理行为。

我原来的办公室都被造反派占用了。那张大办公桌和那把活动圈椅,当然也被他们拿去“逍遥”去了。我卧室里的一套楠木家具(这是解放后从军阀家中没收来分配给我的),也被造反派里手长脚快的革命家们,趁火打劫,争先恐后地搬跑了。据说是不能再让我“修”下去了,而他们是御封的天生就是合理的革命派,用那些家具是不会变“修”的,阿弥陀佛!

这些办公的和家用的东西,对我来说,实在是身外之物,没收了毫不可惜,我念念不忘的是我那五柜子书。现在他们宣布,不是封存,而是没收,就全拿跑了。我是搞文学的,收藏的中外小说特别多,除开原来被成都四中的一些小红卫兵抄走了一部分外,剩下的就这样被他们全拿走了,这自然是他们喜出望外的收获。但是这些自称是响当当的革命派,对于我收藏的马列主义书籍,却好像兴趣很小,包括最高统帅的著作,也不以为意,这到使我大为吃惊了。而且特别使我吃惊的是,在我后来被官封为“厕所所长”,负责清扫厕所时,竟然在厕所旁放扫把的黑屋里,发现了我的那些被拿走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堆在那里,而且有的被尿渍过,有的已经被虫蛀了。这真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的这些马列主义著作的蒙难,使我大为愤慨,我总算看清了他们的“革命”嘴脸了。不过在造反派的**威之下,我不敢表示我的愤慨,这样把他们的老底翻出来,他们会恼羞成怒,拿我出气的。但是我还是偷偷地收回去几本,至今我还保存着,以作见证。